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时,她给许倾尘船票,却没有把她带回市南,那时候她就在想,要是能建一座桥就好了。
她发誓:
她一定要建一座大桥。
十六岁的梦想,她终于实现了。
许倾尘的心,她也没有辜负。
有一次,eden在醉酒后,把当年他和许倾尘的交易告诉苏音了。
许倾尘假扮洛航的女朋友,故意让记者拍,为的是上娱记新闻,让洛航爷爷高兴。
而作为交换,eden要做一件事,那就是——
务必要竭尽全力,把苏音培养成一名最出色,最优秀的道桥设计师。
eden问过许倾尘:“用不了多久,你和洛航“分手”的新闻就会再次登上头条,而你,免不了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女人的声誉最重要,你真的不在意吗?”
许倾尘只说了一句话,她说——
“我的声誉,远不及她的前程重要。”
此时,苏音看着面前朝她走来的女人,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抱住她,告诉她:
我做到了。
但她忍住了,她像初次见面时一样,安静地看着她,安静地欣赏她的美。
她穿细肩带的红裙,化惊艳的浓妆,但她眼神清素,她就像——
热烈的冷冰。
有人盯着她看,看她风情万种,看她眼神里令人欲罢不能的厌世感。
直到,直到苏音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她眼中的厌世感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是似水的温柔。
这时,一位小女孩对苏音说:“姐姐,前面那个漂亮女人在对你笑诶,你认识她吗?”
苏音笑了。
她无名指上的钻戒闪闪发亮,她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女人。
“她是我爱人。”
(正文完)
第101章 番外
我暗恋一个女孩。
她站在我青春的第一页,后来,她成了唯一的一页。
十六岁生日那天,是我初遇她的日子。
那天,阳光真好啊。
她逆光站在走廊尽头,我只是看了她一眼,我的心,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失控了。
这份失控,持续了很久很久。
我藏在走廊角落看她,我躲在操场柳树后面等她经过我,我站在轩逸楼顶层俯视诺大的操场从人头攒动中寻找她。
我发了疯地迷恋她,我迷恋她的脸,迷恋她的气质,迷恋她身上的薄荷香。
我是见不得光的小偷,我总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学她走路的姿态,学她将校服袖口向上挽两道,学她的表情,学她的眼神…
但我不是小偷,我只是没有勇气的暗恋者。
我喜欢她,喜欢和我同样性别的她。
我多想走向她。
但我怕,我怕我会脸红,怕她会看穿我眼里的爱意,怕以后连偷偷跟在她身后的资格都没有了。
我始终,没有往前迈出那一步。
我知道她爱喝茉莉蜜茶,我知道她会弹钢琴,我知道她总穿匡威帆布鞋,我知道她习惯左手戴手表,我知道她爱吃乐事的黄瓜味薯片,我知道她擅长写瘦金体的字,我知道她常听mp3,我知道她政治学得很厉害。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
不过,我有点可悲,因为,我是她不知道的存在。
她不知道,她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我也勇敢过,只不过,上天并没有眷顾我。
元旦晚会上,在学校大礼堂,我唱了陈奕迅的《我什么都没有》,我是唱给她听的,可惜,她没有来。
她快毕业时,我偷偷托人给她递过情书,最终,石沉大海。
我就那么一点勇气,用完了,就没有了。
她毕业那天,我站在人群里,看她跟别人合照,我拿着相机,却不敢走上前跟她拍一张照片,我真怂,我假装看向别处,偷偷按下快门,拍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
她的背影。
后来,她真的在我的记忆中模糊不清了。
再后来,我的青春也结束了,可我对她的喜欢,始终鲜活地留存在我那已逝的青春里。
我时常问自己:后悔吗?
我的答案一直是:后悔。
我后悔没有在发了疯迷恋她的年纪,勇敢地奔向她。
那句未说出口的“学姐,我叫顾意,不是故意,而是瞻情顾意的顾意”,永远,永远地烂在了我的青春里。
烂在里面吧,永远烂在里面吧。
那封我让许清词转交给她的“情书”,其实只是一张白纸,我只是为了激一下苏音,我想让苏音尽快醒悟,我不想再看她难过了。
所有人都以为我说喜欢她是玩笑话。
这样也挺好的。
顾意喜欢她这件事,这一生,只有顾意一个人知道。
就像没有人知道——
我的青春永远有处黑暗的缺口,那是十六岁时,因遗憾未曾靠近我所向往的那束光而糜烂的伤口。
这伤口,从十六岁陪我到二十六岁,再从二十六岁陪我到三十六岁。
我想,大概永远都好不起来了。
三十六岁生日那天,阳光真好啊。
我盛装出席她的婚礼,我站在沙滩上,我没有喝酒,我一直在喝茉莉清茶,我偷偷看她,看她穿着美丽的婚纱,看她和她爱的人热舞,拥抱,亲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