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于,这张脸漂亮的脸,总是被人忽视。
毕竟,她装扮的是男生——秦南笙。
翻开衣袖,胳膊上那青一块紫一块的淤伤,触目惊心。
细闻,还有一股鱼腥味。
九世穿越,没有比这一世更惨!
天杀的!
就连大神内心似乎遭受了一丢丢小谴责,良心发现的送上安慰:“殿下,这一世的秦南笙虽是个短命的小可怜,惨是惨了点,可是,只要您略加改造,闲鱼翻身是早晚的事。”
秦掌珠信他个鬼:“能活过三集,再说吧!”
“死小子!你磨磨蹭蹭干什么?还不快卖鱼去!”
一道刺耳的老烟嗓传来。
砰——
门被粗暴的踢开!
一个脸上涂抹的跟年画似的中年妇人,手里攥着一根鸡毛掸子,气势冲冲的冲进来,劈头盖脸就朝她身上一顿猛抽,喷着吐沫星子咒骂:“小畜生!一回来就窝屋里,不是吃就是睡,养头猪都比你值钱!”
她就是秦南笙的舅母~常春芳,一个粗野跋扈的母夜叉。
秦掌珠眼底星碎的光一瞬间化为寒冰,缓缓地垂眸,扫了一眼胳膊上生生被抽出的几道血痕,憋了几天的火正愁没处撒,当即一脚就踹了出去。
嘭!
女人像一只充气皮球似的飞起,撞到天花板上,又弹回来,重重的砸到地板上,激起一地飞尘。
秦掌珠抬脚,踩在女人肥厚的大脸上,唇角裂出一缕邪狞的笑,“贱人敢尔!到底是凡夫俗子,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常春芳连嚎的机会都没有,翻了白眼。
大神狂汗,敢怒不敢言!
照这祖宗这么干,不出三集,这些虾米配角都被她一个个整死了。
咕噜!
秦掌珠揉揉干瘪的肚子,下楼觅食。
此时,正值早上,小街都是随处可见的早点小摊,叫卖声此起彼伏。
站在热气腾腾的包子铺前,她没出息的咽了一口唾沫。
摸了摸比脸还干净的口袋。
日!
毛都没有!
堂堂女殿下居然混得连包子都吃不起!
哦,忘了,她现在的人设是穷学生。
一个被遗忘在犄角旮旯,戏少死得快的小炮灰。
这时,一道沙哑的唤声传来:“笙儿!”
秦掌珠循声望去,一个推着三轮车的中年男人,正朝她招手,笑的一脸憨厚。
秦南笙的舅舅宋大愚。
典型的妻管严,是个在家吃饭都不配坐椅子,蹲墙角扒饭的窝囊废。
打从秦南笙进家门那天起,常春芳就横挑眉毛竖挑眼,不仅拿她当奴隶使唤,动辄打骂,偶尔不痛快,还不给饭吃。
宋大愚看在眼里,屁都不敢放!
就连现在给吃的也是偷偷摸摸的。
瞅着宋大愚递过来的包子,秦掌珠扛不住饿,走上前,接过包子,下一瞬,就被他身后三轮车上堆的一大箱鱼虾,熏的反胃。
她的嗅觉比动物还灵敏数百倍,这样刺鼻的腥味,无疑是一记暴击。
尤其是,看到宋大愚黑黢黢的手,指甲缝里的油渍时,手里的包子瞬间不香了,连吃的欲望也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