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座舒适而又节奏缓慢的城市生活得久了,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开始跟从前的朋友联络。听说我竟然跑到了C城,裴良宇马上就要赶过来,不过被我谢绝了。我过得很平静,不想被打扰。
有时我会一个人在大街上走走。繁华热闹的城市中,我混迹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之间,觉得格外有安全感。
曾经有一个人,也给我许多安全感,在老家的机场,在遥远的北京,在学校的舞台……
很多时候,我都有些想不起我们曾经恋爱的那段时光,只觉得那好像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梦,明明记忆犹新,却又仿佛从未发生。
我越来越发地回忆我和哥哥一起长大的这些年,不想还不要紧,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原来我短暂人生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和哥哥交织在一起的。只要我回头,他都会在我旁边。
这样一想,我突然觉得很欣慰。
我们的人生有这么多时光交织在一起,或许他不会再爱我,或许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可是他在回忆的无数角落都能看到我,他永远不会忘记我,如同我一样。
我在这里还碰见了一个老同学。
奥运会开幕的那一天,市中心广场的大屏幕直播开幕式,我和很多人一起,驻足在广场中抬头仰望,周围喜悦的气氛堪比节日。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骤然停顿。
我僵硬地转过身来,呼吸却在看见那个人面容的一瞬间恢复正常——原来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坚毅的面容露出一丝喜悦。他对我说:“梁满月,果然是你。”
他脑后的明月,仿佛是计算好了以后从中间一刀切掉了一样,完美的半圆,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让我在一刹那间有些晃神。
然后,我收起失望的眼神,脸上扬起笑容,说:“是你啊,杨云开。”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学,其实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杨云开比从前成熟了许多。虽然还是有些严肃,却不再像读书时那样沉默。我想罗维知道了,肯定要大呼奇迹。
他也是刚刚被调到这里来的,我们交换了电话,一来二去,竟然熟悉了起来,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同事和朋友都说他对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见面以来的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刚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过,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那么纯粹地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那样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个天真得冒傻气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周遭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伴一起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个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这里来,周末帮我做饭,水电费我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同意了。
后来我发现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帐,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着: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杨云开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首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给我一张CD,是陈奕迅的《认了吧》。
我有些奇怪地说:“这是陈奕迅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你送我干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之前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明白了,笑了笑,说:“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了摸我的头。
我飞快地眨着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这个动作又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像从前一样,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会的,我想会的,我希望会的。
只是,那会是多久以后的事?三年?五年?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