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时间只有九十分钟。我们必须在十二点之前离开这里,而现在有四个场景要完成,我做不到。所以如果你没问题的话,谈话到此为止。我们打算只拍萨姆下车的镜头,接她回家,然后遇见亚当。”
某种程度上,我有些受宠若惊。正如我之前提到的,编剧是片场里唯一无事可做的人,这也是我平时远离拍摄场地的原因之一。我有一个坏习惯,总是出现在错误的地方。如果一部手机在拍摄过程中爆炸,几乎可以肯定是我的。而现在这位导演正在寻求我的帮助,我明白他的建议不会对这一集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很好。”我说。
“好吧,希望你不会介意。”他转身离开了,我知道,在我到这里之前,他就已经做出了决定。
当然,即使没有那些对话,这次的拍摄也会很难。斯图尔特要先进行一次排练,然后才能正式拍摄,但这仍然很复杂。一条二十米长的轨道已经铺成,当公共汽车瞬间以直角隆隆驶向第一条街道时,摄像机就可以沿着这条轨道滑行。公共汽车会拐过街角,然后停下来。摄像机将继续向前到达车站,为的是拍到前面下车的两三个乘客和后面的萨姆。与此同时,包括马车在内的其他车辆要双向通过这里;还有孩子们在人行道上玩耍。有各类行人走过: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几名警察,骑着自行车的男人,等等。如果要在一次拍摄中捕捉到所有这些场面,就需要把时间设计得非常精准。
“大家,请各就各位!”
扮演萨姆丈夫的演员被送回了临时工作室,看起来很不愉快。他应该在破晓就起床了。双层巴士的司机得到指令,绘景师们各就各位。我走过去,站在摄像机后,确保自己没有碍事。第一助理导演看了一眼斯图尔特,后者点点头。
“开始!”
整个排练糟糕透顶。
公共汽车来得太早,摄像机又来得太晚。萨姆被人群淹没,一朵云恰巧就在那一刻遮住了阳光,拉马车的马也不肯动。斯图尔特和他的摄影总监交流了几句,然后轻快地摇摇头。他们还没有准备好正式拍摄,还需要排练第二次。
已经十一点十分了。影视布景就是这样,有时大家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所事事,然后在实际拍摄时,会有短时爆炸式的、高强度的活动。但是时间一直在流逝,对我个人而言,这个压力几乎无法忍受。斯图尔特说十二点前必须完成,他指的是十二点整。有两个真警察在远处的拐角封锁了交通,他们很想早点离开。房子的主人限制了我们的拍摄时间,外景经理看上去愁容满面。现在我真希望自己没有来这儿。
助理导演拿起扩音器,大声喊出新指令。“归位!”乘客们慢腾腾地回到公交车上,双层巴士向后倒车。孩子们被领回初始位置。他们给马喂了一块方糖。谢天谢地,第二次彩排要好一些。公共汽车和摄像机按计划在拐角处精准对接。萨姆走下来,离开车站。那匹马尽管出了点状况,偏离马路,走上人行道,但好在完全按照计划时间出发了。幸运的是,没有人受伤。斯图尔特和摄影师咕哝了几句,一切准备就绪。吉尔看了看手表,现在是十一点三十五分。
因为这是一个大场景,涉及多方面的制作水准,我们有自己的剧照摄影师,还有几个记者,计划要采访我和汉妮萨科。独立电视台派出了两名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与卫生健康安全人员及圣约翰救护车的护理人员一起观察着整个活动。此外,还有一些常见的年轻人,老头子,一级、二级和三级助理导演,化妆师,道具师……一群人站在那里,等着看一个镜头,而这个镜头只用不到三十分钟就能拍完。
最后是没完没了的检查、故障,还有似乎永无止境的寂静。我的手心在出汗。但最终还是听到了每次拍摄时都会出现的那套熟悉的说辞。
“声音?”
“声音开机。”
“摄影机?”
“摄影开机,录音开始……”
“第二十七场,第一个镜头。”
然后是打板的敲击声。
“开始!”
摄影机开始朝我们这边滑来,巴士轰隆隆地向前行驶,孩子们在玩耍。马儿乖乖地迈着轻快的步伐拉着马车出发。
这时,一辆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出租车突然冒出来。这不是一辆传统的黑色出租车,可能和巴士一样,要用电脑特效技术处理。出租车被喷成白色和黄色,上面有亮红色的最新应用程序广告,前门和后门上都印着一句“下一次旅程可节省五英镑”。司机为增添乐趣,把车窗摇了下来,收音机音量开得大大的,播放着贾斯汀·汀布莱克的歌曲。这辆车正好停在拍摄场地的中央。
“停!”
