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要结婚的,母亲又把唐糖夸的一朵花似的,既然母亲喜欢,朱爱党也就可有可无的娶了。
不过他很快又因为突发任务,在新婚第二天一早就返回部队了,直到半年后,女主唐红重生,他才再次有了音信。
也就是说,现在男主已经离开,女主还没有重生,她还有半年的喘息时间,想到这里,她终于先暂时松了一口气。
天已大亮,作为新媳妇儿,又初来乍到,她还是先起床的好。要知道,现在的公婆大人可是她未来一段时日的依靠了。
翻开记忆中的陪嫁箱子,随手翻了下几套陪嫁衣服,竟然发现并没有意料之中的土气,除了裤子有些肥大之外,上衣竟然还颇有些复古之风。
随手拿出一件红色半袖衬衣,和一条略显肥大的黑色裤子,又随手编了一个大粗辫子,唐糖满意的看着梳妆镜中,甜美可人的小姑娘,直呼赚到了,没想到原主长的这么甜美可人,也怪不得能得道那么多人的宠爱,养成个绿茶婊的性格,人家有资本啊!
出了屋门,就看到对面东屋门前,阳光的照射下,婆婆张秀琴正守着一大盆的盘子碗筷洗刷着,看样子,估计已经不是第一遍了。
能听到东屋里风箱拉动的声音,估计是她的小姑子朱明芳正在烧火做饭。
听到响动,张秀琴抬起头来,用胳膊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冲唐糖笑了笑,道:“唐糖醒了?昨天一定累着了,怎么不多睡一会儿?快打水洗脸吧!饭马上就好。”
小姑子朱明芳也探头出来,“嫂子醒了?我哥一大早就回部队了,你待会儿和我一起上街吧!”
不等唐糖回话,朱母立即开口:“去什么街上?你嫂子昨天累坏了,今天先休息一天,想去街上什么时候不能去?”说着,还若有若无的撇了眼唐糖的腿。
唐糖瞬间觉得自己无法言说的地方更加不适了,原来是这个累坏了……
“娘,那我先打水洗脸,等会儿再帮你洗盘子。”唐糖脸红遁走。虽然昨晚确实那啥啥了,但她不是本人啊!没想到婆婆大人说话这么直接。
匆匆的打了水,没两分钟就洗刷完毕,这会儿可没有什么洗面奶啊,水乳霜什么的让她用,直接刷了牙,清水洗脸,再擦干就行了,因为是夏天,连个一块钱的雪花膏都没人舍得用。
“娘,我帮你一块儿洗。”作为农村孩子,不管是之前的唐糖,还是现在的唐糖,洗碗做饭都是没有问题的,不过是因为娇惯,不常干罢了。
“我这已经洗好了,只要涮一遍就行了,我去找几个篮子来,待会儿还要挨家送回去。”反正已经是一家人了,朱母并没有跟唐糖客气,甩了甩手,就起身向堂屋去了。
唐糖忙蹲坐在朱母刚刚坐过的小凳子上,边下手洗碗,边和小姑子朱明芳聊天。
朱明芳比唐糖小一岁,正在镇上上高一,在一帮子不怎么学习的同学中,成绩还算不错。现在正是放暑假的时候,才在家待着。
“嫂子,今天做了玉米稀饭,还有昨天剩下的好几个肉菜和杂粮窝窝,都在锅里热着呢!”朱明芳的语气有些兴奋和期待。也是,在这样的年代,能吃饱就已经是好日子了,更何况还有肉吃。
“昨天不是已经吃过肉了吗?怎么今天还这么高兴?”唐糖打趣她。
原主之前一直和唐红玩的好,后来唐红没上高中,她也是回来就找唐红玩的,朱家是外来户,朱明芳又比她们小一岁,和她倒是不太熟。
就是后来唐糖经常若有若无的在朱母面前刷存在感,也和朱明芳交集不多,唐糖已经毕业了,而朱明芳还在住校上高中,她只在回来时,听母亲说过这个新嫂子如何温柔脾气好。这会儿看来,反正比原来那个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前嫂子唐红好。
“嫂子可别打趣我,就是天天吃肉,那也是不会腻烦的,这才吃了一顿呢!”要知道,平常可都是过年过节的时候才有肉吃呢!
