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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号里又冷又凉,杜仲明躺在地上,一蓬蓬血簇拥着他,是故乡绍兴的河水拥着一叶归家的乌篷船。
    他用派克金笔,把自己变成一个永远的惊叹号。
    头颅就是那个点。
    除了一对被废柴油熏黑的鼻孔,瘦削的脸颊,他竟还保有多年公子生活养出的周正架子,不体面中饱含着体面。
    杜仲明是公子哥里的公子哥,才子里的才子,美人里的美人,放眼绍兴,放眼杭州,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杜家少爷。
    杜仲明留书一封,是遗书。
    遣词粗疏,平实。
    有悖他杜教授一贯的锋锐,恃才傲物,但就是这封朴实的遗书,几乎再一次害死了杜蘅。
    “……眉眉儿,迟早你也会疯的。”
    “……眉眉儿,迟早你也会疯的。”
    那夜之后,她的失眠就没好过。
    三不五时心病就要发作。
    “媳妇?”
    “醒了?”
    杜蘅破开一层层迷雾,才算睁开眼睛,看见的是一张男性荷尔蒙充盈的脸庞。
    只是严峻正派的脸此时皱着眉头。
    离她太近。
    他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完全是健康的,成年的男人特有的气味,像烈风泉涧,也像古檀硝石。
    更像放过弹,还在冒青烟的枪眼,公然透出一丝恰到好处又迷人的危险。
    嗅上几遍,距离如果适宜,不用看长相,也能叫异性脸上烧起火来。
    仿佛蜕去文明,回归到小母兽才有的本能,靠着嗅觉感知到这是一个足够强大,伟岸旺健的雄性。
    今天陈顺的气味淡了点。
    大概是在马场洗过澡才回来。
    “白鬃生了吗?”
    杜蘅揉眼,揉到了一点湿润。
    没等她看清,陈顺一把团住她的手,送到自己一天一夜没喝过水的嘴边。干涸嘴唇抵她指节,一点一点地挪,把泪渍抹在自己唇面。
    “生了,大小都好。过几天领你上马场见见,你读书多,给小的起个响亮的好名号。”
    他掀开被子,躺了进来。
    温热滚烫的身躯一下子叫被窝暖了好几度。天生优秀的体格远不是杜蘅可比的,轻轻松松把她攮进莽原似的胸膛里揣着。
    两人面对着面,相拥而卧。
    陈顺抚着她单薄的背,无声安抚她。
    “又去等信了?”
    “嗯。”
    “别发愁,这几天我上场部给你找,嬢嬢的信哪怕只有指盖大,我也给你找出来。”
    陈顺也学着她说绍兴话,喊祖母嬢嬢。
    只是他声音低沉,说不出绍兴话的软糯,听着像一场粗野的暴风雪,卷进耳蜗里,又莫名让人心安。
    杜蘅抬起眼来看他,掠过分明的下颌,刚毅的唇峰,高挺的鼻梁,最终落进漆黑明亮的眼睛里。
    这双眼睛也和他一样正派。
    简直是天生的军人。
    才洗过不久,还没干透的黑发垂坠在陈顺眉心,带着一点潮气,很好中和了眉眼的锐利。他的眉毛比人生得浓,睫毛也浓,腰腹以下裹着性器的那团毛发更加浓密。
    寥天野地似的一个人。
    偏生端正。
    让人无端端期待,他不够正派的时候。
    他不够正派,比正派的时候更有意思,更能满足她阴暗诡谲的心理。
    杜蘅在走神,突然听见他问:“刚才梦到什么?”
    白鬃难产。
    不得已,身为指导员,陈顺必须在军马场里守一夜,他整夜没合眼,回家路上遇见送信的穗子,听说杜蘅早晨在车站等信,脸都吹白了,心口首先疼了一下,自行车脚踏起落得更重。
    自行车细致,可不比他的黑色顿河马。
    在他身下被他踩得咯咯惨叫。
    临近家门口,陈顺又变得轻手轻脚。
    一进屋,掸尘挂衣服,一通忙活把手洗干净才到床边看她。大虾似的缩着,小脸煞白,嫩粉色的嘴唇嘟嘟喃喃一直在说梦话,眉心拧着,怎么看都不像在做好梦。
    陈顺的心揪紧了。
    结婚一年,还是不敢动手胡乱摸她的脸。
    又细又白,滑不溜丢,他这手老茧一不留神,只怕要把她绸缎似的皮肤勾出丝线来。
    他哪里能舍得。
    杜蘅只说自己梦到一个惊叹号,从不说惊叹号是什么,陈顺也不会追问。但他知道,梦到惊叹号之后,意味着什么。
    陈顺听她这么说,偷偷吸紧了舌头。
    生怕自己在吞咽被她听见。
    可杜蘅的手已然探进那里。
    一蓬旺盛的毛发,干燥卷曲,有淡淡的肥皂味,干净清爽,也有浓浓的雄性气息,勇猛粗旷,两股味道融合在一块儿,恰好是正派的陈顺开始不那么正派的味道。
    “好硬的鸡巴。”
    杜蘅说。
    带着几分软糯,也有刻意。
    他的东西粗,她的话粗。
    不管听过多少次,她说的“鸡巴”回回都像在拧陈顺心尖上的肉。
    他又痛又痒又胀。
    几乎立刻响应她的逗弄。
    他在她手里硬起来的,杜蘅用食指点触柱身上的青筋,再用薄茧最丰厚的拇指摩擦他的马眼,拨开那里最窄小的肉,将茧往里头送一送,碾一碾。
    很快,前液淫了出来。
    读书人懂的就是多,陈顺最受不了这个。浑身肌肉发硬,山丘似的绵延起来,乌黑的眼睛直勾勾地盯她。
    有细腻温情也有粗旷性欲,呼吸一声比一声粗。
    男人的喘息有时比女人更煽情。
    他拨拨裤头,索性把胀大的性器释放出来,别闷在裤裆里。
    大白天,农家小院光线充足。
    杜蘅推开被子,垂下睫毛,看他彻底勃起的长物。
    她戳弄鼓起的青筋,按压,截断血流,玩弄了起来。总觉得皮下的脉络是一条条小青蛇,随时突破可观的肉柱,蹦出来咬她一口。
    她把马眼里溢出的液体均匀抹开。
    健康的男性荷尔蒙在空气里喷发。
    还没开始撸动,这根蓬勃的东西狂喜似的,忍不住在她手里先跳了几下,突突的肉感直达脑神经,她很喜欢。
    眼也亮了。
    陈顺没贴枕头的那只耳朵血红血红,关节粗大的手抚摸她柔软的耳垂,下手很轻。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笑。
    笑声朗阔,抓人耳朵,笑容里大有纵容的意味。
    纵容让他在这时又多出一分军人似的正派,高山一样巍巍峨峨,近乎完人。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完人?
    她不喜欢,心里蛰伏的阴暗更不喜欢。在杜蘅看来,这是他慷慨地裸露自己,舍己为人,供她玩乐的意思。
    然而陈顺从不这么想。他是愉快的,愉快地享受她带给他的新奇体验。
    未必天下夫妻在炕上办事都一个样。
    她喜欢什么样,他就喜欢什么样。
    她的脸小,手也小,跟长着玩似的,想完全握住他那根东西是要费些劲,真是苦了她。
    再说,这可是平时拿笔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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