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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男生嘻嘻哈哈地盯着窘迫的小胖妞,却丝毫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只拿她当热闹瞧。
    坏男生是最喜欢盯她了,不是因为她多漂亮,而是喜欢笑话她发育格外丰满的胸部。
    江萝用手肘擦了汗,又捻紧了校服的领口。
    胖女生的青春充满了尴尬与狼狈,虽然江萝都已经习惯了。但今天接二连三的打击,还是让她心里泛起了酸楚的委屈。
    她站起身,用袖子擦了擦眼睛里不争气溢出的湿润,准备先不弄链子了,把车推出学校再说。
    她边走、边抹眼泪,像只沮丧的小企鹅。
    一道黑色身影自眼前闪过。
    江萝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祁盛已经接过她的自行车,熟练又轻便地将车倒扣在地,接过她手里皱巴巴的纸巾,捏着链子往轮轴上一挂,搅动着踏板,不过一分钟,就修好了滑链的自行车。
    他将车翻了过来,很自来熟地骑了上去。
    “祁盛,你干嘛?”
    祁盛没理她,骑着她的折叠车歪歪斜斜驶了几步,大长腿不适合这小车子,无处安放,只能很憋屈地弯着。
    江萝连忙追上去,揪住少年的短袖子,试图将他从车上拽下来:“不许抢我的车。”
    祁盛单脚撑地,回过头,漂亮的桃花眼扫了扫她:“愿意跟我说话了?”
    “唔…”
    少年看着小姑娘如花猫一般的脸蛋,无奈地掏出湿纸巾,不太温柔地替她擦掉了污迹:“上来,载你回去。”
    “才不!”
    “那先走了,晚上来找我拿车。”
    说罢,这位恶竹马骑着她的自行车,清劲的背影消失在了香樟步道尽头的校门口。
    江萝泄气地蹬了蹬脚,一回头,赫然发现整个广场的所有活动…全部停了下来。
    鸦雀无声。
    每个人都用难以置信的诡异眼神盯着她,尤其是孟纤纤,舞也不跳了,人都傻了。
    这个刚刚在街舞教室被她严词拒绝、并且背后一顿奚落的胖女生,祁盛不仅亲自蹲下身给她修自行车,还给她擦脸!!!
    要知道,上一个有幸跟祁盛推着车走了两百米香樟步道的女生,把这件事都写成了青春文艺感伤小作文,拿了新概念作文大赛奖,还把作文发到广播站、配上五月天的《知足》,循环了整整一周。
    所以这小胖妞,什么来头啊!
    第2章 竹马 “现在流行既当闺蜜又当情敌?”
    江萝也真是没想到,她努力了一年多都没能加入的街舞队,就因为跟祁盛在路边说了几句话、给她修了个车。
    这就…进了?!
    早知道竹马这么好用,她干嘛还瞎折腾这么久?
    街舞队的领舞孟纤纤亲自给她签了入社材料,俩人一起回家,她甚至还挽着江萝的手,甚是亲热。
    “以后进了街舞队,大家都是好姐妹,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相互请教。”
    “嗯。”
    孟纤纤身上有香香的风铃草味道,清新怡人。这么漂亮又香软的女生,热情地挽着江萝,倒让她有些无所适从,脸都红了。
    “你家住在哪里啊?”孟纤纤问她。
    “雾宿巷。”
    “很近哎,我就住雾宿巷旁边的华府小区。”
    “那真是很近,只隔了一条河。”
    “以后我们可以练了舞一起回家。”孟纤纤热情地提议,“早上也能一起去学校。”
    “嗯,没问题。”
    孟纤纤当即和江萝交换了扣扣号,俩人聊了一会儿,稍稍熟络之后,孟纤纤就开始打听她跟祁盛的关系。
    江萝也是挺老实一姑娘,一五一十地都跟她说了。
    雾宿巷也是夏溪市历史最悠久的老巷子了,胡同里的四合院都有了些年岁,筒子楼是八十年代的,在高楼林立的夏溪市,这里还保留着历史的风尘和时代的印记。
    江萝就是在雾宿巷长大的,巷子里同龄的孩子也特别多,成群结队一起玩。
    但小时候的她,几乎没什么朋友。
    因为她胖乎乎的体态和憨憨的模样,大家都觉得她是小笨蛋,跟她玩也会变成小笨蛋。
    女生扮家家酒不要她,男生玩打仗游戏也不要她。她经常一个人孤独地站在树底下,眼巴巴地望着他们。
    而这一切,因为祁盛的到来,发生了改变。
    在雾宿巷这样一个年代久远的小巷尽头,坐落着一栋漂亮而又复古的欧式建筑,据说是民国时期某个军阀的住所,后来改换门庭,归了祁氏集团。
    这栋宅子当初空了好多年,宛如鬼宅一般。
    但后来某天,宅子搬进来一位漂亮的小男孩,外加一位管家和一位佣人。
