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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附体之术用来狩猎这么好用,这么快就收获了一只大山鸡。”神魂归壳的秦子凌睁开了眼,然后起身喜滋滋地将山鸡拿起来塞入麻袋中。
    好在此时此地没有修炼神魂之术的人在场,否则要是让他们知晓有同道竟然用附体之术狩猎了一只山鸡,还沾沾自喜,非把秦子凌钉在修神界的耻辱柱上不可!
    要知道,自古以来,修神魂者无不是天之骄子,在世间那是最神秘,最让人敬畏的存在,又哪里需要大半夜入山狩猎一只山鸡,更别说还用上附体之术。
    收好山鸡,秦子凌故伎重演,先后又收获了两只兔子,一头赤麂,把一个麻袋塞得满满的。
    秦子凌见收获满满,而且接连施展神魂附体,不仅神魂有些倦意,躯壳在神魂长时间离体情况下,也变得有些虚弱,便决定收工,打道回府。
    秦子凌将装有猎物的麻袋收入养尸环里的一个角落。
    那个角落远离中心放置棺材的区域,阴煞尸气最是稀薄,短时间存放猎物没什么问题,相反,因为养尸环里阴气重,温度低,倒起了一些保鲜作用。
    不过因为养尸环充斥着阴煞尸气,若猎物在里面放置太长时间,尸气就会慢慢渗透进去,猎物的肉质就会起变化。
    “仅仅只是外围便收获这么多,要是再往里一些,恐怕就能捕杀到中型的走兽了。”
    下了山,把铜尸收入养尸环,秦子凌站在山脚下,扭头回望黑夜下的西嵊山,两眼闪闪发亮,仿若眼前是一座金山银山一样。
    第二天,秦子凌早早入了城。
    入城之后,秦子凌没有先去武馆,而是先去了西城的坊市,买了些化妆用的物什,然后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化了个妆。
    等秦子凌再度进入坊市时,他已经从一名俊朗的小伙子变成了虬髯大汉。
    这行走江湖常用的易容之术,一部分是来自厉墨魔头的残缺记忆和经验,还有一部分是上辈子坐在轮椅上为了打发时间看一些书籍学到的。
    再度进入坊市,秦子凌经过一番打听来到了一家名为“山野素居”的商铺。
    这是西城区坊市一家专门收购各种野物和药材的商铺。
    商铺有两间门面,一间是专门收购各种野物的,一间是专门收购各类药材。
    秦子凌走进商铺时,正有一位伙计挑着两个竹筐匆匆离开商铺。
    透过竹筐的缝隙和里面飘出来的气味,秦子凌不难猜测竹筐里装的是野味,猜测应该是给酒楼饭店或者什么人家送货。
    商铺里如今没有客人,一位伙计正望着门口发呆,一位留着山羊胡的掌柜兼账房先生正在拨弄着算盘。
    正望着门口发呆的伙计,看到秦子凌背着一个大麻袋走进来,两眼不禁一亮,连忙迎上去,客气地问道:“这位爷,您是来卖货的吧?”
    “没错。”秦子凌点点头,然后“嘭!”一声,把一个大麻袋重重放在商铺柜台上,说道:“你给估个价。”
    这时掌柜已经放下手头的算盘账本,也走了过来冲秦子凌拱拱手,道:“我是这里的掌柜姓朱,不知道客官怎么称呼?”
    “原来是朱掌柜,幸会,我姓秦。”秦子凌回道。
    “原来是秦先生,幸会,幸会。”朱掌柜再次拱拱手,然后转向伙计,说道:“林二,打开看看。”
    伙计依言打开了麻袋,把里面的两只野兔和赤麂拎出来放入边上的大竹筐里。
    朱掌柜见有赤麂,两眼不禁微微一亮,抚着山羊胡,刚要开口,外面走进来两位女子。
    一位女子身穿鹅黄衫子,身材高挑,双腿格外修长,面部线条较为分明,肌肤呈健康的均匀象牙色,柔滑有光泽,乌黑的秀发向后用简单的发带轻轻系住,优雅中透着一丝英气和干练,年龄应该才二十三四光景。
    另外一位女子身材偏丰满,年龄也大一些,有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面容线条柔和,带着一丝成熟女性的风韵妩媚味道,只是一对桃花眼落在野兔和赤麂头部时,不经意透射而出的凌厉目光,却让秦子凌心头微微一凛,知道这女子是个狠角色,绝不像表面上看起来这般风韵妩媚。
    “东家,夏姑娘你们来啦!”朱掌柜见两位女子走进来,顾不得跟秦子凌谈价格,连忙冲她们行礼打招呼道。
    身穿鹅黄衫子的高挑女子冲朱掌柜微微颔首示意了一下,然后转向秦子凌,微微拱手道:“客官你好,我是这家店铺的东家,萧箐。”
    “原来是萧姑娘,幸会,秦枫。”秦子凌拱手道,随口编了个名字。
    “原来是秦先生,这里气味冲,请随我到后院商谈价格。”萧箐摆了个手势,说道。
    朱掌柜和伙计见东家亲自出面邀请秦子凌到后院商谈价格,都忍不住面露一丝诧异意外之色。
    秦子凌不知道萧箐的身份,他们还是知道的,也知道她的性格素来冷淡。
    秦子凌带来的赤麂虽然值几个钱,但还远远达不到需要萧箐亲自出面招待的档次。
    “多谢。”秦子凌坦然地点点头,然后跟着萧箐穿过店铺后的一道小门,来到了后院。
    后院竟然布置得很是雅致闲趣,种满了各种花草,院子中间还有一个假山亭子和水池,有几条红锦鱼在清澈的水池里游来游去,跟外面商铺摆放满了各种血淋淋野物的景象截然相反。
    两人来到假山亭子落座,那位成熟风韵的夏姑娘则端来了茶水和一些茶点摆上。
    “赤麂虽不算什么名贵的猎物,但此物天生胆小,有点风吹草动便会逃跑,而且此物善于跳跃奔跑,要捕杀并不是容易的事情,秦先生能捕捉到赤麂肯定是一位捕猎高手!”萧箐陪着秦子凌浅饮一口茶之后,说道。
    “只是运气好而已。”秦子凌淡淡回道。
    “两只野兔,一头赤麂都是头部一击毙命,这运气可不是一般的好啊!”萧箐说道。
    不管是赤麂还是野兔都是铜尸用砍柴刀刀背直接一刀拍在脑袋上拍死的,所以赤麂和野兔除了头部严重变形,其他地方并没有箭伤,或者被捕猎器夹伤的痕迹。
    秦子凌闻言笑而不语,透着一丝高深莫测,耐人寻味的味道。
    “那两只野兔应该在十来斤左右,赤麂应该在三十四五斤左右,皮质完好。野兔倒值不了多钱,主要是这赤麂骨肉可滋补身体,皮可制革,有钱人家稀罕。你看,作价三两银子如何?”见秦子凌笑而不语,萧箐话锋一转,谈起了价格来。
    “好!”秦子凌很干脆地点头道。
    来之前,他已经在坊市找人询过价,那些人最高也就出到二两八钱。不过秦子凌以后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出手猎物,自己摆摊零售肯定不现实,肯定要找到一家合适的长期买家,所以他只是询价,做到心里有数,然后才来“山野素居”出售,以免被人当冤大头。
    现在萧箐的出价比起外面的市场价还要高少许,秦子凌自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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