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再看一眼那个勇敢的小女孩,小脸上也是煞白,满脸是泪,由她爸爸抱着出来的。
    林锦瑟这才心理平衡了些。
    挑战了过山车后,林锦瑟又挑战了海盗船、小飞象、疯狂蜜罐等惊险刺激项目。
    当然这些所谓的惊险刺激项目对于简意时而言,真的是小菜一碟,完全没有任何挑战性。
    林锦瑟每次都被吓得大声尖叫,太过害怕时就下意识地往简意时怀里躲。
    简意时会立刻紧搂住她,嘴上配合着她尖叫两声,甚至嚷嚷着,哇好可怕啊,脸上的笑意却很浓,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简意时在心里又是偷着乐又是郁闷,明明都是举办过婚礼的夫妻了,却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才可以光明正大地紧搂着她不撒手。
    林锦瑟没想到疯玩了几小时后,虽然吓得不行,但心情却放松开朗了许多,仿佛那些憋在心里郁气伴随着尖叫呐喊也纾解了出去。
    简意时找了一处小亭子,让林锦瑟坐着休息一会,自己跑去甜品店买了两个冰激凌回来。
    没多久,林锦瑟看着简意时肩上斜挎着她的小包,一手拿着两个甜筒,一手还拎着两瓶水,额上冒着汗珠,快步地朝自己走来,她心里莫名有点愧疚,明明是要带他出来转一转、玩一玩的,怎么现在好像变成了他陪她出来散心放松了。
    林锦瑟觉得太羞愧了,就起身去接他,帮忙拿水,谁知走了没几步,腿脚一软,险些就跪了下去,好险简意时疾步冲了上来,她双手扶住了他的肩膀,才没跌下去。
    “姐姐,倒不必行如此大礼。”简意时勾唇轻笑。
    林锦瑟羞得满面通红,站稳后,帮他拿了那两个甜筒冰激凌,有些恼怒地瞪了他一眼,“不许笑我。”
    俩人靠着栏杆边坐下,林锦瑟看了眼手中的两个甜筒,一个粉色的,一个米黄色的,猜测一个是草莓味,一个是香草味,便问他:“你要什么味道的?”
    “都可以。”简意时先把一瓶水扭开,放在她的身旁。
    林锦瑟喜欢吃草莓,便把香草味的递给他,“那你吃香草的吧。”
    简意时接过,林锦瑟有些口渴了,便迫不及待地舔了一口,弯起了双眸,“好甜。”
    简意时也舔了一口手中的冰激凌,却道:“为什么我的不甜?”
    林锦瑟不信,“怎么会呢?”
    简意时把手中的冰激凌递到她面前,“不信,你尝尝。”
    林锦瑟便低头舔了一口,抬起头,柔软的嘴角湿润润的,“明明很甜的嘛。”
    简意时看着她,强忍住想要摁住她狂亲的冲动,只低头对着她舔过的位置,用舌尖轻轻一舔,咂了咂嘴,望向她,“好像变甜了。”
    夕阳余晖洒进亭子,照在他的脸上,他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弯着,仿佛盛满了漫天的霞光,好看到令人心悸。
    林锦瑟偏开头,不敢再看他,伸手抚在胸口,那里仿佛揣着个小兔子似的,扑通扑通地乱跳着。
    第34章
    手术前夜, 林朗山单独留下了林锦瑟。
    林朗山住在顶楼的vip病房,环境清幽安静,床头柜旁的花瓶里插着几枝白色百合花, 清雅的花香弥漫了整个房间。
    林锦瑟搬了一张椅子坐到病床旁,面对着林朗山而坐。
    林朗山靠坐在病床上, 他的头发剃了,更显得他的脸苍白清瘦,眼窝深陷,他偏头看着窗外深沉的夜色, 有些失神。
    “爷爷,怎么了?不用担心, 张教授可是金主任的老师,他出马, 我觉得成功率又高了一成。”林锦瑟起身, 帮林朗山把被子往上拉了拉。
    林朗山这才转过头来, 看着孙女儿,缓缓开口道:“锦儿,你在心里怪过爷爷吧?”
