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老子就不化形了,每天只要吃吃竹子卖个萌,日子过得得有多好啊!上次去动物园,老王那龟儿子还摆个大爷样笑话我!日他的仙人板板!”软糯的童音,老气横秋的语气,间或夹杂着几句方言粗口。
商四一脚给它蹬飞,“少在老子面前称老子,老子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其余三个登时噤若寒蝉,正寻思着怎么过这一关呢,忽然听商四问:“卖萌是什么?”
“啊?”三人有点懵。
这时,在地上滚了几圈的圆滚滚啥事儿没有的又滚回来,“四爷,卖萌就是装可爱啊,人类看了就会心脏痛,捂着心口感觉快翘了勒。”
“闭嘴。”商四直接甩一道气过去,封了他的嘴巴。
其他妖却又哭丧起来。
“哎,现在日子不好过啊,物价天天涨,房价又那么高,去网上调戏帅哥,都嫌弃我不是网红脸,老娘天生丽质不好吗?”
“别说了,我每天打电话,一听我是卖保险的,还有人骂我。”
“你们都太年轻了,人类的世界怎么可能那么好混呢。”老竹子抖抖一身翠绿竹叶,“你们是没赶上四爷纵横妖界那会儿……”
商四打断他的话,“说起来,其他妖呢?”
老竹子恭敬地给他行个礼,竹叶哗哗响,“回四爷,那些年不是打仗嘛,咱妖怪也死的死伤的伤,人类是这些年缓过来了,我们可就不行喱。现在人类都搞高科技,搞得人间元气越来越少,四爷您又一直睡着,这片儿的小妖没人照拂,所以啊,大多搬到别区去了。不过您现在醒了就好了,书斋还在原址,没让人动过,随时可以重新开张。”
商四蹙眉,看来他睡了这一百年,当真是错过了许多事情。
这放在从前,眼睛一闭一睁,不过就是换了个皇帝老子,可现在……什么高科技?
商四只能想起当年那些破蒸汽。
抬头,一轮明月当空照。
当真是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过看这明月黯淡的样子,如今这天地元起,果然大不如前了。
“旧人可还安好?”商四捧着茶壶,坐直了身子。
老竹子回话,“他人安好,只六爷不在了。当年打仗,六爷应约去了昆仑山,就再没回来。”
商四默然,这一觉醒来,听闻故人西去,实在不得劲。
“明儿把书斋打扫打扫,重新开张吧。”商四说着,随手一挥,黑气轰然散开,这结界也就慢慢隐去。
小妖们赶紧化成人形,看着商四连那把椅子都不见了,正打算跑路,却见那黑气绕而不散,商四的身形又重新显露出来,缭绕在黑雾中,长发如瀑,音冷如霜,“光顾着伤春悲秋,老子倒是忘了,吴羌羌那二百五躲哪里去了?”
“咳。”后面的兔女郎干笑,“她说她出远门探亲去了。”
“探亲?”商四眯起眼,“让她明天就滚来见我,否则我就让她去轮回道找她祖宗!”
轰——
话音落下,黑气彻底消散。
如一阵风,微不可查的清风,敛去了那令人畏惧的颜色,转瞬间出现在卧房里。
衣摆静静下垂,两个搭顺风车的小胖子骨碌碌从上面滚下来。
这时,商四忽然感应到什么,回头看向窗外,一只纸鹤飞进来,纸鹤的嘴里衔着一朵熟悉的桃花。
商四伸出手,掌心朝上。纸鹤张嘴,任那朵花落在商四掌心。
一个清雅舒缓的嗓音便缓缓浮现在耳边。
“吾友商四,听闻你已苏醒,吾心甚慰,盼早日一聚。然斗转星移,世间百年沧桑,望君珍重,早日融入新世界。旧友,南英。”
每一个大妖,都住在不同的区域,纵是交情再好,总是得划分个领地出来。不过若相距不远,总是能有所感应的。
随后商四接连又收到了几封信,内容不约而同。
这一对比,商四更想把吴羌羌那小妖精的毛全给拔了。
“主人主人!”两个小胖子又躲到商四脚边,抱着他的脚踝抽抽嗒嗒,“那妖物又、又在唱歌了!好可怕!”