斯图尔特·奥姆向来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但是当他从监控器上看到发生的事情时,他满脸怒气。这怎么可能呢?警察应该封锁了交通,街道的尽头都有剧组的人阻挡行人,绝不可能有车辆通过。
我心里早就不好受了,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有种不祥的预感。
结果证明我是对的。
出租车的门打开,一位男士下了车。他看起来毫不在乎自己被一大群人包围着,其中许多人还穿着戏服。他的开朗自信实则是冷酷无情,完全只顾自己的需求而损害他人的利益。他个子不高,身材不算好,给人的印象是,无论做什么事情他都要赢,不惜任何代价。他的头发很短,特别是耳朵周围的头发,有些地方的颜色介于棕色和灰色之间。他的脸色苍白,略显病态,深褐色的眼睛若无其事地四处打量着。他应该是那种不经常晒太阳的人。他穿着一身黑西装,一件白衬衫,一条细长的领带,这身衣服可能是精心挑选的,让人没法说他的闲话,鞋子还擦得锃亮。他一边往前走,一边找我。我很疑惑,他是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我还没来得及躲到监视器后面,他就找到了我。
“托尼!”他友善地大喊道,声音大到足以让现场的每个人都听到。
斯图尔特转向我,非常生气,问道:“你认识这个人吗?”
我坦白地说:“认识,他叫丹尼尔·霍桑,是名侦探。”
摄制组紧盯着我,来自英国独立电视台的那两位女士满怀疑问地小声嘟囔着。吉尔走过去,试图解释。街上的每个人都凝固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动不动,好像他们突然变成了明信片“历史上的伦敦”中的某一张。甚至那匹马看上去也很生气。
他们确实在十二点之前赶忙又拍了一次,勉强凑齐了足够的素材剪成一个场景。如果你看过这场戏,你会看到电话亭、马车、两名警察(在远处)和萨姆离场。遗憾的是,摄影机没拍到大多数群演,包括推婴儿车的女士和骑自行车的男士。你也看不到萨姆提着购物袋的画面。
最后我们的钱都用光了,在后期制作时,我们对那辆讨厌的双层巴士束手无策。
第二章 汉普斯特德谋杀案
我把霍桑留在我的办公室里。实际上,是辆停在街边的温尼贝格房车里,然后去餐饮卡车里拿了两杯咖啡。我回来时,他正坐在办公桌前,翻阅最新版的《永恒之环》剧本,这让我很不爽,因为我压根没让他看我的作品。好在他没有抽烟。最近抽烟的人变少了,但霍桑仍要每天抽一包,这就是我们通常在街边的咖啡店见面的原因。
我回到车上,说道:“我没想到是你。”
“你似乎不太高兴。”
“嗯……事实上,我很忙……不过,你可能没注意到。你的车闯进了拍摄现场中央。”
“我想见你。”我在他对面坐下后,他说道,“书写得怎么样了?”
“写完了。”
“我还是不喜欢这个书名。”
“我并没有让你选。”
“没错!没错!”他抬头看着我,好像不知怎么的,我毫无缘由地冒犯了他。他有一双棕褐色的眼睛,但令人惊讶的是,这双眼睛看起来如此清澈干净,如此天真无邪。“我看得出你今天心情不好,但是你得知道,是你自己睡过头的,不能怪我。”
我问道:“谁告诉你我睡过头了?”我这一问正中他下怀。
“而且你还没找到手机。”
“霍桑……!”
“你不是在路上丢的,”他继续说道,“我觉得你会在公寓里的某个地方找到它。顺便给你一句忠告:如果迈克尔·基臣不喜欢你的剧本,或许你应该考虑用其他演员。别把气撒在我身上!”
我盯着他,回想他刚才说的话,想知道他有什么证据。迈克尔·基臣是《战地神探》的明星,虽然我们确实对新一集有过很多争论,但这件事除了吉尔以外,我跟谁都没提过。而且我确实没有提起我的作息时间,也没有说早上起床时找不到手机。
“霍桑,你来干什么?”我质问道。我从没叫过他的名字(丹尼尔),自我遇见他的第一天起就没有。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叫过。“你想做什么?”
“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他说。他用奇怪的口音拖长最后一个词:另一起谋——杀。仿佛在细细品味。
“然后呢?”
他对我眨了眨眼:难道还不明显吗?
