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更何况,他原身本是一本字帖,即使灵力灵术尽失化为原形,也终将被这滔天大火,扬成灰烬。
    横竖都是一个“死”。
    炽热的橙红色跳动在百城的瞳孔里,滚烫的火浪饿虎一般向他扑来,也让他的心间漫上某种复杂的滋味。
    当真,还是要交代在这里了啊。
    盯着爆炸的冲击和几乎能把人烤化的温度,他看向梁丝桐,恰好对上爱人的目光。
    梁丝桐与他心意相通,在熊熊火光中眸光跃动,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唤了一句“柏哥”。
    百城原本悬了许久的心,却突然放了下来。
    生不能同寝,死却能同穴——他又觉得,这千百年的轮回,一城又一城的寻觅,真的挺值。
    这样想着,百城竟笑了下,他牵起梁丝桐的手,可因为有些脱力,只软软地捏住他的虎口。
    “不怕,不要怕。”百城闭上眼,再睁开,“没什么好怕的。”
    他将梁丝桐揽在怀里,静静感受着他的心跳,又亲他的手背:“丝桐,何其有幸,得君相随。你可愿同我在一起?”
    像求婚。
    “你我生生世世,永不分离。”他面容肃正,闭上眸子,将誓言倾吐而出。
    梁丝桐没有回答,只是用额头轻轻蹭了蹭百城的下巴。
    他愿意的。
    他愿同爱人一起,从此走入漫天的余烬,永不分离。
    滴答,滴答。
    忽而有水滴落到百城的手背上。
    百城一笑:“我们终于能在一起,这是好事,怎么还哭了。”
    傻三九,他心道。
    “?”梁丝桐仿佛在和他跨频聊天,“我没哭啊。”
    百城这才抬眼,看到梁丝桐好好的,眼睛瞪得溜儿圆。
    “这是……”他捻了捻水珠,指尖的确一片湿润。
    水滴渐次坠在地板、沙发、尚未被烧完的书架之上,开出一朵一朵的小花。
    明明是书店,怎会下雨?
    百城脑子发蒙,却听身旁有人大喝:“百城神君,退后!我来也!”
    ——李锦方才被御术隔于结界之外,此时结界已破,他正抬手并指横在眉间。
    他丢了个“交给我吧”的眼神给百城,仿佛在说,我是谁啊?我可是亮马河最靓的那条锦鲤,亮马鱼王。
    百城一下就认出了,是水灵术!
    他心头大喜,喝道:“好一尾锦鲤,我来助你!”
    “多大点事儿!”李锦催动灵术的同时,还抽空回了个自信微笑,“神君,您且歇息着!”
    水滴越落越密,至最后,几乎有些倾盆的意思。
    浮尘和灰絮被打湿,无力地落在地上,软趴趴像被抽去了灵魂,接着四分五裂。
    空气中也渐渐恢复了清新,甚至还有些水草特有的腥气。
    梁丝桐想摸出手机报个火警,结果连数字键都没来得及按,就见李锦收回灵术,拍了拍手轻松道:“打完收工。”
    【27岁俱乐部】中,余弦躺在正中央,衣服鞋子完好无损,仿佛刚才的火灾根本不存在。
    只是他双眼紧闭,似是脱力昏了过去。
    除此之外,书店里还有十几只楠木书架被砸坏烧毁,各类古书有所损失,其他则一切如常。
    余弦工作室的小姑娘肝都颤了,连忙打了120,呼天抢地地跟着救护车走了。梁丝桐节目组的众人则对着至少几百万的损失痛心疾首。
    百城却不甚在意,拥着梁丝桐,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人没事就好。
    惹得秦为忍不住啧啧两下,来了句“柏店主啥家庭啊”;道具妹子也怂怂地感叹“下次吃饭我坐小孩那桌”。
    怪异的是,火灭后,众人收拾残物之际,竟在废墟之中发现了一把古瑟。
    瑟弦是铜与蚕丝混合,没怎么被烧着,拨动时依旧声音悦耳。
    不过木质底座就有些可怜了,活活被烧成了焦尾。
    李锦和秦为等人只当百城的书店里的名贵古董和奇珍异宝甚多,此瑟也不过是烧毁物之一,并未当回事。秦为还痛心疾首地开玩笑说“柏店主又分分钟损失了几百万”。
    百城只是瞧着那把半面焦枯的瑟,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说:
    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
    第152章 《27岁俱乐部》(正文完)
    【27岁俱乐部】是一家奇怪的店铺。
    一个月前,这家书店莫名其妙发生了一场拍摄事故,致使原本热闹的书店闭店几十日有余,至今仍然大门紧闭,有好事的吃瓜群众来打卡,却只摸到了满手木头焦灰。
    据小红书一位名叫【全宇宙最萌道具师momo】的娱乐博主爆料,书店当时正在进行《今日营业中》的收尾拍摄,未料店内电线老化,绝缘外皮脱落酿成火灾。
    然而大火像成了精一样十分灵性,只烧东西不烧人,因而虽然书店损失惨重,但幸而没有人员伤亡。
    只不过特意从国外赶回来录制节目的知名歌手余弦老师,失忆了。
    据医院的官方消息,余弦老师是“后向性失忆症”,发病原因十分复杂,可能是在躲避火灾时头部遭受碰撞,也可能是受到刺激、情绪不稳定所致;真正的原因,饶是全国数一数二的精神科和神经外科专家也说不准,天知地知。
    余老师这忆失得惊天地泣鬼神,他除了自己姓甚名谁曾经在哪里读过书,其余一切全都忘了个底儿掉,甚至连自己的成名作《又逢君》的旋律都哼不出来。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