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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猬[娱乐圈] 作者:谦少

    忽然想起当年大家一起出去聚会,那时候还是一堆穷小子,他们俩的组合先红,陆宴先买了车,季洛家放嗲,非要坐副驾驶,放出话来说陆宴的副驾驶只有他能坐,不知道怎么传得粉丝都知道了,又变成了他们俩“真爱”的证据。

    所以难怪我今天坐在副驾驶都如坐针毡,原来是坐了别人的位置。

    其实陆宴条件是很不错的,宜室宜家,脸上线条干净利落,仪态好又自律,凌晨四点还这样好看,性格心性都好,被赶路的出租车司机恶意超车也只是皱了皱眉头,他的轮廓其实很适合大荧幕,希望他这两年赚够钱就快点转电影,别老混在偶像堆里骗小女孩子的钱。然后娶个拍文艺片的女明星之类,快点生个小孩。他这种心性智商,是当得起人生赢家的。

    我在心里替他安排好一生,他却浑然不觉,刚好一个红灯下来,他停下车,转头跟我说话。

    “刚刚在宴会上你躲到哪去了,我都找不到你。”

    我们俩之间的微妙气场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常常会在脑子里想起对方的缘故,潜意识里觉得跟对方很熟,就算半年没见面,他私底下跟我说话的语气还是如同身边人一样熟稔。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用。

    “我艳遇去了。”我信口开河道。

    陆宴的嘴角勾了起来。

    “哦,艳遇?跟谁?”

    “要是知道是谁,还叫艳遇吗?”

    “也是,说得有道理。”陆宴笑了笑,眼神却远了一点,情商高的人大多心思敏锐,他看得出我在敷衍他。

    我们许久没再说话,直到快到我家的时候,他才忽然道:“原来你还住在老地方。”

    彼时我们刚下立交桥,天边已经亮了起来,清晨的日光总是有一股淡淡的寒意,很快就变成暖黄色,慷慨地撒向每一个地方。

    我们是迎着太阳走的,明亮却冰凉的晨光从挡风玻璃外照进来,我靠在车窗上装睡,听见这话,轻轻“嗯”了一声。我并非想在他面前示弱,只是生物钟到点了,实在是困。就算我身上盔甲再厚,这时候也不得不现出原形。

    何况我也不是第一次在他身上吃败仗了。

    我住的老小区里基础设施不好,停车场挤不进去,他尽量靠近楼房下了车,苏迎在后座睡成一堆泥。

    “你家是楼梯房吧?”他站在车外问我。

    “是,六楼。”

    陆宴没有多问,解开衬衫扣子,挽起袖口,他做事总有一股从容气质,连挽袖子的样子都比一般人好看。

    苏迎这女人醒来之后一定会后悔——在知道是陆宴背她上楼之后。

    狭窄的楼道里,陆宴背着苏迎一阶阶上去,他真是天生绅士,还拿车上外套遮住她短裙下摆,也让手没有直接碰到她大腿皮肤,这教养简直无懈可击。我提着苏迎的鞋子懒洋洋在后面扶着墙走,光从窗户招进来,陆宴的影子被照得无比高大。

    我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要是陆宴忽然一脚踩空,后仰翻倒,我们三个人应该会像石头一样一路滚落下去,最后叠罗汉一样摔死在楼道里。

    真是变态。

    家里很乱,而且旧,不过陆宴也不是没见过,开门的时候我费了一点时间,陆宴扶着苏迎站在旁边,楼道很狭窄,他背出了一身的汗,额前头发散落了一缕下来,我们目光不小心对视到的时候他坦然地朝我笑。

    门开了,冷气冲了出来,我出门时忘了关空调,这时候简直是神来之笔,陆宴长舒一口气,把苏迎放在沙发上,见我在看他,忽然朝我露出一个灿烂笑容。眉目俊朗,犬牙尖尖。

    他其实没变多少,至少笑容没变。

    “喝水吗?”

    “多谢。”他坐得笔直,大概是不想让汗滴到沙发上。

    我拿了纸来,他抽了一堆,姿态潇洒地擦脸上的汗,他的好看是货真价实的,长眉入鬓,眉尾如剑一样,狭长眼睛每一根睫毛都清清楚楚,沾了汗水,越发显得润泽漂亮。

    “纸粘在脸上了。”

    “哦,哪里?”他抹了一把脸,还是没找到,那一小片纸粘在他眼窝里,我伸手替他拿掉了。

    他的皮肤出过汗之后很凉,睫毛密而直,十分整齐,眨眼的时候碰到我手指。

    “洗个澡再走吧,我应该还有没穿过的衣服,我去找找。”

