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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至的秘密 作者:牛角弓

    我的主人那时候已经退休了,但是她的情况跟同龄人不同。她的同事朋友们偶尔聚会说的都是儿子女儿,或者孙子孙女一类的话题,她没有家人,也没有子女,慢慢的,这样的场合她也不再参加了。后来她的朋友介绍了一个在书店里看店的工作给她,工作不累,她只需要每天整理整理书架,顺便收收钱就可以了。书店离学校很近,店里经常有年轻人出来进去,有时候也会跟我的主人聊聊天。我觉得她在书店工作以后变得比以前更爱笑了。这让我也觉得很高兴。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我一起去书店,她工作的时候我就躺在书店的窗台上晒太阳。阳光很暖,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墨香,身边就是我的主人。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书店每天早上十点钟开门,晚上打烊的时间会晚一些。有时候要拖到九十点钟。因为书店附近有一所中学,那些学生经常在下了晚自习的时候跑来找一些资料或者试卷。我的主人要等他们都走了之后才能关门落锁。然后带着我穿过小半个城区回到我们自己家里去。

    那条路距离主干道很远,夏天的时候会有一些散步的人,但是到了冬天的晚上行人就变得很少了。天气不好的时候,我的主人赶着带我回家,总是会抄这条近路走。书店的老板,一个中年妇女曾经劝她早点打烊,回家的时候别走那条路。但她觉得那帮孩子大冷天的跑过来买试卷,如果看见书店已经关门,不是会白跑一趟吗?至于抄近路的问题,她说自己一个老婆子,身上又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算有抢劫的人也不会选她下手的。

    书店老板总说:“哎呀,话不是那么说的,早点回家总是安全一些。”

    我的主人没把这劝告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她生活了半辈子的城市还是很值得信赖的。但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后来我才明白,遇见鬼并不是顶糟糕的事。比这更可怕的事,就是我们遇见的不是鬼。

    那天晚上跟以往的任何一个夜晚都没有什么区别,最后一拨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跟我的主人道别,然后结伴走出书店。我的主人把我放进大衣口袋里,背上自己的背包,关灯、关门、锁好最外面的一层防盗门。

    我从主人的大衣口袋里探出头,看见书店对面的路灯在路面上投下一团昏黄的灯光,窄窄的街道显得安静又冷清。偶尔几个行人从那里经过,也都行色匆匆。一阵寒风吹过,她口袋旁边的一簇小小的线头飘了起来,从我的鼻子上拂了过去,痒痒的。

    我知道她的这件大衣已经很有年头了,虽然它看上去还挺像样,但是仔细看的话,袖口和口袋这样的地方已经出现了磨损,口袋里的衬布也被她自己换过,换成了结实的厚棉布。原来那种柔滑的衬里布早就已经破了洞,不能再用了。我觉得她应该买一件漂亮的新大衣,就像书店老板穿的那种明亮笔挺的海蓝色大衣,或者邻居家阿姨那种厚实的带着毛毛领子的毛绒外套。不过她总是自言自语的念叨,说现在的鱼都卖的好贵啊,要保证我每天都有鱼吃就不能随便乱花钱。

    后来我跟凌冬至说起这些的时候,凌冬至红着眼圈说,那是因为我的主人把我当成了心尖上的宝贝,宁可自己过的辛苦一些,也不愿意我受委屈。他摸着我的耳朵说:“小灰,我早说过你不要到处乱跑,乖乖陪着我就好了。要是你的主人知道你在外面流浪、睡在下水井里、跟狗打架受伤、还翻垃圾箱找东西吃,她一定会哭的。”

    咳,咳,怎么说着说着又扯远了。

    那天晚上,当我从她的口袋里探出头来的时候,心里只是有点儿遗憾自己不是她的同类。如果我也是一个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工作挣钱的话,我一定要给她买一件这世界上最最漂亮最最暖和的新大衣。

    我的主人锁好了大门,把手伸到口袋里揉了揉我的脑袋,喃喃念道:“小灰啊,别随便把脑袋伸出来,风吹的多冷啊。”

