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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人多带了衣裳?”应永思冲到教室,“李元卿掉水里去了,衣服湿透了。”
    前两日才变了天,寒风刺骨得很。
    “我带了。”宁觉听到李元卿名字的那刻就变了脸,听后立马应声。
    “呃…”应永思挠了挠眉头。且不论宁觉高了李元卿一个头,宁家和李家这关系…
    宁觉不给人拒绝机会,在人怔松之际问到了地点,直接赶去。进了屋后顺手关了门,叫晚到一步的应永思进也不是,老老实实等了半刻钟,便赶着上课去了。
    李元卿被严严实实包裹在应永思的狐裘中,坐在瑞兽火炉前,看着松木炭明灭。玄色大氅,金线银绣,唇色里不健康的白,一眼望去,堪称膏粱锦绣堆中南海明珠绝色。
    珍珠果然要放在鹅绒锦盒中才显其温华。
    “怎么是你。不会敲门吗?”李元卿眉头深皱,内里攥着狐裘开口的紧了些,扫过他手中衣服领子上的鹤绣,拒绝得毫不犹豫,“我不要你的,拿走。”
    “那你要谁的?”宁觉从一刹那的惊艳中回神,面对李元卿,语气难得生硬。
    “除了你的,谁都行。”
    李家从来不惯着宁家的骄横。
    宁觉知道李元卿什么意思,听到心里,怎么都不是滋味。一念起,非过不去了。
    “只有我的。”
    不可能。李元卿瞪着他,说;“那我宁可不穿!”
    “行啊。那我不走了。”宁觉施施然坐下,扶正衣摆,象牙扇骨抵着下颌骨,“今日是十五,你的书童跟着李会卿施粥去了,没人给你拿衣裳。我就在这坐着,跟你坐一上午,等到你衣裳烘干了咱俩再一块出去。”
    “行啊。”李元卿当下应声。
    都说了,贱人和人有本质区别。死性不改。
    约摸不到半刻钟,李元卿发现宁觉还真能坐得住后,郁闷得重哼一声,侧躺在地上。均匀绵长的呼吸声传来,人已经就这么睡着了。
    室内昏暗,却足以看清李元卿漏出的那一截雪足。宁觉真正体会到了一个字;馋。纤细的脚踝,深红的细绳。对男欢女爱之事一向不感兴趣的宁觉脑子里突然闪过好些场景。
    扣住李元卿的脚腕,把人往自己身边拉…
    或是引着李元卿的脚心,踩在…
    山根有温热肿胀的感觉。宁觉流鼻血了。他微微低头,用帕子堵住。
    恶欲生,邪念起。
    恐怕只有宁家人还记得,如今的妖后宁舒,是被强抢做人妇的。二十余年前的承欢殿,整整三日,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宁远在御书房外声嘶力竭、头破血流,末了,收到的只有一张行笔不稳的字条:父亲,我要做天下最尊贵的人。
    当然,宁府的门匾本就沾着血。这一日,只是从溃烂转崩坏的起始。
    势位屈贤的意思,宁府太懂了。
    宁觉是宁家人,终究要走上以别人的血泪来滋养自己的路。
    不对,不不不,不行。那是李元卿,不要。
    “?”