    他洗澡的时候,我站在防盗门外吸烟。

    我听到脚步声才回头,他比我高十厘米左右,我用来扮颓废的面口袋T恤他穿得刚刚好,头发也洗过了,湿漉漉的,下面是深色裤子,我按灭了烟进门,自己去洗澡。

    在车上的时候他话那么多,现在反而安静了,我出来的时候他站在我卧室门口,端着水看我房间,并没有进去,真是有礼有节。

    我在家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卧室里,我的卧室基本等于我工作间,很大,是两间卧室和书房一起打通了,将近百平,进门右手边就是衣帽间。墙上装了隔音层,墙壁是深色,双层遮光窗帘,兼任投影墙,一面墙边摆了床和十多把吉他,另一面墙是一副巨大的油画,用玻璃隔开了,画的是日出时的江面和天空,印象派画法,颜色很斑斓热烈,用大片橘色、红色、黄色,和黑色,我很喜欢油画的笔刷痕迹,画在墙上,凸起的颜料就像波浪一样活灵活现。

    地上铺了地毯,我一般是坐在地上,衣帽间兼任录音室,其实没什么衣服,反而CD比较多,我有几千张CD,收集狂都这样。

    “进来吧,脱鞋就行。”

    陆宴好好地参观了一下我的卧室。

    “要点评一下吗?老板。”我笑着问他。

    “不敢。”他也笑:“那把吉他是马丁?”

    “眼光还在,不错,是D45。”我把吉他拿下来给他看,见他眼睛亮了,问道:“要弹弹吗?”

    当年参加那选秀时我相当心高气傲,海选时睥睨众人,结果进了十强就觉得吃力了,陆宴的吉他,林小白的声音,都能压我一头,我那时候才学会谦虚一点。

    陆宴笑了。

    “不了,我现在手也生了。”他修长手指抚摸着玫瑰木的背侧板,笑了起来:“我当年很想要这把琴。”

    这话说的,当年谁不想要这把琴?都是唱歌的,人手一把Yamaha,能有把Gibson民谣就不错了,马丁的琴向来共振强,声音能盖过人声,不适合弹作伴唱,那时候摇滚还不算主流,选秀唱的都是口水歌,只适合自己弹着玩,又贵,谁也没有闲钱花个十万买把上不了台的琴。

    “你来弹吧,”他抬起眼睛:“你的吉他应该比我好多了。”

    我也不客气,校了校弦,先弹了段和弦,然后折起一条腿,握着琴颈摆好了姿势。

    “想听什么?今天开业酬宾,给你个点歌的机会。”

    陆宴大笑。

    “那就点个《givesome sunshine》吧。”

    我无奈地笑了。

    “砸店啊?老板,我还指望你点个摇滚,你给我来这个,马丁声音这么粘怎么弹,我去换J200了。”

    “就这个吧。”陆宴按住了我的手:“别怕,弹得不好我也给钱。”

    D45的优点在于极有爆发力,扫弦时的声音十分刚猛,如同炸裂开来一般,摇滚神器,并不适合这首歌。说起来这首歌算是我们那帮人共同的回忆了。十强选出来之后,仍然住在那别墅里,有个晚上,大夏天下暴雨,别墅停电停水,热出一身黏汗,连澡都洗不了,一堆人无所事事在客厅围着蜡烛打牌吹牛,是林小白从自己电脑里翻出这部唯一下载好的电影,还是印度的,十个百无聊赖的人挤在一堆看这部电影,我们都没看过印度电影,最开始还有点嫌弃,后来都看入戏了。还意外发现这首插曲很不错,凑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一人一把吉他,就把这首歌改成了吉他谱。这首歌在国内不红,现在网上唯一能搜到的一个吉他版本就是我和陆宴录的。

    我很久不弹这首歌,因为一弹就会想起当年。

    说句没出息的话,我有时也会想,如果重来会怎样,但是如果想回去走不一样的路,倒显得现在的自己有多惨似的,实在有点灭自己的志气。

    何况人生并没有回头路,错了的,对了的,都是一生了。谁也强不过命运。

    我现在日子过得挺好,大房子大卧室,空调打到最低,一地羊毛地毯,光脚弹吉他打着拍子,脚心像踩在云上,十年前的我哪能想象这样的生活。

    我漫不经心弹完一首歌,倒没多入戏,陆宴坐在床上,低着头,眉骨高,眼窝深,眼睛里像藏着许多故事,但也只是故事而已。

    “弹完了,大爷给钱吧。”我笑着叫他。

    他如同惊醒般,但掩饰得极好,抬起眼睛来朝我笑了笑:“弹得很好,功力不减当年。”

    他笑得很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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