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让闻言怔了怔,难免想起一些旧事,他和太子虽不同岁,生辰却很巧的是同一天。
每年到了那日,建昭帝都会在后宫设宴,为太子庆生。
而根本不记得自己还有个养在宫外的儿子,也过生辰。
幼时,沈让也曾渴望过生辰里的一碗长寿面,却只得到一年年的失望,到如今,他早已不在意这些。
但是眼前的小姑娘,他希望她能永远这么天真。
思及此,沈让轻笑一声,道:“哥哥记住了,明年你生辰的时候,哥哥会叫人给你准备长寿面。”
姜毓宁抱住他胳膊,倾着身子吧唧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哥哥,你好像我爹爹啊!”
虽然她根本不记得爹爹长什么样子了,但是在她的想象中,应当就是这么温柔的。
沈让:“……”
他尚未弱冠,不过总角年岁,竟然被一个小姑娘叫爹。
沈让深吸一口气,将人从自己胳膊上撕下来,“我还有事要处理,等哥哥忙完,再陪你一起回去。”
姜毓宁高兴起来,小鸡啄米点头。
沈让把她抱下来放到地上,“去那边榻上玩吧。”
那张榻是沈让平时小憩所用,榻上有个炕桌,姜毓宁爬上软榻,起先还乖乖地坐着,没一会儿就爬到桌上打起了瞌睡,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沈让走过去的时候,正好小姑娘撑着脸颊的手腕一沉,他眼疾手快地伸手过去,托在小姑娘的下巴上,没让人栽到桌上。
小姑娘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温度,本能地抬手搂住,小脸埋在沈让,根本没有醒。
总不能再把人喊起来。没办法,沈让只好一手扶着人脖颈,一手揽在人腰后,将人竖抱在怀里,就这样一路将人抱去了听风小筑。
已经快到子时,但竹叶还没休息,一直
在等姜毓宁回来,听见脚步声抬头,却见姑娘已经窝在公子的怀里睡熟了。
她有意想将人接过去,沈让摇头,示意不用,然后亲自将人放到床上,并拉过被子盖好。
小姑娘睡得很熟,被人抱着换了张床都不知道,攥着被角,沉在梦乡里。
沈让立在床边看了一会儿,才替她落下床头帷幔,转身离开。竹叶跟在他出来,第一句话就是开口请罪,“奴婢没看好姑娘,打扰公子了。”
她知道,公子在处理正事的时候,一向不喜打扰。
不想沈让竟没怪罪,反而十分无奈地揉了揉眉心,吩咐道:“叫人把东边的屋子收拾出来,我今晚住这。明天再收拾一间书房出来。”
省得小姑娘再找不到他。
竹叶心底惊叹公子的纵容,面上却不敢表露出分毫,恭敬道:“是,奴婢这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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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毓宁这一觉睡得很沉,翌日也醒得很早,轻薄的帷幔透出晨起的光亮,姜毓宁揉了揉眼睛,正要起身,挨到枕边的手背碰到了什么东西。
她转头去看,只见枕边放着一个巴掌大的木匣。
自然不是她的东西,姜毓宁奇怪地捡起打开,只见里面放着一对精致的银镯,半指宽的镯面上雕刻着花样纹饰,似乎还有几个小字,但姜毓宁不认得。
竹叶进来的时候,正看见姜毓宁拿着那对银镯看得认真。
“姑娘在看什么?”她走到桌边,将手里的托盘放下,问道。
姜毓宁握着那一对镯子,挥了挥,“竹叶姐姐,是不是你放错了?”
竹叶忍俊不禁道:“哪里是奴婢放错了,这银镯就是送给姑娘的。”
“送给我的?”姜毓宁一愣。
竹叶点头,“昨日不是姑娘的生辰么?公子说,这是送给您的生辰礼物。”
姜毓宁完全没想到,惊喜道:“生辰原来还有礼物收!”
“自然是有的。”竹叶笑着给她倒了杯温水,递上去,“姑娘先润润喉,奴婢叫人服侍您起身,公子说今早要陪您一道用膳呢。”
一洗漱更衣完,姜毓宁便立刻带上了那对银镯,因为竹叶事先用羊皮暖过,银面贴在手腕上一点也不凉,她抬高手臂晃了晃,不自觉弯了弯眼睛。
“哥哥呢?”她问。
竹叶还未答,窗户忽然被人从外面敲了敲。
主仆二人齐齐偏头,窗格上有日光撒过,照出一道颀长的身影。
姜毓宁愣了愣,然后直接蹦下软榻往外跑,她今日穿了一件绯红色的褶裙,随着她的跑动,裙摆飞扬,好似一只旋转飞舞的蝶。
沈让就等在廊下,看着小姑娘飞奔过来,一把将人接住。
“哥哥。”姜毓宁坐在他的手臂上,她抬高手臂,给沈让看。
这镯子两个月前,沈让叫人去打的,原本是想送给姜毓宁做见面礼,后来因事耽搁,一直没有送出去。
正巧这次赶上她生辰,他叫人连夜打磨好,又在上面刻上了她的闺名,也不知这小姑娘有没有瞧见。
他正要问,就听姜毓宁问:“对了哥哥,这上面刻的都是什么呀?”
