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愿意为她生气,只觉得她太可笑了。
哥哥在下一刻冲进了家门。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几乎就要站起来,冲进他怀中。可是,我的身体晃动了两下,终于还是没有动。只是近乎贪婪地盯着他看。
他穿着黑色风衣,衬得身材更加挺拔修长,面容有些憔悴,可依旧明朗清俊。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比他好看。
他的眼睛从我身上移开,转到叔叔身上,郑重地说:“我有话跟大家说。”
我一下子站了起来,抢着开口:“我也有话要说。”
众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我身上,我垂下眼帘,再不看哥哥的双眼。我说:“其实我跟哥哥根本没什么,上次他那么说,只是为了帮我,帮我让温晨死心……”
这其实是一个拙劣无比的谎言,可是我知道,长辈们都愿意选择相信。
我能感受得到,哥哥的目光死死地盯住我,可是我不敢抬头,只有紧紧地握住自己的拳头,继续编造谎言。
指甲刺进手心,疼痛传来,却让我有种扭曲的快感。
半晌,叔叔迟疑地问道:“成蹊,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他哑着嗓子说。
我心中一震,猛地抬起头,四目相对,我咬紧了下唇,看了看婶婶,再看了看他,几近哀求。
对不起,在亲情和爱情之间,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亲情。
婶婶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的是是我可以放弃一切的角色。所以,我只好放弃你。
我短暂的人生中,总是在被人抛弃,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罗维。人生中第一次放弃一个人,就放弃了我全部的爱情。
然后哥哥笑了,那种微带酸楚的笑容,让我几乎跟着流下泪来。
他说:“不关她的事,是我喜欢她,我一直在逼她,她不敢反抗。”
姥爷一脚就朝他踢了过去,怒吼道:“你个小王·八蛋。”
屋内顿时一片混乱。
从前我见别人说自己的心在滴血,只觉得是夸张的形容词,可是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的指尖仿佛都在流血。
从头到尾,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可是偏偏,我连手指都无法动弹。
脑海中一个声音不断地重复,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
在婶婶的尖叫声中,哥哥昏了过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两天,哥哥除了四处找我,还在做着出国的准备。
他说:“满月,我本来想带你去英国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还只是一个因为去不成英国而耿耿于怀的小女孩的时候,有一个少年曾经对我说过,大不了我以后带你去。
连我自己都几乎忘了的承诺,他还记得。
原来他还记得。
接着他咬牙切齿地说:“可是,梁满月,你不配。”
我站在病床前,死死地咬住下唇,拼命地忍住眼泪,用力点头说:“对,我不配。”
他沉默了良久,终于伸出手,掰开我的下唇,再轻柔不过地摸了摸,然后几近叹息地说:“你走吧。”
第二十四章
*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老。*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C城。反正,哥哥叫我走,我就真的走了。
走得悄无声息,没有告别,没有泪水。
我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如果我不曾存在过,对很多人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叔叔婶婶便不用负担起我一个大麻烦,他们不必为我操心不必为我伤心,他们会轻松许多,幸福许多;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哥哥会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顺利地找到一个他很喜欢,也很喜欢他的女人,生一个或者几个小孩,一家人其乐融融……
从前是我太盲目了,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现在我终于懂了,所以,我不得不离开。
是我不好,我不够勇敢,我不够坚定,我伤害了哥哥,所以,我必须离开。
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做成嘉馨的伴娘。
陌生的城市,我一个人独自生活。叔叔婶婶并没有反对我的离开,或许他们也觉得,我和哥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应该再见面。
开始的时候,我过得很艰难。我所有的卡都留在了家里,存款留给了妈妈。我自己身上,只带了少量的现金。
幸好之前公司的总监帮我在这边介绍了一份工作。
最困难的时候过去了,我开始结识了一些新朋友。人是群居动物,而且在这个城市,无论男女都友善热情,乐观爽朗。大家时常在一起吃饭,唱歌,我还学会了打麻将。
我没有必要让自己过得惨兮兮的,是不是?
可是我总是克制不住思念他,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渐渐地,想起他的时候我也能忍住不流泪了。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生命中有人来过又走,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有些人离开时波澜不惊,有些人的离开,却让我一辈子都在想念。
爱情的难忘之处不仅仅是它的快乐,还有尾随而来的痛苦。可是,那时的甜蜜,那时的快乐,那时的美好,一生能够经历一次,也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