    感受到自己脚上的重量。惊醒的李元卿迷蒙着睁开了眼。宁觉把自己的鹤绣锦衣盖在了自己腿上。
    “李府给你送衣裳了。快起来吧。一刻钟后是你最喜欢的张夫子的课。”宁觉似乎摸了摸李元卿的脑袋,随后便起身离开,关了门。
    李元卿探出头看了看,确认屋里没人后才起身。还真是我的衣服。怪了,李府怎么会知道送衣服。
    “元卿怎么会掉水里呢?”应永思终于有机会问了。
    “哦,看到有只猫落水了,搭了把手。”
    “上次我掉水里的时候,你怎么不动弹。”应永思眯着眼,嗔怪。
    “殿下身边一溜精壮侍卫蓄势待发,我要也跟着走,那场面岂不是成下饺子了。”李元卿按了按眼眶,“我怕是着凉了,中午得回去一趟喝碗姜茶才行。”
    李元卿赶回家时,李会卿也到了。
    “你救的那位姑娘没什么,她那酒鬼爹怕不是个善岔。看我是位姑娘后眼神阴得瘆人,越要挤笑越瘆人。句句话旁敲侧击意有所指的,好叫人烦。你怕是做点预备,别叫人打蒙了。”李会卿说,“你若甩不掉,也糊弄着点。”
    “行。”
    “我就想着就你那狗厌人嫌的死人缘,十二殿下的里衣你也穿不得,当即就让人给你送衣裳去了。”李会卿伸出手贴向李元卿的额头,“没冻坏吧。”
    “少爷那怎么能叫狗厌人嫌呢。”管家说,“宁府的下人带着宁觉公子的令牌亲自来取的衣裳,还要当着街坊的面把宁家少主的令牌给我,说如果有问题,这令牌不用归还。好大的魄力。正好得是撞见了会卿的人,不然我可得瞎想了。”
    “宁觉有这么好心?!”李元卿摇了摇头,“耗子给猫拜年。宁家肯定又干大缺德事了。”
    “宁觉不一定得是李家的敌人。宁家尚未主动作恶的小辈,招安为主,实在确认为朽木,再按罪论处。”李会卿说,“宁家如此大的基业,外敌是不能轻易击溃的,需是内部的分崩离析。”
    “……”李元卿深吸一口气,“这活我干不来,太复杂了。现在没有对宁觉的恨意,我看不下去书。”
    “光看书不长脑子啊元卿。”李会卿捏着李元卿的脸,上下揉搓一番,“行了,等殿试完,再让含真好好教你吧。”
    “含真什么时候到呀?”
    “就这两三天了。和本家的聘礼一块到。”
    李会卿看人极准,说是不像善茬,下午就能大摇大摆招呼一伙子膀大腰圆的乡亲围住国子监。名为感谢,实则强调李元卿在救人时与人姑娘对了嘴。这是要名分来了。
    “我没有啊,不是我啊。我不知道。救人的是舍妹李会卿。你们上午不是见过了吗?她落了水换了衣服才去的西城,之后当然穿的不是白衣啦。我救的是猫猫啊。”李元卿抱着猫,晃着它的前爪,“难道就不能同时有兄妹两都为了救生而在同一个时辰进水吗?为什么舍妹去西城前不能到国子监呢?”
    “您这话丧良心。”李元卿堵住猫耳朵,“舍妹干干净净的,令爱干干净净的。为了救人渡气,这一行为干干净净的,谁脏了?真讨嫌。”
    “好了好了,有问题去李家找李少卿去吧。要上课了,拜拜啦街坊们。”
    “你也就是心善,对这种争着头攀富贵的人还好言相劝。早让护卫打发走还省时间。”说这话的是李元卿的同窗,威武大将军之子陈诚。他乘机揉了揉猫猫的头。太大力了,没轻没重的,猫都翻白眼了。
    此人有勇有谋、算得关心百姓、嫉恶如仇。只是他爱的终究是笼统的百姓,对现实中在饥饿和劳累中煎熬的穷人视若无睹,偏喜欢凑过来说些李元卿不爱听的话。既然是好人,要好好说话。
    “这姑娘一定是有天大的委屈才会寻短见。她那父亲嘴歪斜眼的,能生出这么端正的孩子也邪门。”李元卿放下猫,摸了摸它的头,看着它爬上墙头,逐渐离去,“都骂他们攀龙附凤,没人真正在意那姑娘了,真不好。”
    陈诚若有所思。
    “李公子还真是怜香惜玉。”
    这个是宁家远亲,可以阴阳怪气。
    “家里教的好。”
    李元卿懒懒一抬眸,似笑非笑,阔步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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