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主张法律建立在共同善的基础上,而康德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支持某种在其中人们可以追随自己美好生活观念的公平的权利框架是一回事,而将法律或者正义的基本规则置于任何一种特定美好生活观念的基础上,则是另外一回事而且还会带来强制的危险。
而且对于康德来说,法律的目的、宪法的意义,并不是引导或者推崇美德,而是建立一种公平的权利框架,在此框架下,公民可以自由地追随他们自己对于美好生活的观念。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歧,本质上讲是他们对自由的理解不同。亚里士多德的自由观是每个人在最合适的位置上做最合适的事。而康德的自由则是自由是自主行动的能力,自由意味着按照我自己设定的律令行动,自由即自律。
阿拉斯代尔麦金泰尔提出了一种他称之为叙事式自我的观点,这是一种不同的自我概念,麦金泰尔认为,人类本质上是一种讲故事的生物,这就意味着,我只有先回答了我身在其中的某个故事或者多个故事是什么样的,才能回答我应当做什么这个问题,这就是他所讲的叙事式自我概念。
他的主要兴趣是道德哲学。
具体说来,麦金太尔的德性理论包括如下基本内容一、当代的道德危机和道德理论危机,二、西方的德性传统,三、德性论。
在麦金太尔看来,当代人类的道德实践处于深刻的危机中,这一危机体现在三个方面1)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判断的运用,是纯主观的和情感性的。2)个人的道德立场、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的选择,是一种没有客观依据的主观选择。3)从传统的意义上,德性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并从以往在社会生活中所占据的中心位置退居到生活的边缘。
他的一个基本理论观点就是首先理论是随着社会生活本身的变化而变化的,任何一种道德理论都有其社会学的背景。
共同体主义者认为有存在第三种义务,可以被称为维持团结、忠诚或者成员资格的义务,共同体主义者辩称,自由主义者对于义务的全部论证,不论是自然义务,还是自愿义务都不能涵盖维持成员资格或者团结的义务。忠诚的道德力量部分在于以下事实将忠诚作为生活不可或缺的义务,这和将我们自己作为特定的人来理解,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第22讲我们的忠诚在哪里
这里有一个矛盾,我们处于不同的集体中。我们的正义应该完全交给理性吗?如果不能,当面对爱国主义和家庭成员的利益选择时,或者面对室友和班级利益的冲突时,我们的忠诚该交给谁?
对于一个可以大义灭亲的人,我们不能说他完全是正确的。令人头疼的问题。
第22讲我们的忠诚在哪里
桑德尔教授发起了一个讨论在各种社会群体中,小到家庭这样的群体,大到社会,我们是否有团结协作的义务和成员的义务。针对不同的事件,学生们辩论忠诚是否比责任更重要,何时更重要。
反对群体责任的论点
1如果义务源于共同体成员资格和身份,而这样的身份是属于多种共同体的,那么岂不是意味着我们的义务有时候要相互冲突?
2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选择表达我们对于国家、人民和家庭的忠诚,只要我们在承认普遍义务的优先性的框架内,不做任何不义之事就行。
3但是实际上他们指向的是情感,某种情绪化的东西并不是真正的道德义务。
4有人认为,作为共同体成员的义务实际上是一种集体的自私自利,我们怎么还要以此为荣呢?这难道不是一种偏见吗?
总之,具体的论点就是关于以爱国主义,社群主义,和小集体主义,为代表的这类与真正的理性,对的事情之间的冲突,关于对身边人的忠诚和对于永恒理性的冲突。
也许你能保证自己不做出格的事情,但是当你的亲友作出了这样的事,你作为知情者,该怎么选择才是正确的呢?选择忠诚,这是天承者的选择。但是同时应该告诉犯错的人,劝诫,帮助他回归正途。
第23讲辩论同性婚姻
利用同性婚姻的例子,学生辩论是否可能把性的道德合法性从婚姻的最终目的中脱离出来。
显然,同性恋开始被大家所接受。至于政府能否规定婚姻制度,我认为是不能的。完全可以多方套餐服务。
sandel教授提出了两个问题。是否有必要找到美好生活的原因,以决定什么是正义,什么是人民的权利?如果是那样的话,是否可以争论或者证明美好生活的本质是什么?学生辩论时,进一步讨论了政府在决定婚姻目的这个问题上的作用。sandel作总结时指出,我们作为个体,可能永远不会同意许多道德哲学问题的争论点。不过他认为,一方面,关于这些问题的辩论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这给我们了一个更好地了解他人价值观的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