商四扶额,他不过就睡了一百年而已,这他妈都什么玩意儿?!
另一边,陆知非也正头疼。
马晏晏连番轰炸,问他昨天晚上到底去了哪儿。陆知非当然不能实话实说,于是就说是从前的朋友来北京玩儿,所以他去当地陪了,因为那人来得突然,而且只是顺带探望一下陆知非,所以就没说。
可马晏晏这个平日里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的人,在这种事上极为敏感。拿他那狗鼻子在陆知非身上一嗅,就一口咬定有猫腻。
要知道陆系草的自律是出了名的,像这种夜不归宿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简直比六月飞雪还罕见!
“这是什么?”马晏晏眼尖地看到陆知非放在床上的书,古朴的蓝色封面,还是线装书。
陆知非保护不及,马晏晏已经翻开来,只是古人看书的顺序和现代人是倒过来的,他以为自己翻开的是第一页,其实是最后一页。而最后一页,正是商四的落款之处。
“这两个是什么字?”
学霸童嘉树瞄了一眼,用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冠军的眼力认出来,“商四,繁体的。”
“哦?商四?商四?”马晏晏顿时露出‘我已经看穿一切’的微笑,用肩膀撞了一下陆知非,“快快从实招来,这个商四是谁啊?是不是你那个朋友?”
陆知非没承认也没否认,干脆让马晏晏误会着,转移他的注意力,然后不动声色地把书拿了回来。
“矮油~不要不好意思嘛。”马晏晏捂着脸,娇羞地冲陆知非眨眼。别看他是个男的,但个子小,唇红齿又白,做起来真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坐在书桌前的童嘉树抬起头来,跟陆知非说:“我觉得你们系十男九gay的名声就是被他这样给带出来的。”
马晏晏顿时不乐意了,“童嘉树!我告诉你,你不要看本小爷这样,小爷以前可是校篮球队的!看看我这肌肉!”
马晏晏摆了个泰森的造型比划着,脸涨得通红,才鼓起一点点肌肉。
童嘉树不予置评,摘下他那副老古董金边眼镜,站起来,用他一米八的身高俯视着马晏晏这座小土坡。童嘉树戴眼镜和不戴眼镜,气质完全不一样,一个学霸,一个土匪。
陆知非慢悠悠地把书放好,又慢悠悠地拍了拍童嘉树的肩,“童嘉树,校篮球队,现役。”
“哼。”马晏晏鼻孔里出气,“我改行踢足球了!”
很快就到陆知非打工时间,他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出去,把妖怪书斋的事情暂时放在脑后。
喧闹的街头,红灯变成绿灯,陆知非心无旁骛地骑过,却没有看到就在他刚刚路过的那个街头,一大一小正招摇过市。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出去吃晚饭啦,所以有点晚~
☆、初见
商四也在大学城这片溜达,穿了身款式很简约的藏蓝色长衫,头发用发带绑了起来,双手依旧对插`在衣袖里,他自问很低调。
长衫上的花纹都是暗纹,一点都不起眼,这还能不低调吗?
但是回头率依旧是百分之两百,所以他把错归结到身边人的身上——那只该死的熊猫,舔着棒棒糖,牵着他的衣摆,一脸的懵懂无知装可爱。
商四需要人带他快速融入这个社会,于是熊猫自告奋勇。熊猫的人类名字叫唐宝,他在家开淘宝店,又因为化成的人形总是个小屁孩,一个人出来晃太扎眼,所以窝在家里都快长虱子了。
于是,大学城里来来往往的人们就看到一个奇怪的组合——一个头发长得快到小腿肚的长衫男人,带着个穿着熊猫连体衣很萌的小正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