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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海月明珠有泪 作者:白小侃

    当沉默寡言的项林珠变得如此通透擅表达,不知该如何言语的反成了谭稷明,不过他倒是挺享受这种转变。

    项林珠见他没动静,便偎过去靠着他的肩膀。

    “你怎么不说话?”

    他摩挲着她的手,横了胳膊替她撩了撩被子。

    “该说的都被你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说说你跟她的事。”

    他横在肩的手一下下玩着她鬓间的发,忽而极淡的挑了眉:“我们发展不错,感情挺好,她要知道我在你这儿肯定追过来找你麻烦。”

    那漫不经心的口气带着几分得意洋洋的挑衅。

    这模样和以前逗她时没什么分别,怪不得有些人老说化成灰我也认识你,甭管一人多么成熟懂事,长在骨血里的风格可不是那么容易变的,至于你能不能看出来,那得取决于他愿不愿意显露。

    项林珠窝在他怀里发出一声嗤笑:“要是真的感情挺好,你早就结婚了,又怎会来找我。你也别总拿结婚说事,就算你想结婚,那女孩儿还不一定愿意嫁给你呢。”

    他捏她耳朵,使坏似的,又掐脖子,再挠她痒痒肉。

    她病刚好,没什么力气又受不住痒,一边笑着一边躲。

    他便埋下头去亲,亲了眼皮亲嘴巴,眼里绽放愉悦的笑意,和先前的深沉稳重判若两人。

    人总有这样的时刻,面对两个人或者两件事,甚至两样东西,比来比去不分上下,可偏偏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因此往往舍其一而惦念其二,导致三心二意两头不落好。谭稷明碰上这样的事儿,却不急着选择,他没搞明白之前先晾那儿,等到一契机总会发现自己最想要什么,那就奔着那个最想要的去,别的甭管。

    就好比如今,一方是白水似的稳妥日子,另一方是死灰复燃的雀跃激情,因着曾经的伤害,他觉得前者安全指数极高,后者几乎没什么安全度可讲,但后者能调动他的情绪,不管好的还是坏的,较前者而言就有了意思。

    所以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晾那儿了,然后台风忽然来了,且意味着他极有可能会失去有意思的那一部分,因此他毫不犹豫就来了,再不需要来回掂量。

    也是来之后他才明白,再激荡的生活终会归于白水似的平淡,可和有意思的人一起归于平淡,比和没意思的人相守到老要多出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幸福感。

    他和胡佳慧去高级餐厅吃料理,安静优雅的环境,雕花镀金的餐具,酒香醇正菜肴美味,连服务生的微笑,甚至餐厅灯光的亮度都恰到好处,他整个人放松而愉悦,那是舒适感。而跟项林珠一块在这儿吃稀饭,连张桌子都没有,门锁是坏的,窗户是烂的,还停水停电,环境极其糟糕,他却极其快乐,这是幸福感。

    其实大部分人都差不多,吃同样的饭,喝同样的水,吹寒冷的风,看亘古不变的太阳。这些既定需求和存在从来不会变,会变化的只是人的心情,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因着赋予感情这一切会变得有意义。

    那天下午,谭稷明再三确定她已完全退烧之后,因着心情极好跟屋里待不住,便带着她出门了。

    他提出回原来住的地儿看看,好几年不来,再加上这场破纪录的台风,还不知那儿现在成什么样了。

    于是俩人一前一后下楼去,途径昨夜借他手电筒的人家时,那老太太笑眯眯看着二人。

    “好靓的小伙子,她是你要找的人吧?”

    他冲着老人点点头,那老太太再瞧着项林珠,暧昧流光的眼色直把项林珠瞧得双颊染上一抹绯红。

    三天过去,遭受破坏的城市正逐步恢复,大部分的路面障碍已被清理掉。

    这俩人十指紧扣走在路上,天色依旧是暗的,周遭的一切非但没了往常的整洁干净,反而面目全非。可他们从未有过的自信乐观,似要把这膨胀积极的因子撒向这城市的每个角落,仿佛已经看到它恢复如初,那模样竟比原来还要赏心悦目。

    俩人各自趿着一双拖鞋,踢踢踏踏压着马路,谭稷明抓着项林珠的手,松一下紧一下的磨着她的骨节。

    那会儿大部分路面已经通畅,他们乘车抵达目的地时,也只见花坛里堆着些未来及处理的树枝。

    再抬头一看,二人都有些发愣,只见通体嵌着落地窗的楼面几乎成了一副空架子,蓦地望去就像未完工的毛坯房,只有零零散散几户人家还保持着完整的窗户,也不知是抵抗住了台风的袭击还是重新安装的。

    谭稷明扬着头看着失去窗户的那间房,正大咧咧外露残缺不堪的水晶灯,还有歪扭着挪了窝的浅色欧式沙发,以及被摧残成茶色的窗帘,正打了个卷儿坠在残垣断壁的铝合金架子上。

    项林珠也同幅度的扬着头,俩人就那么并肩站着,像落魄的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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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么敞开好几天, 不会有小偷吧?”

    “应该不会。”谭稷明说, “一颗钉子也没有,还这么高, 谁能爬上去。”

    “也是。”项林珠道,“这么大的台风,谁家没遭受点儿损失, 小偷大概也顾不上干活。”

    谭稷明煞有介事的点头:“有道理。”

    俩人的视线从头到尾没离开过楼上。

    “回头找人给弄弄。”他又看着她, “怎么着啊,没地儿住了,要不跟我回北京?”

    “行。”她说:“不过走前我得跟所里打声招呼, 我已经报了考博的名额,导师现在还在青岛,我还得去他那儿报个到。”说着又想了想,“倒也不是太要紧, 不一定非要跟着他学,我选个离北京近的地方,北戴河的科研站就很不错, 要不我上那儿考吧。”

    谭稷明动也不动看着她,柔和的眼神配上阴沉的天, 很是温柔无害。

    “不是报的中科院王书记的名么,我听说被他挑中的学生都很了不起, 咱资质够格才能被人挑中,有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要浪费,你只管学你的, 我到哪儿都能做生意,我跟着你就是了。”

    项林珠也温柔的看着他,没说什么,只是伸手挽住了他的胳膊。

    聪明的人类有时很愚蠢,极浅显的道理非得绕这一大弯子才弄明白。其实很多事情互相理解着退让一步,什么坎儿都能过去。

    因着研究所对面的房子过于残破,谭稷明不主张跟那儿住着,项林珠回去后简单拾掇一阵就跟着他去了附近的酒店。二人打算住一晚再去所里报到,然后飞去青岛见王书记。

    几个来回过去时间已经不早了,夜幕降临时他们跟房间简单吃了顿饭。

    素色窗帘遮住满屋暖光,小茶几上摆着两只茶具,中间的小瓷瓶里还插着一支鲜花,打开的电视机正传出惯有的动静。

    谭稷明光着身体,穿了条平角裤躺在床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吃着盘里洗净的水果。

    卫生间不时传来水声,他头也不回嚷嚷:“宝贝儿你干嘛呢?”

    “给你洗裤子。”

    隔着一间房,项林珠的声音有些闷闷的听不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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