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阎槐很幸运,在他还是颗种子的时候,落在了通天木树的附近。
    往后很多年,他都靠着通天木树生长修炼,最后生出灵智。
    但成也通天木树,败也通天木树,天雷选中通天木树时,天火殃及了他,照理上说他会在天火熄灭后,跟着四周的灰烬残骸一起死去。
    转机就是这时候出现的,一个小孩浑身灰扑扑的,腰间挂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储物袋,板着脸,在通天木树上摸来摸去,确定了什么后,张开手抱住通天木树,直接将整棵树拔了起来。
    阎槐当时吓了一跳,快散的灵智都聚拢了。
    小孩把通天木树收进他的破烂储物袋,正准备走,突然又收回脚,往他这儿走来。
    阎槐是一棵树,但还是大气不敢喘,他怕这小孩也一口气把他整棵拔起来。
    但令他意外的是,小孩绕着他转了一圈,小手在他身上拍了一下,像是感知什么,察觉到他的存在后,小孩从储物袋里取出一个瓷瓶,刚打开盖子,他就感受到浓郁的灵气。
    紧接着,他就看到小孩眼睛都不眨一下,将整瓶灵液倒在他身上。
    确定倒完后,小孩小心翼翼收起瓷瓶,看模样,瓷瓶对他来说比灵液还贵重。
    做完这一切,小孩转身就走,许是着急,都没注意到自己腰间的剑穗掉了。
    阎槐记得很清楚,那剑穗原本跟一枚漂亮的玲珑骰子绑在一起,多半是拔通天木树的时候挣松了。
    多亏了小孩的灵液,阎槐本来要散的灵又恢复回来,甚至更上一层楼,几十年后更是成功化形。
    化形后第一件事,阎槐就捡起那枚几十年来一直好好保护的剑穗。
    他承了小孩的救命之恩,化形之恩,必须报恩才行!
    阎槐当时想小孩看起来是个修士,只是几十年,人肯定还活着,但他找了许久,都没找到人。
    阳间找不到,他便去了冥府,摸索着当上了冥王,当然他是棵化形槐树的身份也是个加分。
    冥府的日子很无聊,奈何桥边上的孟婆传人叫孟赤,总是苦大仇深,老是整奇奇怪怪的汤,他还接到不少投诉。
    黑白无常选中的接班人,那两个小鬼头,一个脾气暴躁一个心眼贼多,还完美继承了上任黑白无常的性子,特别重视规矩,也不管对错。
    要他说啊,哪有什么规矩,规矩都是死的,做鬼差的,应该学会变通才是。
    阎槐起初就被这两小鬼指着说坐没坐相,但谁让他是冥王呢,他就瘫在椅子上,他就不挺直着坐,小鬼头还想管他,没门!
    而当冥王最让阎槐头疼的就是李起之。
    他可是跟通天木树做了不知道多少年邻居的槐树,一眼就看出来李起之是当年那小孩整棵拔走的通天木树,且不知道怎么回事,李起之身上还有那小孩一部分魂魄。
    阎槐觉得事有蹊跷,便往上查了起来。
    这一查,不得了。
    上任冥王任职期间错让一个叫苏晋的亡魂插队投胎,因为那亡魂到冥府时,魂体上全是功德的金光,璀璨生辉,那是天大的功德,按规矩就是可以插队投个绝世好胎的。
    但谁知道,这亡魂投胎没多久,就有人打上门来。
    冥府这才知道那亡魂偷了别人的魂,占了别人的功德,享受了别人的投胎名额。
    可冥府不能承认自己错,这可是大失误,只能硬着头皮说自己没错。
    那个打上门来的人就是李起之,被夺魂的就是救他的小孩。
    李起之自然不会善罢甘休,那可是通天木树,被天雷劈得满山着天火都没死,成为雷击木的通天木树。
    李起之搅得冥府天翻地覆,苏晋投胎到哪,他就去哪,直接把人宰了送下来,一次又一次。
    但这样是无法将那小孩的魂分出来的,还会损害那小孩的魂。
    阎槐举着卷轴,想了几个时辰,翻到了一页冥王才知道秘事。
    鬼域。
    有些人念过大,会成为厉鬼,更厉害的会张开结界,形成鬼域,在阳间拖活人入局,猎杀活人。
    鬼域的种类不同,有的厉鬼喜欢幻化生前的世界,有的喜欢捉弄人,但总归逃不开一点,他们想要活人的命。
    只要进来的人在鬼域中违反规则,没有完成任务,就会成为厉鬼的盘中餐。
    鬼域一直是冥府的心头大患,只有特殊鬼差能进入其中打破鬼域,将厉鬼抓出来。
    但与此同时,鬼域中的魂魄不论好坏,不论无辜与否,都必须处理掉,也就是魂飞魄散。
    阎槐觉得这不合理,就像救他的小孩儿一样,有罪的鬼魂投了好胎,还被冥府庇佑,无罪的鬼魂被迫残缺,申冤无门。
    没有这样的道理。
    阎槐便偷偷匿名给李起之传信,告诉他如何将苏晋的魂引进鬼域,如何在鬼域中剥离出小孩的魂。
    不过这需要代价,李起之也要分裂自己的魂魄,留在鬼域中,温养那小孩的魂,直到鬼域被从内打破,就会魂魄归位。
    阎槐是建议李起之最好培养出能冲破鬼域的厉鬼,因为那样就能跳脱五行,不归冥府管辖。
    李起之这棵雷击通天木确实不错,他将自己当实验品,亲自打破了第一个鬼域,成了跳脱五行的第一鬼。
    而后李起之便着手培养其他鬼域,只要像他一样的存在够多,冥府就会失控,就能打破那不合理的规矩。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