    林锦瑟沉默了,她确实怪过林朗山, 怪他为什么重男轻女,小时候, 他把什么好的都留给锦年, 会手把手地教他写字, 会亲他的脸颊,会背着他飞翔, 可这些事他一次也没为她做过。甚至她还想过,如果他不重男轻女, 她也不会事事都要和锦年一争高下,明明锦年那么懂事听话,对她那么好,她还不当一回事,动不动和他发脾气……如果她能够对锦年好一些,不那么任性,锦年或许就不会因为她而死,又或许她也不至于这么愧疚,愧疚到想去死……
    想到这些,林锦瑟的眼眶又酸又涨,她转过头,使劲地把泪水吞了回去,她现在不能哭,不能让爷爷难受。
    “锦儿,对不起。”林朗山伸手摸了摸林锦瑟的头。
    林锦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她慌忙抬手擦掉,可却是越擦越多。
    “乖,锦儿不哭,别哭了。爷爷有话要说。”林朗山伸手用手背替她擦泪。
    由于生病,他的手瘦骨嶙峋,手背上的青筋凸起,宛如饱经风霜的丘陵。
    林锦瑟握住他的手,深深吸一口气,硬生生把泪水收住,抬起头来,“嗯,锦儿不哭。”
    林朗山又摸摸她的头,从枕边抽了几张纸地给她,边道:“爷爷给你讲个故事吧。”
    林锦瑟接过纸巾,吹了吹鼻子,回想起小时候,爷爷给她和锦年讲故事的情景。
    每一次爷爷都是抱着锦年,而她坐在旁边。
    “我的本名不叫林朗山。”林朗山刚开头,林锦瑟就吃了一惊,抬起头来,看着他。
    “我叫万顺,我的亲生父母希望我万事顺利,可是在我两三岁时,他们就相继去世了。”林朗山接着说。
    “啊?”林锦瑟睁大了眼睛,被爷爷的开场白继续震惊到。
    林朗山:“我出生在农村,我有三个亲哥哥,他们年长我很多,我出生时,他们都成家了。我从小就是在三个哥哥家轮流住,轮流吃,长到了十岁。我经常吃不饱穿不暖,瘦得皮包骨,有时候没地方住,就和牛挤在一起住牛棚……我想读书,可是三个哥哥连自己的孩子都要供不起,哪里会供我读书,更何况我也是家里的劳动力,如果去读书,就少了一个可以干活的人。”
    “可那学堂里郎朗的读书声真的太好听了,我就利用放牛的机会,偷偷跑去听课,就这样认识了你的太爷爷。他是从城里调来的老师,他教的是语文,他还会教唱歌。”
    “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林朗山唱了起来。
    林锦瑟也跟着他唱了起来,这首歌,她和锦年小时候,林朗山就教过他们。
    “这是我学会的第一首歌,你太爷爷那时候说,这首古诗讲述的是无缘享有太阳的厚爱的小小青苔,它也同样顽强地生存着,成长着,展现出蓬勃的生命之绿,甚至它还要学那国色天香的牡丹一样开出美丽的花来。我当时在墙外听得投入,忍不住痛哭了起来。”
    “就这样,您成功吸引了太爷爷的注意,对不对?”林锦瑟忍不住问,就像小时候一般,她和锦年听到故事里精彩或打动他们之处,都会或提问或感慨或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是的。你太爷爷问我为什么哭,我说我也要做苔。你太爷爷笑着说,当然可以,你们每一个孩子都能做苔,有一天都能开花。从此我从偷听,变成了旁听。但是因为没有好好放牛,牛跑到别人家的菜地里,把菜践踏得一塌糊涂,那以后我被剥夺了放牛的权利,被安排去干别的农活。我也就再也无法去听课了。”
    “那后来呢?”林锦瑟问。
    林朗山清癯的脸上露出了笑意,“后来你太爷爷要调回城里了,他走前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走,那以后我就姓林,是他的大儿子。我就跟他走了,来到了他城里的家,他有一个才五岁的儿子,名叫林朗玉,你太爷爷给我改了名,叫林朗山。我们的名字都来自李白的一首诗,‘朝见裴叔则,朗如行玉山’。”
    林锦瑟很是诧异,她从没听爷爷或者爸爸提过爷爷还有弟弟一事,看来必有隐情。
    “我和朗玉感情很好,他比我小了五岁,他总喜欢跟在我身后,喊着我哥哥、哥哥……可是在他八岁那年的元宵节,市里举办了花灯节,那晚你太爷爷、太奶奶都不在家,他央求我带他去玩。我就带他去了,结果发生了拥挤踩踏事件,我拼尽全力保护他,可还是没能保护好他……我们被送到医院,我抢救回来了,但他没有……”
    林朗山说着说着已是老泪纵横。
    林锦瑟抓紧他的手,也跟着掉眼泪,还要使劲地把眼泪憋回去,林朗山的心脏不好,可不能这么情绪激动,她像哄小孩一样哄着他:“爷爷,还说我哭鼻子,你怎么也哭了。太坏了,把我好不容易收回去的眼泪又引出来了。真是的。”
