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的气氛是显而易见的尴尬,最后,先出去的是黎芙,原因很简单,她总不能将一个裹着湿衬衫的男人扫地出门。
都是成年人了,她没必要大惊小怪,让场面持续僵化。
等房间主人的妹妹出去后,周映希穿过客厅走到了露台边,脱下衬衫放进了烘干机里,还在自责自己刚刚无礼的行为。
而事情的缘由,也不过来自一段小小的插曲。
十几分钟前,他想去婚礼场地看看,却不料刚好和乐队的鼓手黎言撞上,黎言手中的汽水不小心洒到了他衬衫的衣角上,因为在意大利呆一夜,所以他只带了一件适合婚礼的白衬衫。
面对自己酿成的祸,黎言慌乱扔掉汽水,想了想自己的房间就在对角,几步路就能到,于是,他着急忙慌的把周映希带去了自己的房间。
“你在我的房间先清洗一下,阳台上有烘干机,如果清洗不干净,我立刻去给你买一件新的。”还得赶去排练,黎言暂时只能这么说。
他听闻艺术家的都很有个性,还有点胆战心惊,却没想到对面的男人是他见过最温和的人。
周映希脸上漾着舒服的笑容,不但没有介意,反而还安慰起对方,“没关系的,你不用紧张,他们好像还在等你,你快过去,衬衫我自己处理。”
这让黎言懵了,他挠了挠后脖,又诚恳的重复了一次解决方式后便出了门。
宽敞的浴室里,周映希一个人站在梳洗台边,他低头清洗着衬衫上的污渍,一双秀气白净的手,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少爷。但实际上,他的家境在其当地确实是数一数二的富饶,并且祖上皆富,算得上是一个“老钱家族”,而父母同样也是毕业于加州理工大以及伦敦大学的高知份子,头脑、涵养可见一斑。
他从小就被父母当金字塔顶端的人培养。
伦敦,是周母从世界版图给儿子精心挑选的城市。
而儿子,就是她最骄傲的作品。
水池里的水声戛然收回。
见污渍差不多洗净了,周映希准备拿去阳台上烘干,可刚要拉开门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上身什么也没穿,站在原地犹豫,他想,黎言是男生,而且应该也没人会进来,他这才拧开房门走了出去。
可偏偏没想到,荒唐的事还是发生了。
在穿过客厅时,他惊慌的对上了一双漂亮又陌生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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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波光粼粼的湖面渐渐铺上了一层暮色,黎芙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不过并不是女人味的长裙,而是一件尺度适中的吊带裙和皮靴,她随手将卷发绕成了低马尾,是符合她性格的随性不拘。
因为哥哥黎言全程要为婚礼伴奏,和其他人都不熟的黎芙就坐在了最角落的椅子上,静静欣赏完这场浪漫的湖面婚礼。
当然她只是表面上安静,手指却没停过,和吴诗的聊天框里全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黎芙哪是能耐得住自己的分享欲,尤其还是一场如此盛大浪漫的婚礼,她有太多抒发欲望,可以说是她目前为止见到过最大手笔的婚礼。三排能容纳二十几人的长桌摆在草地间,明艳瑰丽的鲜花簇拥着精致的瓷盘和酒杯,玫瑰、风铃、绣球锦簇,顺着长桌像是没有边际般一直蔓延到地面。
她翻了翻相册,竟然自拍了快100张。
听哥哥说,这次结婚的两对新人从年少时就是好友,有着特别难能可贵的友谊,所以四个人才决定一起举办婚礼。
知道得婚礼故事更多,黎芙更羡慕了。
婚礼的宾客慢慢坐下,都是熟人在寒暄。
他们说的话题,黎芙听不懂,只能和吴诗聊天解闷。
吴诗回来一条微信:「羡慕什么,你以后结婚肯定比这还隆重。」
黎芙:「我老公万一很穷怎么办?」
吴诗:「不可能,塔罗牌说,你老公特别有钱,富可敌国。」
黎芙只回了三个点,表示非常无语。
新人伴随着乐队的音乐慢慢入场,黎芙两个月前就听黎言说,他为了好朋友的婚礼要制作一张纯音乐的专辑。到现场验成果,黎芙确实觉得自己的哥哥挺有才华,她想和哥哥用眼神打招呼,但位置和乐队刚好成对角,而且沉浸在音乐里的黎言,完全不在意坐在角落无人问津的妹妹。
她缩在一角,继续和吴诗分享心情。
感人的新人入场环节结束后,是所有女生最期待的抢捧花。
本来不想参与的黎芙,不知是不是吴诗的洗脑功力太强,她竟然有点想试试塔罗牌准不准。不过她也没往中间挤,只低调的站在最后一排。忽然随着几阵起哄声,几个男人也涌进了抢捧花的大队伍里,她听见了皮鞋声停在了自己的背后,但此时此刻,她全神贯注的盯着前方的新娘。
第一次抢捧花,黎芙以失败告终。
第二次,好像激发了她的胜负欲,兴致高涨,聚精会神。
“3、2、1……”
新娘的捧花呈抛物线落下。
这次,白色的花束落到了两个人手中。
黎芙顺利接到了捧花,但只是花束的头,而花尾的枝干落在了左边男人的手掌心里,两人的肌肤轻轻相触。忽然,周身涌来刺耳的叫喊声,还有无数双看戏的眼睛。
因为距离贴得很近,黎芙发现男人的五官像是雕琢过的立体,却丝毫没有攻击性,生得朗目疏眉,处处精致,但最能勾走人的是那双深邃又温柔的双眼。
不过,从不缺被美男追求的她,也只是多看了两眼而已,然后指着他手中的花枝,问:“你很想结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