沈让将人抱到小厅,两人在饭桌前并排坐下,姜毓宁的镯子褪下搁在桌面上,沈让讲道:“这是莲花游鱼,这是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可这是八个字呀?”
姜毓宁不识字,却会数数,她的名字分明只有三个字。
“钟灵毓秀、福寿康宁。”
沈让轻声念道,却见姜毓宁仍是茫然不解,便问:“在家中,你没习过字?”
姜毓宁摇摇头。
沈让有些奇怪,大邺朝重文轻武,世家子女少有不通文墨的,四五岁就进了学堂,小姑娘好歹出身侯府,怎么连字都不识得?
姜毓宁说:“姐姐们说,我太笨了,跟不上她们,所以后来伯母就不让我去学堂了。”
沈让知道,姜毓宁在家里行四,上面还有三个堂姐,都是长房嫡出。
年岁都不很大,刻薄人的功夫倒是厉害。
这世上又有几个早慧神童,五六岁的年纪,能看出什么愚蠢聪明。
沈让冷嗤一声,替她将镯子重新戴好,决定道,“改日哥哥替你找个先生,让他只教你一个人,就不用怕学得慢了。”
读书明事知礼,这学是一定要上的。
沈让将小姑娘念书的事放在了心上,用完膳回到书房,立刻将樊肃叫了来。
“你这两日回上京一趟,给那小丫头找个启蒙先生来。”
樊肃一向是沈让最得力的手下,他本以为殿下找他是有要事,不想是这等小事。
他看着沈让一副十分郑重的模样,不由得想,殿下这哥哥做的,越来越像爹了。
第11章 宁宁
11.
沈让态度认真,樊肃也不敢敷衍,没出三天就给姜毓宁请来了一位女夫子,姓周,善诗文,一笔楷书更是写得极好。
沈让仔细问过之后,就叫人带她直接去见姜毓宁,他近来要忙离京之事,腾不出时间去看她。
甚至没怎么回听风小筑。
姜毓宁虽黏人,却也懂事,跟着夫子乖乖习字。
先前沈让叫人在听风小筑收拾出来的书房,自己没用上,先给小姑娘用了。
竹叶和竹苓知道姑娘要开始读书习字,特地从库房里找出几套上佳笔墨纸砚,给她硬堆出很有文化的模样。
但实际上,姜毓宁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好在周夫子在来之前,就知道她日后要教的这位姑娘是个什么水平,只在心里腹诽了几句娇生惯养。
一个月后,日子正式步入盛夏,姜毓宁每日衣衫渐薄,书房里也摆上了消暑纳凉的冰鉴。
六月初一。
大邺的五万大军从京西大营出发,沈让作为副将,跟着大将军庄河一起,随军同行,赴往最北的平州府。
大邺和乌骨烈的边界本是燕驰山,几百年前,一支自称北燕的游牧民族,四处迁徙流浪,到了燕驰山脚下,后被大邺收服,之后就归到了平州管辖。
十五年前,北燕出了一个名叫武托的勇士,他带着余下的北燕旧部从平州脱离,自立为王,并且强占了燕驰草原,生生在大邺和乌骨烈之间撕开了一个口子。
燕驰山易守难攻,几乎将整个草原圈在中间,是北燕合族天然的保护伞,但也正是因为地形闭塞,北燕穷且落后,日常所用多半靠抢。
这次乌骨烈王位更迭,局势不稳,北燕趁机到乌骨烈王城杀烧抢掠,无恶不作。
大邺此次出兵的目的,就是替乌骨烈新王剿平北燕匪患,若是可以,再收回燕驰山。
那毕竟是大邺的领土。
任何一个领兵守土的将军,都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
这一仗直接打到了冬天,北境雪大如斗,辽阔的草原被盖上厚厚银被,冻死了无数牛羊。
北燕没了食物,燕驰山各个出口又被封死,眼看就是穷途末路,军心动摇。
庄河和沈让拖着战线,就是为了这个时候。
二月初,大雪落。
大邺的主帅营帐里,身着山文甲的沈让和庄河并肩立在悬挂的舆图前。
庄河四十多岁的年纪,凌厉的鹰目紧锁在最北端,“派过去的探子已经闹起来了,现在北燕的大多数人手都在那边,你带人趁乱摸进去,可有把握?”
沈让知道,这是他们最好的时机。
这半年来,他又长高了些许,少年身姿如挺拔青松,沈让坚定道:“定不负将军所托。”
然而,当晚他没能出兵。
一道八百里加急的圣旨连夜抵达军营,严令庄河撤军回城。
沈让半跪着接旨,一手按在腰间佩剑上,因为极力控制而不自觉的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