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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不是吗?我爹虽然在女人方面不着调,但说出来的话就是砸下去的钉——从来都是算数的——这大概也是女人喜欢和他黏乎的原因吧!”车华庭道。
    “我爹轻易不答应别人什么,但只要答应,他就一定会做到。”
    “这个姓林的女人是干什么的?”
    “姓林的在中央门做服装生意,她男人和他离婚不久,我爹就搭上她了。”
    “那么,那一天,你父亲有没有到林凤艳家去呢?”
    “没有,但我爹说好去的,他答应林凤艳送钱去的。”
    “我曾经委婉地跟父亲谈过这个问题——就是和女人勾三搭四的事情,我让他多注意身体,他说他心里面有数,这一辈子,他从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他让我不要担心。到现在,他离开家已经有五年多了,他老人家究竟在哪里呢?”
    车仁贵的失踪和眼下的案子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赵子蒙不得不及时打断车老大的话:“关于你父亲车仁贵,你们看这样行不行,你们可以选择报案,只要你们报案,我们就可以立案。但要等我们把这个案子查清楚之后。顾所长,你看呢?”
    “赵队长说得对。”顾所长道。
    “这件事情,我得和母亲商量商量再做定夺。”车老大道。
    在众多房客中,有两类人,一类是本地人,一类是外地人,眼下,调查只能在本地的房客中进行。
    经过研究,赵子蒙和令狐云飞还确定了另外一条调查路径,在无常巷,除了157号,就只有158号院三户人家,按照项代沫的分析,将一袋又一袋水泥和石灰运进157号,住在158号院的三户人家中,一定会有人看见。
    几个人兵分两路,一路是赵子蒙和项代沫、顾所长,由顾所长协助,并派人将本地房客一一请到157号来——主要是住在157号的房客——尤其是住在第二进东屋西屋里面的房客;另一路是令狐云飞,萧路、陆千和闵科长,由闵科长协助,他们负责走访无常巷158号三户人家。
    我们先来说说赵子蒙这边的情况:
    在崔巧琴的启发下,赵子蒙想到了陈红梅,他在案发的房间里面住了将近两个月,按照常理,陈红梅住在这里的时候,床也应该是贴着东墙安放的,关于窗户和砖墙的位置关系,陈红梅有没有印象呢?如果陈红梅看到的接头处和崔巧琴所看到接头处完全一致的话,那么,调查的范围就可以缩小到陈红梅住进157号之前的房客之中了。
    想到这里,赵子蒙、项代沫和顾所长驱车去了凤凰西街——陈红梅的家。
    非常巧,毛大伟也在家,夫妻听明白了两个人的来意之后,毛大伟和陈红梅主动要求跟三个人走一趟。
    毛大伟有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理由:陈红梅住进157号以后,那道砖墙上的石灰斑驳的很厉害,陈红梅是一个爱干净的人,她让毛大伟在墙上糊了一些报纸。
    所以,他对那道墙和窗户之间的位置关系有一点印象。当然,促使毛大伟积极配合的原因还包括同志们没有再继续纠缠他们夫妻俩,也没有把他们的隐私传扬出去。
    更重要的是,因为同志们的介入,魏得贵已经答应不再和陈红梅纠缠不清,陈红梅也答应毛大伟,为了毛大伟和他们领养的这个孩子,以后要好好过日子。
    九点钟左右,汽车停在南巷口,三个人领着陈红梅和毛大伟走进无常巷157号。
    夫妻走进他们曾经住过的东屋,毛大伟说的没错,在石灰墙上——还剩下一小大块石灰墙,还能找到十几块报纸的残片——残片已经发黄。
    这应该是后面的房客嫌报纸太旧太脏,所以将报纸撕掉了——工匠们墙拆到一小半就发现了夹墙中的尸骸,所以中断了拆墙工作。
    巧的很,陈红梅住在这里的时候,床是贴着东墙和带门窗铺的。东屋的北面没有窗户,屋子里面的光线比较暗,陈红梅才将床靠着带门窗放。
    毛大伟走到墙角——即带门窗和东墙的相交处。
    “红梅,你住在这里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毛大伟的意思是,在陈红梅搬进来之前,第一道墙就已经存在了。
    陈红梅走到窗户跟前,用右手的手指和大拇指量了一下砖墙的宽度——在带门窗的东边有一小截砖墙,陈红测量的宽度只有两揸长。
    “赵队长,我住进来的时候,床就铺在这里,”陈红梅一边说,一边用右手由西到东比划了一下,她的意思是:床是贴着带门窗安放的,“我的枕头就放在这里,这道墙和窗框之间的距离只有小半个枕头长。”
    小半个枕头长,就是三十五公分左右,三十五公分左右就是一道砖墙的厚度。
