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显然方总根本抓不住重点:小音养狗了啊?
简聆音点点头:一只小狗,离不开我。
方总不以为意:训练几天就好了,你总不能为了一只狗天天待在家里吧。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只是从这人嘴里说出来,简聆音总觉得不舒服。
沈秋丘给小狗喂完了饭就走了,边出门边抱怨。
简聆音怎么还不辞职!都在那个公司呆了五年了,还有什么好留恋的。狗屁上司还动手动脚,不干不净的。三天一顿小酒,五天一顿大酒的灌着,早晚得出事儿。我今天非得警告她,这是最后一次接她了!
小狗心想:你快别叨叨了,我老婆我自己接行了吧?要不是你在这儿碍事,我早就出发了。
沈秋丘一出门,小狗就动用能力变化了人形。
狗狗变活人就没有毛发护体了,小狗只能先借老婆的衣服穿。她对衣服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只要合身就行,但问题就是,她太高了。
老婆一米六六,她一米七八。老婆的长裤在她身上都要变成八分,长袖直接变中袖,外套穿着露手腕。
狗狗对镜自照,感慨万千,想她在族里也是个公主,什么奢靡享受没有啊?到了人间,连件像样的衣服都穿不上,天天啃压缩饼干一样的狗粮,睡三十块钱买来的狗窝。
这些也都罢了,最重要的是老婆,你的内裤有点卡裆。
算了,接老婆要紧。
她刚刚看到消息了,老婆在万春馆。现在才九点,她打车过去正好半小时。实在不行她还可以瞬移过去,但是那样消耗太大了没必要。能动用人类力量就不要消耗特殊能力,毕竟还得积蓄能力跟老婆九十九次热吻,要是耗尽了就只能一直当小狗,老婆应该没有跟毛绒小狗激情舌吻的癖好吧。
老婆,等着,我这就去接你回家!
小狗到了万春馆,先闻了闻方位,然后在洗手间找到了自己醉醺醺的老婆。
一个不认识的臭杂种正揽着她老婆的肩膀,老婆狠狠推开了他:方总,请自重,我还没醉到不省人事呢。
小狗确定了,这个就是她今天要教训的王八蛋。
然后简聆音就看到一个陌生的女人直直走了过来,冲着方源就是一个上勾拳。那女人生得高挑,一头金色的长卷发张扬又潇洒,这棒球服很眼熟
她好像也有一件来着。
简聆音觉得自己可能是醉得老眼昏花了,也没太琢磨这些细节。而且这暴打方总的场面实在是太迅猛爽快了,简聆音是个崇尚和平解决问题的人,但碍不住这女人一出手就是极致的暴力美学。
方源被打趴了还挨了一记窝心脚,人直接懵了,躺在地上咳了半天才问:哪里来的疯子,你打错人了吧?
金发女人踩着他的胸口低头冷笑:方总对吧?
方源感觉这人真是有点疯:你最好冷静点,你要为你的暴力行为负责任!
对方闻言笑得更畅快了:负责任,方总,你要是能为你的贱手贱脚负责任,我就能为我的暴力行为负责任。
小狗没有什么可畏惧的,她来人间一趟,就是为了守护老婆。老婆挨了咸猪手,她就能把这双手剁下来,真的给他做成卤味。
小狗漆黑如墨的眼睛渐渐泛出红光,她体内有一部分狼族血统,夜间血脉尤其容易翻涌,疯起来真是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住。从前老婆总是骂她有狂犬病,会管着她,后来老婆跳了轮回,不要她了。她只好自己管着自己。
所幸这么多年根本没什么让她上心的事儿,更不至于被勾的血脉翻涌。只有老婆是她的发病原因,也只有老婆才是她的终身解药。小狗压了压自己眼中的凶光,不想让自己吓到老婆。
而简聆音却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人好像控制不住情绪。她不能坐视事态变得严重,方源挨了顿打已经够了,这姑娘应该赶紧脱身才是。
简聆音走上前去,抓住了金发姑娘的手腕:你快走吧,再不走我报警了。
对方也很听话,确实走了,只是反过来抓住了她的手,扯着她一起跑了。
夜风催人醉,简聆音看着对方飘摇的金发,觉得自己脑袋越来越沉了。
在意识彻底飘散之前,她听到有人在她耳边喊:老婆老婆?
第3章
老婆
小狗摸了摸醉醺醺的老婆,对方喝完酒还跟着她来了个百米冲刺,虽然她俩一起离场的背影非常潇洒。但是运动过后酒精上头的更快了,她老婆现在已经晕头转向,靠在她肩膀上不动弹了。
老婆,你还记得林眷吗?
简聆音脑子一团浆糊,抱着金发美人的胳膊摇了摇头。
林眷委委屈屈地说:笨蛋老婆,名字还是你给我起的,你自己都忘了。
简聆音酒品很好,醉了也不撒泼打滚,人像个木头一样,只会眯着眼靠人,然后眯着眯着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又是条能喝一斤白酒的好汉。
林眷不喜欢老婆喝酒,更不喜欢老婆醉酒。当年她为老婆戒了烟,老婆为她戒了酒,如今她还在规规矩矩地养生,可简聆音却重新练回了酒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