“想吃肉还不简单,等你哥回来让他买不就是了。”
好吧,代沟差了几十年啊!唐糖还真不觉得肉有多好吃,她喜欢吃土豆蘑菇和各类蔬菜。
朱明芳撇嘴,她那个哥哥,一向是面无表情的,她可不敢跟他开口要东西。
两人又简单的聊了几句家常,唐糖就已经把碗碟洗刷干净,锅里的饭菜也好了。
虽然不过是几句话的时间,但也足够双方有些大略的了解,总体来说,朱明芳对于新嫂子比较满意,而唐糖也很满意这个便宜小姑子,庆幸自己没有遇上极品,婆婆和小姑子都不错。
朱明芳起身摆好桌椅,就去洗手准备叫人吃饭了。唐糖把锅里热的馒头和剩菜端出来摆好,又找出自家的碗筷,盛好了米汤。
这时候公公又挑过来两桶水,把刚好把水缸灌满,放下桶和扁担,一家人坐好准备吃饭。
虽然是剩菜,但唐糖也没有嫌弃,小时候她也吃过这种剩下的桌菜的,她记得一直到新世纪,这样的剩菜都算是改善伙食了,比自家炒的新菜都好吃,故而一家人都吃的香甜。
唐糖倒是没有和朱明芳一样,因为这剩菜而多吃两个馒头,不过她也吃了两个,原因是这馒头真的好吃。
米汤就是普通的大米汤,不过和现代的大米粥还是有区别的,起码她喝到嘴里的,真的只是“汤”,而不是粥,一碗汤里米粒都能数清,但也没有到难喝的地步,毕竟是地锅里做出来的,一股自然的米香味,只不过不太耐饿罢了。
倒是这馒头,实在是让她惊喜。馒头并不是和现代的一样用白面做的,而是黑黑的,看着像是玉米面和高粱面做的,估计还有白面,不过肯定不多,虽然卖相不怎么好,吃着也有些扎嘴,但却'意外的香醇好吃,唐糖一口气吃了两个,还觉得意犹未尽。
吃过饭后,唐糖和朱明芳一块儿收拾了桌子,洗了碗筷,朱父和朱母一起去归还借了别人的盘子和碗筷,这个是体力活,用不了唐糖她们两个小姑娘。
洗过碗后,她俩又合力给圈里的猪和鸡煮食。这会儿还要按人头养鸡,猪也要等过年上交国家一半,剩下的半头才是自家的。
但就算如此,它们也还是每个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财政来源,故而要每天都精心喂养,要是因为偷懒,使得母鸡不下蛋,猪肉不长膘,那可就是全村人的笑话了。
不是农忙季节,又是新婚,唐糖暂时没什么事情,见着朱明芳快要打扫好了的院子,就转身先进屋子里了,刚刚到来,她还需要好好消化一下新得的记忆,顺便理一下,未来的路究竟要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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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二大娘
慢慢回忆原主的记忆,再结合自己看小说得到的内容,唐糖已经确定了自己现在所处的时间。
唐红已经改嫁半年,唐糖刚刚结婚。
若是唐红没有重生,应该就是唐糖跟着朱爱党一起,婚后多年,被唐红在街边遇见,看起来貌似幸福,当然,真幸福假幸福暂未可知,但两人应该是一直在一块儿的,这个可供她选择的自由度比较高。
但若是她现在所处的,是唐红重生的那个时空,也就是她看的那本小说,那就有些麻烦了,毕竟人家是女主,有空间神器啊!
小说中唐红重生在她改嫁的一年后,也就是现在的半年后。
那时候归来的她来的还不算太晚,因为男主只是刚和“唐糖”结婚,就出任务去了,等到她重生回来了,他也才刚刚结束任务回家没几天,和“唐糖”没有怎么相处过,也就没有什么感情。
对于唐红,则有着怨恨愧疚不舍等等,很是复杂的感情,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想要和她再次复合的意思,毕竟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唐糖”才是他的妻子。但一切都怕有如果,“唐糖”她自己做死,谁也没有办法啊!
通过一系列的“唐糖”做死,更加衬托出了唐红的各种优秀,尤其是人家还有金手指帮忙,还一直在忏悔,结局自然是“唐糖”做死自己,然后唐红顺利上位了。
想到这里,唐糖有些明悟,不管唐红有没有重生,会不会回来报仇,她首先要做的,是让自己强大起来,独立起来,才能躲过各种“意外”,若真是唐红要来抢回朱爱党,大不了她就一走了之罢了,反正喜欢朱爱党的是原来的唐糖,并不是她。
有了解决方向,唐糖就开始思索未来的路如何走下去。
这个世界的设定有些奇葩,原主记忆中自己的国家名叫大清,没错,就是历史中的那个清朝,不过这里的历史在咸丰朝的时候转了个弯。
咸丰皇帝在这里并没有早亡,而是一直活到了八十一岁,而且一直相当健康清明,没有一点历朝英明之主晚年的昏头。
在英明神武的咸丰皇帝带领下,洋务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很快就赶上了西方国家的步伐,所以这里没有某个太后的掌权,也没有清末的屈辱史。
但二战还是到来了,历史名人一个个出现,该发生的一样样发生,后来国家政体变成君主立宪制,领导班子们以议会的方式存在。
不过这些都暂时和唐糖没有什么关系,她只是新奇了一会儿就放下了。
现在是77年八月,做生意什么的就不要想了,那是投资倒把,资本主义,就算再过两年改革开放了,她也不是做生意的料,更何况还有商业奇才,金手指加身的女主在,她去做生意简直就是找虐。
唐糖感慨,君主立宪制竟然也反对资本主义。→_→
可是作为一个农村姑娘,不做生意,还有什么工作能够远离这个村子,远离女主呢?唐糖有些纠结。想她一个还没出校门的学生,还真是没什么生活经验啊!等等!学生?
对啊!她可以继续上学啊!现在已经是七七年的八月了,如果历史继续往前走的话,马上,等十月就要宣布恢复高考的消息了,十二月似乎就要开始考试了啊!
小说中唐红没有参加高考,也就没有提及今年的考试,但唐红不参加,不代表她也不能参加啊!唐红毕竟是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即使人家像是个天生的商人,即使后来工作需要,学了外语,但也改变不了她没文化的事实啊!她就是想参加高考,她回来的时候第一届高考刚刚过去,她也没有耐心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人家急着赚大钱抢老公呢!想到这里,唐糖有些兴奋。
就算唐红重生又有空间怎么了?她可以及时躲开啊!若是她参加了这次的冬季高考,等唐红重生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学校了啊!
最起码上学的时候,好几年都不会和她有什么交集的,毕业了,再找一个离她远远的地方工作,之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啊!大不了她把朱爱党送给唐红就是了,反正她也不喜欢人家。哈哈^_^,她是天才,原来学霸有这好处啊!
兴奋过后,唐糖开始翻找自己的行李箱子,似乎里面还装着她的高中课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