    其实我不觉得冷,因为她的手盖在我的背上很暖和。不过我还是舔了舔她的手指头,老老实实的缩在了口袋里。后来我就睡着了。睡在她的口袋里,我总是觉得无比安心,所以也就睡得格外沉。

    我没能在第一时间醒过来。

    这是我的错。

    我迷迷糊糊的听到了有人在说话。除了我的主人之外还有好几个陌生人的声音,其中一个尾音微微挑起,带着一点儿说不出的轻佻和倨傲笑着说:“你看我们出来一趟也不好空手回去是吧,老太太,你就把包包给我们好了。”

    然后我的主人摸了摸口袋里的我,像在确认我还留在那里似的。然后我听见她的声音微微有些发抖的对那些人说:“我就是个退了休的老太太,能有什么钱。你们走吧,我就当没看见过你们。”

    怎么提到钱了呢,我立刻警觉了起来。我刚一动,就被主人的大手按住了。她使了很大的劲儿按着我,好像生怕我会闹出什么动静来似的,我的脖子都被她弄疼了。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于是我不敢再动。

    就这么一错神的功夫,他们又说了什么我就没听清。等到我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松开了按着我的那只手。我从口袋里窜出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染着黄毛的青年,他正一脸凶光的从我的主人身上抽回什么东西。在他的身后还有几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似乎在看热闹。

    一股奇异的腥气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我身上的毛毛便统统竖了起来。心头升起焦躁的感觉,仿佛有一只暴躁凶残的野兽正在我的心底慢慢苏醒。

    染着黄毛的青年猛的抬脚踹了过来,“死老太婆!”

    我顺着主人的围巾跳到了她的肩膀上,我觉得我的爪子似乎沾上了什么东西,湿哒哒的。可是我顾不上看,因为她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两步,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似的一下子就坐在了地上。她抬起一只手似乎想要抱我,然后像没有了力气似的倒在了地面上。

    那个黄毛抬起脚要踹我的主人,我顺着他的腿脚三窜两窜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尖尖的爪子刺进他的皮肤,从眼角的位置一直向下撕扯到了下巴。鲜红的液体迸溅出来,我心中的凶兽似乎得到了短暂的安抚,随即加倍凶猛的叫嚣起来。

    黄毛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尖叫。

    这声音似乎让他身后的人都慌了起来,一个大个子的男人骂道:“没见过世面就是没见过世面,老子特意给你挑了个老太太练手你都能练成这个德行……赶紧翻翻她的包!”

    我听不懂什么叫练手,但是他们要抢我主人的包包这个我是明白的。于是我顺着那个要抢包的青年的手臂飞快地窜了上去,一爪子挠在了他的脖子上。不等他反应过来再从他的肩膀上窜起来,跳到他身后那人的脑袋上一通乱抓。

    “他妈的,死猫!挠死我了!”男人胡乱挣扎的手一把抓住了我的尾巴,我向外猛然一窜,一阵尖锐的疼痛从尾巴上传来。

    我眼前一黑,撕心裂肺的惨叫起来。

    等我恢复神智的时候,他们已经跑了。黑漆漆的小街上,只有我的主人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强忍着疼痛歪歪扭扭的朝着她爬了过去,小心翼翼地舔了舔她的脸。

    “喵~”

    她没有动,甚至没有睁开眼睛看我一眼。

    没有人从哪里经过,只有我在小街上疯狂的嘶叫。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样痛恨自己只是一只猫。

    最后还是我爬到了附近的居民楼上拼命挠玻璃,引得那家的主人开窗要打我才发现了躺倒在路上的人。我听见那个矮胖的男人跌跌撞撞地跑去打电话叫警察。可是等警察和救护车赶到的时候,我的主人已经没有心跳了。

    我知道,她已经死了。

    这个世界上最在乎我的人就这么没了。我趴在她身上不肯走,处理事故的小警察哄了我几句,最后不耐烦了,捏着我的脖子大吼:“猫是不能碰尸体的,你到底懂不懂啊?会诈尸的!你想让她死不瞑目吗?”