“我以为你想写这类题材。”
如果你读过《关键词是谋杀》,就会知道,在那时我第一次认识丹尼尔·霍桑,他是我当时正在撰写的电视连续剧《正义与否》的顾问。他曾在伦敦警察厅工作,但是,有一次,一名涉嫌从事儿童色情活动的犯罪嫌疑人从水泥楼梯摔下,在此事件发生之后,他的职业生涯就结束了。因为霍桑当时正站在嫌疑人身后,结果他就被解雇了,此后他只能自谋生计。他本可以像许多前警探一样去安保公司,却选择将自己的才华用于帮助影视公司制作有关犯罪的剧集,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但我很快发现,警方根本就没有完全辞退他。
当警察碰到所谓的“难题”,也就是说,某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显得非常棘手时,他就会被叫去。大多数凶手残暴,不理智。夫妻俩吵架,也许他们喝多了,其中一个拿起锤子,然后嘣的一声,凶杀案就这样发生了。有了指纹,飞溅的血液和其他法医证据,整个案件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侦破。而且如今有这么多监控,即使凶犯逃离现场,也很难不留下一张清晰的快照。
有预谋的凶杀案非常罕见,此类案件的行凶者会真的动点脑筋。而且奇怪的是,也许是因为过于依赖技术,现代警方发现这类案件很难侦破。我记得为独立电视台撰写《大侦探波洛》时,在某一集中有提到一条线索。案发现场留下了绣有字母h的女士手套。如今警方可以告诉你手套的生产时间、地点、制作材料、尺寸以及过去几周曾接触过的一切。但是他们可能没有意识到,字母h实际上是俄语中的字母n,并且手套是故意丢在这里陷害别人的。对于这些深奥的见解,警察需要像霍桑这样的人。
问题是,他们付给他的钱并不多,在我们拍完《正义与否》之后,他联系我,问我是否有兴趣写一本关于他的书。这是个非常坦率的商业提议。我的名字会写在封面上,但我们要平分收益。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不是个好主意。我写虚构故事,不喜欢被别人的想法左右,更确切地说,我喜欢掌控自己的书,并不想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角色,也不想成为这本书里的次要角色:一个跟班。
但不知怎么的,他说服了我,尽管毫不夸张地说,这本书几乎要了我的命,但第一本书现在已经写完,尚未出版。还有一个问题。我的新出版商——兰登书屋的塞琳娜·沃克尔——执意要签订一份三本书的合同,在我经纪人的敦促下,我同意了。我认为对于每位作家来说,不论他的书卖出多少,都是这样:一份三本书的合同意味着工作稳定,意味着你可以规划时间,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同时也意味着你要专注于写这些书。对于没有安全感的人而言,也就没有休息一说。
霍桑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整个夏天我一直都在等电话,同时也希望它不要响。毫无疑问,霍桑很出色,即使我错过了给我的每一条线索,他也用一种类似儿戏的方式解开了第一个谜团。但从个人角度来说,我发现他非常难对付。他性格阴暗孤僻,即便我是他的传记作者,他也拒绝告诉我任何关于他个人的事情。至少可以这么说,我发现有时候他的态度令人感到不快。他总是骂人、抽烟,还叫我“托尼”。如果让我从现实生活中挑选一名主人公,那肯定不会是他。
此刻他就在这儿,我写完《关键词是谋杀》几周后又来缠着我。我还没有给他看这本书,他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写他的。我决定维持这种状态,越久越好。
“那么,是谁被杀了?”我问。
“他叫理查德·普莱斯。”霍桑停顿一下,好像希望我知道他在说谁,但是我不知道。“他是名律师,”他继续说道,“一名离婚律师,经常上报纸。他的许多客户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像明星之类的。”
当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意识到我确实听说过这个名字。我被载去片场时,收音机里播了关于他的事,当时我半睡半醒,根本没有听进去。理查德·普莱斯住在汉普斯特德,我遛狗时常去那里。报告称,他在自己的家中被人用酒瓶袭击。还有件事值得一提,他有个绰号——是叫“铁娘子”来着吗?不对,这是菲奥娜·沙克尔顿的绰号,她也是律师,保罗·麦卡特尼爵士与希瑟·米尔斯那场激烈的离婚案就是由她负责的。普莱斯被称为“钝剃刀”,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叫他。
“谁杀了他?”我问。
霍桑忧愁地看着我:“老兄,如果我知道,就不会在这儿了。”
他有一点是对的,我累过头了。“警察需要你去调查吗?”我问。
“没错。我今天早上接到了电话,然后就立刻想到了你。”
“真是多谢,这个案子有什么特别之处?”