    林朗山抬手擦了擦眼泪,又拍拍林锦瑟的手,“好,爷爷不哭了,我们俩谁都不许哭了。”
    林锦瑟笑着说好,赶紧抽了几张纸巾递给林朗山。
    过了好一会儿,林朗山情绪平复下来,他继续道:“锦儿,你弟弟他长得很像朗玉,真的很像。所以我不自觉地目光总离不开他,总忍不住多疼爱他。”
    林锦瑟愣住了,她完全没想到林朗山的重男轻女还有这样一层原因,她的心头再度涌起浓烈的悔意,恨自己小时候怎么不温柔一点对锦年,为什么总要凶他。
    “当然,或许我骨子里也是有点重男轻女,因为我不能让林家绝后啊。朗玉走后,你太爷爷、太奶奶虽然伤心,但他们从来没有责怪过我,他们对我反而比以前还要好,可他们越是这样,我越是愧疚。我真恨不得他们打我骂我,对我不好,我反而能好受些。”
    林锦瑟明白这种感受,锦年离开后,爸爸妈妈也是一句重话也没说她,反而总是在照顾她的情绪,她其实也是宁愿爸爸妈妈骂她打她,她也许会更好受一点。
    林锦瑟这一刻也明白了,林朗山执着于她以后的孩子,如果是男孩,必须姓林的缘由。
    “锦儿,好了,爷爷该说的也说完了。爷爷的性格你了解,迂腐刚直,这些年让你受委屈了。”林朗山说,有些浑浊却眸光仍旧清澈的眼里,有慈爱也有懊悔。
    “爷爷,我确实怪过您,更怪您不该把这些心里话憋在心里到现在跟我说。所以您一定要坚强,不能有事,以后要好好补偿我。”林锦瑟说。
    林朗山笑着点点头,把该说的都说了,哪怕明天手术有什么意外,他也能安心地走了,“好,爷爷跟你保证,以后好好补偿你。你回去休息吧,今晚让你邓姨陪着。”
    林锦瑟知道他或许是也有话要和邓秋说,尽管不想离开,却也不得不离开,她不能那么自私,连这点时间都不给邓秋。
    “好。您先躺下,好好休息。”林锦瑟服侍着林朗山躺下,帮他掖好被角,然后关了病房的灯,去隔壁陪护房间跟邓秋说了一声,才离开。
    林锦瑟打开门,一抬眼,便看到对面书吧沙发上坐着的男人。
    他穿着白衬衣,黑色西装裤,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翘着二郎腿,姿态随意地坐着,衬衫袖口挽着,露出结实好看的小臂,手上拿着一本书,正低头专注地看着。
    他这个样子倒一点不像运动员,而像电视剧里的雅痞的贵公子,不过他其实本来也是。
    书吧的斜对角二三十米的距离,就是护士站,几个年轻女护士的目光都时不时瞟向简意时。
    林锦瑟也忍不住站在原地多看了他一会儿,回过神来时,在心里不由得骂了句:真是祸害啊。
    林锦瑟举步朝简意时走过去,走到他面前,简意时取了眼镜,缓缓抬起头来。
    “你怎么还在这儿?”林锦瑟问。
    简意时站起身来,把眼镜插进衬衣胸前口袋里,很自然地伸手牵住她的手,“在等你。”
    林锦瑟微微怔忪,从前总是她等宋乔彦。没想到现在也有人默默地等着她。
    “怎么了?”简意时看她神情有些失落,稍稍用力地握紧她的手,问道。
    林锦瑟摇摇头,“没什么。谢谢。”
    “谢什么?”简意时又问。
    “谢谢你等我。”林锦瑟微仰起头,朝他浅浅一笑,那双眸弯起来,好似天边的月牙儿一般叫人意荡神牵。
    简意时呼吸微滞,握着她的手紧了紧。这一次他绝不会再放手!
    第35章
    回去的路上, 林锦瑟有些魂不守舍,到了家了,才想起一件事。
    “哎呀, 我把梨花给忘了。”林锦瑟一拍脑门道。
    简意时忍不住想笑,她着急起来居然拍了自己脑门, 怎么那么可爱又孩子气。
    “你还记得梨花吗?”林锦瑟忽问。
    简意时敛了笑意,“我可是她爸爸,怎么会不记得。”
    林锦瑟小声嘀咕:“你还记得自己是她爸爸呢。”
    语气里颇有点替自己被抛弃的“女儿”打抱不平的意味。
    简意时耳力好,听得一清二楚, 却故意走近她,“姐姐, 我没听清,你再说一遍。”
    林锦瑟自知失言, 忙改口道:“我说, 梨花现在在我小表侄女家, 本来说今晚去接回来的,忘了。”
    林锦瑟想了想,又道:“算了,等爷爷的手术顺利做完了再把梨花接回来吧。”
    夜里, 林锦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还在想着爷爷今晚说的话。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