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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煜阳心底疑惑渐浓,秦庭西花了大价钱拐弯抹角地要见他,可见了面既不谈正事也不叫他的本名,话里话外还透着五分轻佻五分讨好,处处暧昧试探。
    难不成……秦大少爷不是借机来谈收购的事,而是真的把他当成头牌带出来春宵一夜的?
    周煜阳注视着秦庭西因为薄醉而泛着粉的俊脸,忽然顽劣地起了逗弄心思,顺着他的话说道:“自然是第一次。像秦少这样舍得一掷千金的可是稀客。”
    秦庭西不以为意地摆摆手,端起酒杯:“是他们不懂欣赏,vincent何止千金。”
    “秦少过奖了。”周煜阳抿着嘴角的笑意,端起红酒一饮而尽。
    两个人各怀心思,推杯换盏之间,喝完了两瓶红酒。
    周煜阳酒量不错,目光依旧清明,对面的秦大少爷却已经有了醉意。
    他没打算把人灌醉,好意提醒道:“秦少,今晚就喝到这儿吧,时间也不早了……”
    “你说的没错。”秦庭西眼神迷离地看着对面的男人,朦胧月色下只觉得这美人越端详越诱人,色心渐生,浑身燥热起来。
    他拿起第三瓶酒重新给对方斟满,自己踉跄起身,心照不宣地在男人肩上撑了一下:“我先去洗澡,你慢慢喝,等我……”
    说着,不轻不重地在他饱满的二头肌上捏了一把,趔趄着起身返回房间。
    周煜阳顶了顶腮,注视着秦庭西的身影消失在卫生间,嗤笑了一声。
    难怪秦远恒过了耳顺之年还如此活跃,把偌大的集团交给这么个耽于酒色的继承人,的确放心不下。
    可笑他自己竟然思虑过度,还以为秦大少爷独辟蹊径,找到了获取商业情报的新思路。
    很快,卫生间里传来哗啦啦的水流声,周煜阳赏着月亮,细品着红酒,一杯喝完起身准备离开。
    刚走到门口,卫生间的门忽然敞开。氤氲的蒸汽中,秦庭西只围着条浴巾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见站在门口的男人,醉意上头的秦庭西迟钝地诧异了一下,手指勾起对方的下巴,轻佻道:“等急了?”
    周煜阳失笑,躲开他的手:“秦少,我觉得有必要解释……嘶——”
    话没说完,秦庭西忽然偏头吻上了他的颈侧,带着酒气的火热呼吸急促地扑在他的脸上。
    秦庭西舔,吻着,含混不清的反问:“解释什么……嗯?”
    作者有话说:
    此处省略1500字
    第3章
    第二天,秦庭西在酣甜的睡梦中被手机振动声吵醒。
    睁眼的瞬间,浑身的酸涩感山呼海啸般袭来。
    “嘶——”
    他倒抽了口气,像个重伤患者一样,忍着酸痛龇牙咧嘴地翻了个身,从床头柜上艰难摸到手机。
    屏幕上跳动着黎威的名字,他随手一划接通电话,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
    “靠,你这什么声儿啊?这么虚。”
    黎威活力满满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秦庭西揉了一把头发,烦闷道:“你有事没事?没事儿挂了!”
    “别挂啊,就是想问问你昨晚战况如何?”黎威贼兮兮地笑了两声,“你哪来这么大火气?头牌伺候得不到位?”
    秦庭西拧着眉头冲天花板翻了个白眼,伺候得再到位点儿他就要死在床上了。
    昨晚那场漫长的性、事在抵过最初的不适以后,他渐渐进入了一种梦幻的状态。
    眼前柔和的灯光、耳边男人性感的低喘,以及那些落在身上引起阵阵战栗的热吻,都变得不真切起来。
    意识随着层层叠加的快、感飘在虚空中,什么时候结束的、人什么时候离开的,他全都不知道。
    留在脑海中的最后印象是vincent攥着他的脚踝,不知道第多少次分开他的腿。他用最后一丝力气踹了人一脚,牵扯到后面的肌肉,随后就失去了意识。
    虽然他承认自己的确爽到起飞,但再爽也不该他在下面。
    一想到自己花了大价钱,结果被人玩弄了一夜,秦庭西的火气几乎能冲破天花板。
    他对着手机咬牙切齿道:“一会儿到酒店找我,陪我去趟泰坦。”
    今天他非弄死这个不知好歹的王八蛋不可。
    挂了电话,秦庭西艰难地挪进卫生间。
    尽管身下干爽舒适的感觉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昨晚被细致地清理过,局部甚至还能隐约感到一丝消肿药膏带来的清凉,可他还是能闻见自己在男人身上沾染到的,那股凛冽厚重的木质香水味。
    他得把自己洗干净。
    顺便把昨晚堪称耻辱的记忆也洗掉。
    热水浇在身上的瞬间,舒服和酸爽的感觉让他两腿一软差点跪倒。
    “混蛋玩意儿……”他撑住墙面,狠狠骂了一句。
    刚才房间光线昏暗看不清楚,现在站在卫生间明亮的灯光下,他才发现自己身上到处是暧昧不清的印迹,尤其是胸前和大腿根,简直像被虐待了一样,根本没眼看。
    洗完了澡,秦庭西从衣橱里找了件高领衫挡住脖子上的吻痕。
    戴手表的时候,忽然发现他那条编织手绳不见了。
    他在房间的各个角落细细搜索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
    他记得很清楚,昨晚洗澡前他摘下手绳顺手放在了洗手台上的首饰盒里。
    那手绳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条,不值多少钱,但是高中时他暗恋的白月光送的。尽管现在连白月光长什么模样都想不起来了,可他戴了快十年,已经养成了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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