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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讲好公民
    “任何真正被称呼为城邦的城邦,那不仅仅是一个名字,她一定是献身于,增进美德的最终目标之中。否则,政治的结合就会下降为一种同盟而已。法律变成一种协议,对于一个人的权利的保证,变为对另一个人的敌对。政治应是人类的一条道路,它会让城邦的成员们善良而公正。”
    一个真正的城邦它同样的道路,必定是是让公民走向共同善的。
    第20讲自由与适应
    桑德尔教授指出了对亚里士多德关于自由的观点最突出的反对声音他为奴隶制的辩护。
    我们在查看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而描述他接近正义的一个方法,我们称其为“目的论”。首先我们不得不弄清,关于该问题中的社会活动的目的或最终目标。另一个描述他接近正义的方法,就是正义对于他,是一种胜任;以人们的美德和长处,对应适合的角色,就是这种的胜任。
    他维护奴隶制。奴隶制是他那个时代雅典的一种习俗。嗯,他是怎样为奴隶制辩护的?要让奴隶制变得公正,需要满足两件事,两个条件,首先,奴隶制是必须的。亚里士多德说,至少在我们的社会中,奴隶制是必须的。
    为什么它是必须的如果公民要摆脱手工作业和仆人干的、家务性的杂活,从而能去参加集会,去研讨政治。那么,一些人不得不去干那些仆人干的工作,而这些工作是生活中必须的。他说,除非你们能发明一些科幻的一种技术设备,然后让它们代替那些奴隶去从事的不得不存在的,艰苦的家务工作。假如公民们要去研讨善和实现自己本性,那么奴隶制是必须的。那是为了城邦生活,是为了向公民打开这种生活的大门,是为了这研讨、辩论的生活,是为了实践智慧的生活。
    当然,这里有更为深入的条件须去满足,奴隶制不仅是必须去满足的,作为整体的共同体的一个功能,而且它还是当然的现实。记得恰当的评判标准吗?奴隶制当然是现实,因为有些人成为一个奴隶,是公平的,或者说是恰当的,或者说是具备了适合的条件。嗯,亚里士多德按照他自己的标准,赞同说,想要奴隶制是公平的,这些条件一定要同时被满足、被实现。
    权利是否优先于善?这是问题一,
    而且我们还需要详细研究,成为自由人,一个自由的道德主体意味着什么。难道自由会要求,作为一个选择主体的我,要去忍受自己趋向于,我的角色、我的最终目标和我的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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