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杀了人。
我还是这么认为的,那女孩太过完美,可这就是嫉妒吧,这世界上必会產生的负面情感。
只是我明白了些甚么。
至今,我仍不了解何谓正常不正常,但就是如此吧?那只是一种价值观,只是我所认定的和他人不同。
但就是太不一样了。
我知道的,格格不入这词,所以在最后,我用我认定的「正常」报復了这个世界。
死去甚么的,居然在最后才想到这样完美的方法,真愚蠢啊。呵呵。
不过至少也做到了啊,完成了我的「正常」,一举两得不是么?那女孩的命我还了,甚至在最后我也完成了自己,再也不用戴着面具了。(我从没像今天感到如此幸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