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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知秋知道这一趟绝对不会轻松。
    天还没亮就出门不算什么,反正她从帮哥嫂照顾第一个孩子到现在,晚睡早起已经非常习惯了。
    骑马代步她也应付得来,因为轿子和马车都更花钱,而她这两年为了方便到邻县做生意早就骑得很好了。
    面对冷言冷眼她更无所谓,自叶家衰败以后,从远亲到近邻,再怎么难看的嘴脸她都已经看到麻木,而现在起码顏孟曦那张冷脸是足够好看的。
    所以这趟出门对她而言几乎没什么问题,只除了一样。前几日因为还在江南地界,顏家到处都有别院可供他们吃饭休息,但一入徽境之后,他们自然只得在沿途的小餐馆填饱肚子,可是这位大公子却好像一点作为赶路人的自觉都没有。
    「顏公子不吃?」叶知秋放下筷子,用手绢擦了擦嘴角,却瞥到桌上另一碗麵仍是纹丝未动。
    「叶姑娘吃饱了?」他好像真的很喜欢用问题回答别人的问题。
    「吃饱了。」
    「那走吧。」顏孟曦站起来放下钱转身就走。
    「这可是今天路过的最后一个镇子了,」叶知秋急忙拿起自己的包袱跟了上去,「晚上要是只来得及宿在荒郊野外公子会饿死的。」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不管她点的是饭还是麵都毫不领情。
    「不会。」
    离开了富庶的江南,这些小镇子上找不到十分像样的餐馆是很合情合理的事,这一点叶知秋觉得顏孟曦不可能不清楚,可照他这样挑三拣四的样子,怕不出三天就得饿昏过去吧?
    看着他利落地翻身上马,一身藏青色袍子在夕阳的馀暉下衬托得整个人挺拔又凌厉。但光有气势有什么用,等到了明天倒要看他拿什么来维持自己的气势。
    出了双桥镇没多久太阳就落山了,好在月明星繁,两人很顺利的找到了今晚可以休息的地方,一座小山脚下的洞穴。
    顏孟曦熟练的在洞口点燃了火堆,又在山洞里找出一副石臼,再把刚才在路上摘到的青梅从包袱里全拿了出来,最后递到叶知秋的面前,「会用这个吗?」
    「捣青梅?」她双手很自然的将东西接过。
    顏孟曦点头,「你先弄吧,我去抓两条鱼。」说完便转身往有水声的地方而去。
    于是叶知秋顿时明白了这个表面上锦衣玉食的富家少爷其实相当会照料自己,这条路恐怕他也是走过多回了,甚至还有囤物藏身的地方。
    「什么嘛,害我白担心一天。」她边用力地一下下锤着手里的石锤,边自言自语。
    大哥说得没错,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心态绝对是三五十岁的老太婆心态,明明没有做母亲却把身边的人都当自己孩子,她就是见不得别人不好好照顾自己啊,天生的个性有什么办法。
    原来大少爷是嫌弃小镇里的东西不好吃,要亲自烤鱼唷,「果然挑剔得要命,嘖。」所以向来聪明勤快的叶知秋不仅很快完成了手里的活,还连烤鱼架都帮他搭好了,想到之后还要有求于他,多释出一些善意总不会有错。
    顏孟曦回来的时候拿在手里的鱼已经被剖刮乾净,他在火堆前坐下,递出其中一条给叶知秋,「会使刀吗?」
    就像之前自然接过石臼青梅那样,叶知秋又下意识地伸手接过了鱼,然后拿起树枝准备穿进鱼嘴里去,奇怪,她干嘛这么贤惠啊。
    可顏孟曦好像并不满意她的「贤惠」,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动作。
    疑问地眼神从下往上看向他的脸,「顏公子连怎么穿鱼都有讲究?」
    银光一闪,顏孟曦本来阻止叶知秋的右手上不知怎么办到的突然多出一把精美的匕首,然后乾脆利落地切下一片鱼肉,再放到石臼里面蘸了蘸青梅酱,一口吃掉。
    「只有不新鲜的鱼才需要拿来烤。」说完,他又吃掉一片。
    叶知秋看得目瞪口呆,「公子居然吃生肉?」
    好像终于开始准备饱餐一顿的人毫不在意旁观者那副吃惊的样子,手和嘴都忙个不停,又吃了好几片之后才斜睥一眼她问道:「没读过曹子建的诗?」
    曹子建?这又关他什么事了。
    「膾鲤臇胎虾,炮鱉炙熊蹯。」顏孟曦切了一片递给叶知秋,「虽然没有虾酱,但四月青梅正值时节,也算相配。」
    原来是这句诗,她读过。
    叶知秋道了声谢后将鱼片如法炮製地蘸了些自己亲自捣成泥的青梅,秀眉微蹙慢慢放入口中。料想中的腥味被一股鲜甜代替,几乎是入口即化的细嫩肉质包裹在原本有些酸涩的青梅汁中竟是相得益彰的美味。身为长在鱼米之乡的扬州人,她从小也是吃着鱼长大的,却竟然不知道鱼肉可以这般温润细滑。
    「没想到鱼膾真的可以吃,还这么好吃。」怪不得他都不怕自己会饿死,原来早就打算好了。
    「还要吗?」
    「我不饿,公子一天没吃东西了不用管我。」
    顏孟曦点点头,低头继续享用自己的晚餐。
    「顏公子为什么不留在镇上过夜呢?」像他这样讲究的人又怎么可能睡得惯黄石土坡。
    「我从不住客栈,太脏。」
    「客栈脏?」那这破山洞岂不是更不堪?
    「幕天席地,一切皆来于自然,再乾净不过了。」顏孟曦看出了她心里的疑问。
    「那不也一样有其他人走过坐过甚至进这洞里躺过,还不是一样脏。」他不会认为只有自己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吧?
    「风雨日晒会带走每一个人的痕跡和气息,所以任何时候天地都是新的。」
    话都是他在说!
    叶知秋懂了,顏孟曦不是那种普通的洁癖之人,而是心中自有一套好恶标准来区隔开自己和旁人,自认为高人一等就把其他人都当做低贱的骯脏的,只有青山绿水才配得上他的清高。
    他家有一等一的财富,却也是一等一的傲慢。
    还好他们只需要朝夕相处不到一个月,以后就算跟顏家做上了生意,也不可能是这位大少爷亲自接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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