霍桑从夹克里面的口袋中取出了一沓照片作为回答。我绷紧了神经。虽然我经常看犯罪现场照片,把这作为研究的一部分,但我永远无法接受犯罪现场那令人咂舌的暴力。这是犯罪现场的原始状态,一切都直白地展示出来。有的东西没有色彩,让深黑色的血液看起来更加可怕。你在电视屏幕上看到的尸体只是躺在那里的演员,他们完全不同于真正的尸体。
不过第一张照片还算好,这是理查德·普莱斯生前拍摄的,一张摆着姿势的肖像照,照片中是一个英俊、温文尔雅的男人,鹰钩鼻,高额头,长长的灰白头发向后梳起。他穿着一件运动衫,微微地笑着,好像对自己很满意,自然也没有丝毫迹象暗示他就要成为谋杀案的调查对象。他双臂交叠,左手搭在右臂上,我注意到他的无名指上有一枚金戒指。所以说,他结婚了。
在后面的照片中,他已经死了。这次,他躺在光秃秃的木地板上,手伸过头顶,身体扭曲的程度只有一具尸体才能做到。他的周围满是玻璃碎片,还有大量的液体,这些液体看起来太过稀薄,不可能是血,原来这是血和葡萄酒的混合物。这些照片是从左侧、右侧和上方拍摄的,没有想象的余地。我继续看其他照片:脖子和喉咙上有锯齿状的伤口,眼睛瞪得大大的,手指像爪子一样。这是死亡特写。我很好奇霍桑怎么这么快就拿到了这些照片,可能是以电子方式发送给他,然后在家打印出来的。
霍桑解释说:“理查德·普莱斯被一个装满酒的瓶子击中了前额和颅骨前部。”他这么快就说起了官方用语,真是有趣。例如,“击中”而不是“打”。那个“前部”可能直接来自天气预报员的词典。“额骨有严重挫伤和蛛网状骨折,但这不是他的致死原因。瓶子被砸碎了,这意味着用的力被分散了。普莱斯倒在地上,留下来的凶手拿着锯齿状的瓶颈,刺在了他的喉咙上。”他指着其中一张特写照片说,“这儿,还有这儿。第二次,刺穿了锁骨下静脉,刺进了胸膜腔。”
“他因失血过多而死。”我说。
“不。”霍桑摇了摇头,“他可能连失血过多的机会都没有,我猜测他并发了心脏气体栓塞,这才使他丧命。”
他的声音里没有丝毫怜悯之情,只是在陈述事实。
我拿起咖啡想喝一口,但它的颜色跟照片上的血迹一样,我又放下了。“他是个有钱人,住在价格不菲的房子里。任何人都可能闯入,我看不出这案子有什么特别之处。”我说。
“实际上有不少,”霍桑兴奋地回答,“普莱斯在处理一个大案子……一份一千万英镑的和解协议。虽然案子里的那位女士没赚到什么好处。你对‘阿基拉·安诺’[1]有印象吗?”
虽然由于种种显而易见的原因(我下面会提到),我不得不换掉她的名字,但我很了解她。她是位小说和诗歌作家,几乎在所有图书节都会做演讲。她曾两次入围布克奖,斩获科斯塔图书奖、t . s .艾略特奖、女性小说奖,近期荣获了纳博科夫国际文学成就奖,表彰她在国际文学中的成就,称她“笔风独特,散文优美”。她为《星期日泰晤士报》和其他大型报纸撰稿(主要是关于女性问题和性别政治)。她经常出现在广播中,我曾在《道德迷宫》和《未完之事》中听到她讲话。
“她把一杯酒倒在了普莱斯的头上。”我说。那件事在社交媒体上传得到处都是,我记得很清楚。
“老兄,她做的可不止这些。她扬言要用瓶子打他。那可是在一家熙熙攘攘的餐厅里,很多人都听见了。”
“然后她杀了他!”
霍桑耸了耸肩,我明白他的意思。在实际生活中,这事可能显而易见。但在霍桑的世界里——那个他想与我分享的地方——对犯罪的认定可能恰恰相反。
“她有不在场证明吗?”我问。
“她目前不在家,没人知道她在哪里。”霍桑掏出一支香烟,点燃之前卷了卷。我把咖啡外卖杯滑向他。里面还有半杯咖啡,他可以用它当烟灰缸。
“那么就有一个嫌疑人了。现场还有什么?”我说。
“我正要告诉你!他的房子正在重装,大厅里有很多油漆罐。当然,他对多乐士之类的普通油漆不感兴趣。他用的是英国珐柏[2]那些浮夸的颜色,像土绿色、常春藤、阿森尼克这样的,要八十英镑一罐。”他很厌恶地说出这些名字。
“阿森尼克是你编的?”我说。
“不是。我编了常春藤。另外两个在他们的清单上,他选的颜料叫绿色烟雾。事情就是这样的,托尼。凶手杀害了普莱斯先生,让他躺在豪华的美国橡木地板上流血,之后,凶手拿起刷子,在墙上写下了一条信息:一个三位数。”
“哪三位数?”
他把另一张照片往前推了推,让我自己看。
霍桑说:“182。”
“我想,你应该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对吧?”我问道。
“这组数字可能表示很多东西。伦敦北部有一辆182路公交车,不过我认为普莱斯不是那种愿意花大量时间去乘坐公交车的人。它也是温布利一家餐厅的名字,还是发短信时用的缩写,是一种四座飞机——”
“行了,”我打断他,“你确定是凶手留下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