    我不知道什么叫死不瞑目。但是我知道那几个害死她的人还没有被警察抓住。我记得他们的样子,甚至还记得那个黄毛身上怪怪的味道。

    我跑出了医院,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在那附近转悠。尾巴上的伤口感染了,疼了很长时间,后来又结了痂。等它终于开始变得不疼的时候,我找到了那几个坏蛋藏身的地方。

    我又费了好大的劲才找到了那个跟我说死不瞑目的警察,我叼着他的裤腿走过了半个城区,不管他骂我还是踢我都不肯松口。后来他被我闹烦了,妥协的跟着我走到了那个破旧的生活区。我和他在那里埋伏了大半天,只要他想走我就叼着他的裤腿不让他走。再后来那个黄毛出现了,我扑上去抓花了他的脸,还咬掉了他的半个耳朵。

    警察把他带到了警局,再后来……

    再后来小警察在小区对面的街心花园找到了我。那时候我正趴在假山上晒太阳。从这个方向能够看到我原来的家。

    除了这里,我也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

    小警察给我带来了一盒猫罐头。猫罐头的味道怪怪的,比起我主人给我做的鱼肉来简直难吃极了。不过我还是把它吃了个净光,因为我已经知道没有主人照顾的猫猫要想吃一顿饱饭有多难了。

    小警察挺感慨的看着我说:“当了好几年警察,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聪明的猫。要不是你,要想抓到那几个坏蛋只怕不易。”

    我舔了舔嘴角,心说就算抓到了又有什么用呢。那个给我做鱼吃、在寒冷天气里抱着我的人终究是回不来了。除了她,这世上还有谁会连一件新大衣都不舍得买,只为了留着钱天天给我买鱼吃?

    小警察又问:“要不你跟我走吧。我薪水不高,大概也不能天天给你吃猫罐头。不过你可以跟我住在一起。”

    我对这个提议不感兴趣。谁知道他住在哪里?如果住的远,我岂不是不能天天回来看看自己的家了?

    小警察很遗憾的说:“你要是没饭吃了就来找我吧。别忘了啊。”

    我知道自己不会去找他的。因为看见他就不可避免的想起那个散发着血腥味的夜晚,想起自己的得到和失去,想起自己曾经多么的无能为力。

    小警察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轻声说:“猫咪,一切都会变好的。你还会活很长时间,会遇到一个关心你照顾你的人,像你曾经的主人一样爱你。”

    “这一切都会实现的。”

    “相信我。”

    第123章 夏末的番外(一)

    房门一关,楼下吵吵嚷嚷的声音都被关在了门外。

    夏末看着手里的机票,长长舒了一口气。

    机票是庄老爷子派人送来的,上面的名字是夏末,目的地是英国南部城市布里斯托。随机票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份任命书。庄氏在那里有一家中型的贸易公司,任命书上的职位是担任公司市场部负责人的助理。夏末心里很清楚,如果接受这份认命,就意味着他重新被庄氏接纳,但接纳的条件是他要从最基层的工作做起,一步一步证明自己的实力。

    早几年收到这份任命书的话,夏末会毫不犹豫地撕碎它。但是现在,他却十分慎重的收起了手里的东西。距离机票上标注的时间还有小半个月,他需要好好想一想。

    庄家派人来夏家光明正大地撬人,这把夏家的人都气坏了。但是庄老爷子敢敲着拐杖说一句不许夏家人再踏进滨海,夏家人却没胆子用同样的话来反击。夏老爷子已经退了下来,夏雪莹这一辈虽然还有两位堂兄弟在军部工作,但不论是他们的资历还是夏老爷子的影响力都远远无法与庄老爷子相提并论。

    这也是他们想方设法让夏末去滨海打头阵的原因。

    夏末自然知道他们是在利用自己的身份做文章。但是有夏雪莹在夏家一天,他就没有办法说出拒绝的话。因为在夏雪莹的心目中,只有夏家才是真正为她打算的,是她唯一能信得过的靠山,为了夏家的利益无论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夏末有时也会觉得她的想法太过偏执。他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成为她的靠山。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他觉得把夏家的势力利用起来是必须的。他那么痛快的答应夏老爷子去滨海的提议也是为了这个原因。

    可惜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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