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兰:“你养了她那么多年,她在你家可吃过一天饱饭?可穿过一件新衣服?可过过一天开心的日子?”
张小娥:“你哪只眼睛看到了?”
素兰:“我两只眼睛都看到了,思晴的棉衣,还是我妈给她做的,吃不饱的时候,我妈给她塞的馒头。天气冷,叫她去我家睡,她怕被你骂,死活不敢去。”
张小娥:“你,你血口喷人!我每年都给她做新衣服,每次都留最好的饭菜给她吃。”
素兰:“说这样的话也不怕闪了舌头。”
程余庆听到这个叫做素兰的姑娘与那个粗鄙的妇人谈论思晴的过去,才知道自己的女儿从前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心里更加痛。
张小娥跋扈地扒开素兰,进到屋里,指着马思晴骂:“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妈都要饿死了,结果你在这里享福?”
“我要饿死的时候,你在哪里?我要被冻死的时候,你又在哪里?”马思晴直直地看着张小娥。
上一世她是鸵鸟,不敢忤逆张小娥,这一世,她不惧怕任何人。
“我在哪里?我都在家里。饿了你什么时候说过?冷了你也没说啊!”张小娥蛮不讲理。
“我没说?我说我饿想吃饭,你说我不配吃饭,那是你给你自己娃留着的。冷了,你确实做了新的棉衣,可是都是给林春花的,林春花穿烂了也轮不到我。”
马思晴如今可不怕张小娥撒泼打滚,一条一条怼了回去。
张小娥:“饭在锅里,衣服在柜子里,你自己不去吃,不去穿,怪我?”
马思晴:“我敢吗?哪次我多吃了点饭,就要被你打得遍体鳞伤。我要是敢动林春花的衣服,他们姐弟四人合起伙来骂我!”
程余庆再也看不下去:“当初思晴的襁褓里放了一千块钱,那些钱足够一个普通人家把思晴养大,而且还有富余,富余的钱是给养家的,为什么我的女儿过得这样凄惨?”
众人一听,好家伙,这养母拿了钱还虐待人家女儿,这会还有脸找来要钱?
这种人才应该天打五雷轰!
第104章 与张小娥断绝关系
张小娥一听,得知眼前这个看起来儒雅帅气随和的男人是马思晴的亲生父亲,更来劲了。
“你是马思晴的生父?那正好,来把这二十二年的账算一算。”
程余庆:“那就算吧!算清楚了之后,我们家思晴就与你们家断绝关系,从此以后,你家若是再有人敢来找她,我就把事情捅到公安局去。”
张小娥一听要断绝关系,就有点怂了。
马思晴嫁了军官,以后肯定可以源源不断地拿好处。
军官转业回地方,那待遇也不差。
她在犹豫要不要做这一锤子买卖。
程余庆却发话了:“据我所知,你养我的女儿,只有前面五年,还算用了点心,但也是看在孩子她妈妈留的钱,以及说了十年内必定回来找孩子,还会给丰厚报酬这两点上。”
“孩子她妈妈由于家庭原因,没能在十年内找回思晴,也因为她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导致我也没找到思晴。”
“思晴六岁,你有了自己的亲生孩子,思晴就再也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孩子妈妈留的钱虽然不多,可是让她衣食无忧地长大,也绰绰有余。”
“思晴六岁开始帮你带孩子做家务,你连生三胎四个孩子,都是思晴帮着带大的。”
“思晴十八岁顶职进了纺织厂,一个月三十块钱工资,你只给她留一块钱。”
“把她嫁给姚家,换了你一子一女的工作。她跟姚国柱离婚,你要了三千块钱加房子以及给你的孩子换工作,导致姚家承受不住对你家下了手。”
“这些年她给你家做牛做马,你的养育之恩,还不还得清?”
马司令这是第一次听到程余庆说这么多话,他第一个叫:“还得清,这养母怕是还欠思晴不少钱!”
张小娥也不看人是谁,直接又骂开来了:“你和龟儿子又是谁来掺和我们家的事?”
马司令掸了掸衣服:“哦!我是谁,这位大娘,我刚好是思晴的亲大舅,你说,我有没有资格说话?”
张小娥:“林春桃能有这么多富贵亲戚,咋不找来?说好的报酬呢?”
“报酬?我姐早就用她的双手还给你家了,你还有脸说报酬?你有没有良心,可看过我姐的双手,什么样?”
素兰:“你把她嫁给姚国柱,你可知道她过的什么日子?结婚三个月,被打得浑身的伤!”
马思晴看着这些帮自己说话的人,再一次被感动。
佟时宇:“思晴差点被姚家指使的小混混杀死,若不是那天我正好在晨跑,今日你们谁也见不着她了。”
素兰这才知道马思晴那时候不去上班,是在躲人。
张小娥:“她死就死了,少我们家的报酬可得如数给来!”
“你他娘说的是人话吗?”洪海涛看不下了,性子粗犷的他直接就爆了粗口。
佟时宇:“司令,您给把这件事情了结了吧!我不想以后思晴再被这些吸人血的毒物纠缠。”
马司令:“直接断绝关系,思晴也不需要给他们家好处。她俩要是赖着不走,我直接以扰乱部队秩序的罪名,把她们送到劳改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