    这个小男孩,就是祁氏集团的小少爷——祁盛。
    祁盛长得特别好看,从小便漂亮得宛如橱窗里的洋娃娃一般。
    随着青春发育期的到来,他的体态如白杨般拔高挺立,如日漫里走出来的少年,带着盛夏干净清爽的气息。
    雾宿巷所有小女孩都喜欢祁盛,他真的太漂亮了。
    有几次,傍晚时分经过祁家大宅时,江萝也曾偷偷朝里面观望,看到那个白皙漂亮的少年端坐在钢琴边,弹奏着优雅的曲子,纯净无暇。
    江萝知道,这样的男生永远不可能跟她这样的胖女孩有任何交集。
    直到那天…
    那天下午,雾宿巷几个女生主动找到了她,说要一起玩家家酒。
    江萝受宠若惊,放下手里的格林童话书,忙不迭地梳洗打扮,让爸爸给自己扎了个精致的小辫子,换了漂亮的白色公主裙,跟着她们去公园玩家家酒。
    到了公园,她才知道,原来她们需要一个女生跟胖子哥扮演爸爸和妈妈。
    大家一致觉得,胖子跟胖子比较配,所以才把她叫过来。
    但胖哥自己胖得跟头猪似的,却也嫌弃江萝这个胖女生,不愿意跟他扮演爸爸妈妈的角色。
    女生们一合计,既然胖子不乐意,愿意玩家家酒的男生少之又少,索性就把江萝踢出了局。
    江萝一边抹眼泪,一边看着她们玩,哭的好伤心。
    就算她穿上了漂亮公主裙,梳了好看的辫子,她也不会受欢迎、被喜欢的。
    倚在树边绘漫本的祁盛,冷眼旁观了这一切。
    大概是出于一瞬间的善良,他收了绘本,朝着江萝走过来:“别哭了小鬼,我跟你扮爸爸和妈妈。”
    听到这话,所有女生都惊呆了。
    之前她们多次邀请祁盛加入家家酒、都被拒绝,没想到他竟然会愿意主动加入,还跟所有男生都讨厌的胖女孩扮演爸爸妈妈!
    江萝更加不敢相信,因为在此之前,她从来没跟这个光芒夺目的漂亮男生说过一句话。
    连普通男孩都不搭理她,更何况是祁盛这种…银河宇宙超级无敌小帅哥。
    祁盛满脸嫌弃地用袖子给她擦了眼泪:“我不喜欢爱哭的女生,数到三,你不准哭了。”
    他还没开始数,江萝立刻收住了眼泪,对他挤出一抹难看的微笑。
    虽然肉乎乎的,也真是挺可爱。
    一向冷淡的祁盛,竟然难得被她逗笑了。
    那天,她和祁盛扮演了一对恩爱的爸爸和妈妈,那是江萝出生以来最最最闪光的一天,因为所有女孩都在羡慕她。
    回到家的那个晚上,江萝趴在床边看星星,笑得好开心好开心,仿佛漫天星星都在她身边坠落。
    小学三年级,江萝跟祁盛分到了同一个班。
    但凡祁盛叫她做什么,江萝都会听话乖乖去做,久而久之、潜移默化的,她成了祁盛的小尾巴,他去哪儿都会带着她。
    从小学到高中,江萝对祁盛简直是言听计从。
    祁盛打球的时候,会让江萝帮他拿衣服;有时候被女生追的烦了,还会让江萝负责扮演一下他对象;还会让江萝帮她跑腿送东西、念情书回信、按摩揉腿…
    后来,雾宿巷的女孩们也开始使唤江萝,让江萝陪她们逛街,陪她们吃饭,或者帮她去打听一些祁盛的事情。
    再后来,连胖子他们男生都开始叫江萝做这做那的…
    江萝从不拒绝,每件事都办的漂漂亮亮。
    她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跟他们所有人的关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友谊。
    可有一次,在祁家大宅客厅里,有个女生当着祁盛的面,叫江萝帮她涂脚指甲油。
    江萝涂指甲油的技术蛮好的,拧开了瓶盖儿,接过女孩白皙的小脚,俯身帮她涂抹薄荷绿的指甲油。
    正在玩魔方的祁盛,不知怎么的忽然就发作了,魔方猛地一掷,稳稳砸在了美甲工具盘中。
    指甲油瓶子也稀里哗啦落在了地上。
    女孩吓呆了,哆哆嗦嗦站起身。
    祁盛像拎小肥鸡一般,将江萝拎到自己身边,冷冷望着他们所有人:“以后想使唤她,可以,先来问我。”
    一句话,就划定了江萝的归属权。
    从那以后,不管是胖子还是煤球他们,再也不敢叫江萝帮他们做事情了。
    大家心照不宣,只有祁盛一个人能使唤江萝。
    她有选择地将自己和祁盛之间的关系,简单地告诉了孟纤纤。
    孟纤纤听了之后,顿时涌起一股子悔意。
    她家所在的华府小区是高端富人区,这个小区跟雾宿巷也就一河之隔,小时候,其实她是有机会跟雾宿巷的孩子们交朋友的。
    但是因为雾宿巷绝大多数孩子都是穷人家的小孩,她不大乐意跟他们玩,有几次雾宿巷的女生邀请她办家家酒,都被她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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