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眠捏着茶杯的指节紧了紧,眼中泛着冷意:“我招惹人?你倒是说说我哪里招惹别人了?”
“别是你自己思想龌龊,就这样想别人。”
青年看着丰景明的眼黑而嘲,浓密的黑色睫毛也无法遮挡住他那看垃圾般的眼神。
丰景明像是被针刺痛的尾蜂,起落的心绪叫他眸中的眼白都泛起蛛网般的血丝,他听到自己冷漠恶意的声音:“我思想龌龊?你知道别人看着你在想什么吗?你不想想别人为什么肯对你百依百顺?”
丰景明从前虽然经常和周眠拌嘴,但极少说这样过分直白的话。
无论他心里如何恶意的想,真正对上青年那双纯黑眼眸时,便如同被绳索束缚了口鼻,动弹不得。
但往往越是难以诉之于口,便越是浮上心头。
周眠果然被刺到,他猛地起身,眼尾晕染寂冷的湿红,声音全然是沙哑的刺意:“我知道我是靠着庄池,你看不起我,别人靠近我也是看庄池的面子捧着我,但这么多年也够了吧?我连和别人说话的权力都没有吗?”
“丰景明,你不就是个给肉就当狗的东西,凭什么这么说我?你跟我又有什么区别?”
丰景明简直要被气笑了,亚麻色的碎发戳在眼皮上侧,深邃的五官近乎夸张地放大他周身的戾气,他定定地盯着跟他呛声的青年,半晌扯唇皮笑肉不笑道:“你跟他才认识几天,你他妈就为了那么个玩意儿跟我吵?”
周眠气头上,只觉得他的语气又古怪又酸,阴阳怪气的叫人作呕。
丰景明直起身,他个头很高,比周眠还要高出半个头,这样居高临下地盯着人,深黑的眼竟比捕猎的野狼还要凶恶一些。
他说:“我是狗,那你呢?我那好兄弟大费周章养的金丝雀?”
“你就快要结婚了吧?我是不是马上该改口叫你庄太太了?”
“哗啦—”
泼水声在安静的办公室内骤然响起,近乎刺得人耳膜生疼。
高挑的男人抹了一把脸上湿漉漉的茶水,面色阴沉,深黑泛蓝的眼中凝聚寒潮,他一动也不动地站着,仿佛这杯茶水将他的筋骨血肉都浇铸凝固在一起。
周眠眼中的冷意仿若能够化成实质性的、能够叫人发疯的诅咒,他分明什么也不清楚、不明白,却依然能够将血淋淋的刀锋扎入眼前人的心脏。
“我和庄池怎么样,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别在我这儿发疯。”
丰景明闻言,僵硬的面容恍惚显出几分苍冷的白,他讽刺地笑了声,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周眠不理睬他的行为,眼神触及那泼水的茶杯,厌恶的转过身,不再多看一眼。
*
周眠和丰景明的关系几乎瞬间降至冰点,两人从前在公司碰见了即使氛围不算好,但至少也不是沉默无言的,但自从那日以后,两人即便是无意碰见了也是冷着脸擦肩而过。
其实这样的情况对于周眠来说与从前也没什么区别,在他看来,丰景明本身就带着几分纨绔子弟的劣根性,对方根本瞧不起他,如今只是撕破脸皮了而已。
但他从未想过,丰景明虽然性子看起来有些招猫逗狗,但自视甚高,如果他真的瞧不上周眠,根本懒得白费口舌。
这也是庄池并不反对周眠与丰景明偶尔交集、甚至将周眠放到丰景明眼皮底下的原因,丰景明足够尊重兄弟的择偶选择,并且,他不喜欢周眠,这是毫无疑问的。
毕竟喜欢这件事最难熬,也最是难忍。
丰景明和周眠认识这么多年,如果真有些什么,不可能忍到这种地步。
更何况,丰景明从来不是克制能忍的人。
所以丰景明是庄池放在公司里盯着周眠最好用的眼睛。
偏偏所有人都忽略了一点,周眠从来不喜欢丰景明,他与丰景明的一切交集,全部都源自丰景明。无论是争吵、拌嘴还是其他,从来都是丰景明一个人的作秀。
周眠从来没觉得丰景明这么惹人烦,明明那张死人脸看到他时都能冻出一层冰来,还像条哈巴狗一样,为了庄池承诺的好处强忍着恶心来盯着他。
周眠真是看到他都觉得晦气。
明明都相看两厌,就不能糊弄一下吗?实在不行随便叫个人过来糊差事也不是不行啊?
说他丰景明是庄池的走狗他还生气,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否则谁能像他那么犯贱?
真是胃口倒尽。
周眠这么想着,将手头最后一份文件处理好,估摸着时间,确定到了时间,便不紧不慢地准备下班。
今天在楼下没有见到庄池那辆熟悉的车。
最近一段时间庄池似乎都挺忙的,他不清楚对方到底在忙什么,只隐隐在客厅听到庄池打电话提到“海外项目”之类的词句。
周眠对这些不太感兴趣,庄家那边复杂的情况不是他可以伸手的,至少在庄池彻底掌握庄家之前没这个可能。
周眠只知道,庄池最近忙的这个项目很重要,估计与庄家那边的权力纷争有关。
所以当庄池歉疚地表示最近过分的忙碌,可能没办法准时回家做饭时,周眠有些意外,但随之而来的是终于解放了的欣喜。
——当然,他面上还得稍微做出一副关心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