    陈红梅的话和崔巧琴的话互相印证,第一道墙存在的时间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陈红梅进住之前。而陈红梅是在一九八六年底住进157号的。
    毛大伟后面的话进一步证实了陈红梅的说法:“你们看——那里,天花板上有一道划痕,那是我为红梅挂蚊帐,竖竹竿的时候竹竿的头部在天花板上划了一道印子,我躺在榻上的时候,经常看到这条划痕,划痕距离砖墙只有一个手指头长的距离。”
    “我们住进来的时候是冬天,我平时最怕小虫子,这间屋子比较潮湿,小虫子——特别是四脚蛇特别多,我就让大伟挂了一顶蚊帐。”
    事实已经非常清楚:第一道墙是在车华庭搬走之后、陈红梅搬进来之前砌的;凶手是房客无疑,死者也可能是房客——或者和房客过从甚密的人。死者遇害的时间在一九八六五月前后——这和尸检报告上的死亡时间非常接近。
    赵子蒙从包里面拿出那两张房客资料,虽然我们在前面已经看过这份资料,但现在仍然有必要再交代一下:
    张广南,年龄:47岁左右,1985年1月——9月,租住在第二进东屋和西屋;现在住址:七星门大街永安里三条巷181号;工作单位:七星门邮局。
    公彩菊,年龄:50岁左右,家庭妇女,1985年8月——1986年3月,租住第二进两间房子,包括门厅;现在住址,不详,可找中间人李裁缝了解情况——这个房客是李裁缝介绍的(李裁缝的地址是中和街234号李记裁缝铺)。
    马某某和她的老婆,马某,年龄:35岁左右,,1986年4月——6月(大概时间),租住第二进三间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
    赵明涛,年龄:35岁左右;1986年7月——年底,租住第一进西屋;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驾驶员)。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6年8月——1987年3月,租住第一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营业员)。
    陈红梅,40岁左右;1986年11月——1987年3月,租住第二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物资公司仓库(管理员)。
    高老太,年龄:七十岁左右;1986年11月——1987年1月,租住第二进西屋(二儿子结婚,老太把自己住的房子腾出来给儿子结婚,自己搬到157号来住)。
    马某,1987年5月——7月,租住第二进西屋。
    秦大炮,年龄45岁,1987年7月——1988年1月,租住第二进三间房子
    值得庆幸的是,在以上这些房客中,只有一个姓马的外地人——其他都是本地人——此人后来又进住过一次(1987年5月——7月),既然第一道墙是在陈红梅住进157还之前砌的,就更不会有姓马的什么事情了。
    之前,大家已经将此人排除在外,这次,同志们照例将他排除在外,理由,前面已经交代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九点半到九点五十之间,所有曾经在157号住过的房客陆续走进157号,在赵子蒙、项代沫和顾所长到凤凰西街去请陈红梅和毛大伟的时候,顾所长已经把三个户籍警派出去了。
    陆续走进157号的房客分别是张广南、公彩菊和他的丈夫、汪钟奎、赵明涛。
    赵子蒙将以上几个房客的名字从两张纸上拎出来,写在另一张纸上,括号里面的内容是赵子蒙做的备注,这样,谈话的重点对象一目了然。赵子蒙在张广南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
    考虑到157号的房子出租的过程中有空关的问题,赵子蒙特地就这个问题询问了四个人(赵子蒙还特别询问了租住的时间),下面是四个人的回答(请注意,询问是单独进行的):
    张广南:“我住在157号的时候,西边两间厢房住着一户人家,男人姓高,女人姓公,男人很少说话,女人当家,我喊她高大嫂;我是八五年一月底搬进157号的,搬走的时间不是八月份就是九月份,具体时间,我记不得了。”
    张广南的回答和车华庭提供的情况基本相符,唯一有差忒的地方是张广南搬走的时间,车华庭提供的时间是九月份,张广南则说“不是八月份就是九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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