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她当时想的是,冯礼华藏在那栋房子里的钱都是不正当门路得来的,不管丢了多少,他都不敢声张,因此,只要她趁冯礼华和赵秘书都不在本市的时候去偷几十万出来,然后再像以前一样,装作以为那套房子真的是表弟的,冯礼华就完全不会怀疑到她头上来。
    刚开始,一切如姜晓设想的那样,十分顺利:姜晓以打麻将到太晚回不去市里了为由,在表弟那里小住一日,等到大家都睡熟了,她就悄悄地摸到顶楼去偷钱。
    然而当她顺利地撬开锁,进到那间房,才发现,里面不光是只有钱,还有冯礼华本人。
    他其实并没有去外地出差。
    大概是觉得姜晓对自己购不成威胁,冯礼华把自己真正的计划告诉了姜晓,并声称,只要姜晓自己选择自杀,之后他会善待嘉嘉,和她的情人刘琦。
    姜晓不愿自杀,冯礼华便让已经被宫先生挟制住了的面具人出手,为了不让冯礼华看出破绽,面具人只能把姜晓往楼下扔。
    挣扎中,姜晓一把将面具人脸上的狰狞鬼脸扯了下来——面具后面的脸,与她曾见到过的苏骆的旧照一模一样!
    姜晓感到十分恐惧,脑中只余下一个念头:我不能死。
    她踹了面具男一脚,纵身往下跳。
    这栋房子的周边是柔软的草地,姜晓因此保住了性命。
    她忍着剧痛往前跑,在冯礼华派人追上来之前,遇到了一台返程路过的出租车。
    上车后,姜晓给韩枞打了个电话,得知姜晓情况后,韩枞立刻驱车前往。
    两人在医院附近的一个公园碰面,姜晓把自己在那栋房子里见到的一切告知韩枞,希望韩枞能够立刻带苏骆离开,接着便昏死过去。
    韩枞当时隐约猜到,自己与苏骆大抵是发生过什么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通,为什么徐燕提到苏骆的时候,态度那么奇怪。
    但他眼下没有时间在这个问题上过多停留。
    收起心中旁的思绪,韩枞先是匿名拨打120、看姜晓被急救车接走,再给宫先生和尤继姚,分别打去电话。
    做完这些,他还是没有忍住,去苏骆家楼下待了一会儿才回家。
    --------------------
    时间线给大家捋一下:
    面具男被韩枞和宫先生发现是在姜晓偷钱之前,所以这个时候,面具男已经为了妹妹的生命安全,成了宫先生的人,也就是“卧底”。
    ps:宫先生早期是一个亦正亦邪的人。后来遇到季先生,才金盘洗手,彻底转为“喜剧人”。但灰色背景还是存在的。
    (他俩我脑补的形象是类似于吕良伟和方中信那一挂的。没有要代入的意思啊。)
    第74章 我爱你我愿意(正文完)
    63.
    姜晓闹的这一出,看似是打草惊蛇,实则为韩枞和宫先生的计划添了一把火。
    由于冯礼华的老丈人眼下也是自身难保的状态,冯礼华便就只有孤注一掷,为自己博得一线生机。
    ——施计将韩枞、苏骆调离医院之后,冯礼华和他几个信得过的手下,扮做医护人员,潜入姜晓所在的住院楼层。
    可能是经历了前一晚姜晓逃脱的事让他感到不放心,也可能是他向来自视甚高,冯礼华不顾手下劝阻,坚持要亲自出马。
    只要姜晓一死,即便调查人员查到他,也会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放了他。他就可以带着钱和女儿离开国内,去一个国内法律制裁不了他的地方。
    这些,韩枞和宫先生在今天凌晨,姜晓出事之后,便就已经预料到了。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们没有提前告知任何人。
    而在此之前,宫先生已经通过家族关系,调动了特警部队,在冯礼华等人潜入医院,准备动手时,将他们当场擒获。
    原本被哄骗出医院的秦诗容不知怎么又出现了,她站在警戒线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不断喊冯礼华“爸爸”,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
    冯礼华瑟缩地抬起头,想要喊秦诗容快快回家,然而下一刻,他突然脸色大变,然后发了疯似的,挣脱特警的束缚,想要抢他们手中的枪。
    大家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秦诗容撕心裂肺地声音响了起来。
    下一瞬,冯礼华倒在了血泊中。
    队长立刻让人把围观群众疏散,然后上前查看冯礼华的情况。
    确认已无生命征兆,他和副队同时皱了皱眉,转头往后看。
    一位戴着金丝眼镜、约莫三十四五岁的英俊男子,正把昏死过去的秦诗容抱在怀中。
    两位队长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地在对方眼中察觉到不对劲,沉吟了下, 他们把除去秦诗容以外的几个不怕死的看热闹人士扣了下来,全部转交当地警方。
    因为没有证据,尤继姚在内的几位围观群众,在警局待了几个小时,便被放回了家。
    之后,督察人员去到冯礼华“表弟”家中,把藏在书房里的现金全部清缴,又根据面具人和赵秘书的供词,找到了高老板的尸体、揭露了冯礼华以远亲名义暗中经营的诸多非法勾当(包括在酒店安装摄像头等等等等。)
    出庭那日,尤继姚与七位当年从岐丰中学走出来的同学,一同指认当年的老校长也就是现在的市 级干部秦某,多年以来,协助冯礼华联合奸污、猥亵未程年。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