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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到这件事里,那些网红们的样子让周总看着不爽,所以他就要较真,这好像没有任何问题。
    高管偷偷看了看全龙天,发现这位全总经理在盯着自己,赶紧又道:「全总,我没有任何问题!」
    唉,还是用以前的思维来考虑了,以前那些老板们,总是千方百计地利用公司来规避税务,说是自己掏腰包,但最后还是为了避税。
    但是周总,他好像是真的自掏腰包呢....
    眼见得对方不说话了,全龙天这才收回了目光,语气平淡道:「我叫大家来开会,主要是通知,而不是让大家讨论的,希望大家能明确这一点。」
    「这是周总要求的事,所以肯定得做,如果哪位觉得这样太霸道了也没关系,可以另谋高就,劳动法各位都懂,我就不说了。」
    全总经理在公司的地位还是很高的,这两句话说出来,再没人敢说什么,齐齐点头表示没问题。
    与此同时,烧喜餐厅内,李店长看着面前的年轻小伙问道:「孙朋兴是吧,以前做过这行吗?」
    孙朋兴开口道:「以前做过,在很多餐厅都做过,中餐,西餐等等做过很多。」
    「行,其他的都没什么问题,试用期是三天,管饭。」李店长说完扭头喊道:「那个小夏啊,来来来过来。」
    等一个女孩走过来后李店长接着说道:「这个小伙子准备在餐厅干,试用期这三天你带带他,教教他,接之前老胡的班知道吧。」
    孙朋兴从始至终很自然,他就是来干活的,拍东西那是顺带的事,反正这他本行。
    只是周总之前打电话,说让他多拍一下餐厅的那些高档食材。
    虽然不知道周总这么说的原因,但他还是准备照办,反正现在跟着周总混总没错。
    腾达高管在忙着做计划,孙朋兴在忙着做服务员,而周总,则是忙着躺在办公室里大喊好无聊.....
    就在这样的枯燥且乏味之中,两天的时间一晃而逝。
    网上的热度已经慢慢降低了,小郭等网红在这次的事件中基本上实现了双赢。
    流量这个东西,只要用好了,那借着一次东风飞上天的太多了。
    更不用说小郭等网红这次又都被网暴过,你看看,可以说火起来的元素
    都已经集齐了。
    办公室内,经纪人开口道:「经过这次的事,你在很多平台的粉丝量又上了一个台阶,所以我觉得,这次我们做的很成功!」
    「而京州那个阿毅,他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话,所以目前来看,我们基本上没什么事了。」
    「不过还有一点,庭审再有两天就要开了,如果到时候餐厅输了,按照合同,你还得站出来再说两句话。」
    郭奇峰闻言点点头道:「这没什么,其实我觉得说不说都行,经过我们的努力之后,现在很多人都觉得就算官司输了,其实也不能怪到人家餐厅头上。」
    「不过还是说一下比较好。」
    正事聊完了,小郭一脸轻松,通过这次的事件,他已经可以说是全网顶级的up主了。
    那以后的广告费就会和流水一样哗啦啦的来,只要有粉丝,赚钱真的太容易了。
    看来就是要这样做,只要占理了,就算阿毅又能如何!
    网红里面像是小郭这么想的人不少,因为现在网上已经有消息,说这次终于刚倒了阿毅!
    这么长时间了连句狠话都没有,这不就是刚倒了吗,以前的时候阿毅还会说什么"勿谓言之不预也」之类的话呢。
    总之,大家都很开心。
    腾达的员工们更开心,或者可以说,没人能想到,这年头在评论区翻翻评论,截一下图居然也能赚钱!
    起码现在的腾达员工们已经沸腾了,今天原本要下班了,结果突然间上面发了通知。
    很多人是不想看的,甚至很反感,觉得腾达是不是也开始走老路了。没办法,得益于腾达的讲座,现在公司里的老员工们都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也就是周边那几家公司的对比太过于明显,所以大家现在没飘。
    至少心里还是清楚的,腾达就是特殊,如果不是腾达,现在的各位还在996的卷呢。
    哪有这样的好事!
    不过没飘归没飘,不爽也是不爽的,有的人点进去看通知,想着和领导对对线呢。
    结果一看不得了,周总布置新任务了,而且新任务居然这么离谱!
    袁建华的身边,一个年轻人满脸震惊道:「这是人能想出来的任务?诶不是,袁哥,我不是在说周总....」
    却是这年轻人话说到一半就发现自己被袁建华瞪着,赶紧解释。「我就是觉得有点不敢相信,真的会给钱吗袁哥?」
    袁建华自己也懵逼呢,周总确实经常给腾达发福利,而且都是自掏腰包。
    但是这次的事有点离谱了,甚至要比上次黄金抽奖还要离谱!
    这样的调查和统计,讲道理正常人根本干不出来.....
    但毕竟是老员工,袁建华肯定要做出一副「这都是小事」的样子。
    「把你那个疑问的感觉去掉,周总说给钱,就没有赖过账,放心吧你,周总说的话啥时候没有兑现过啊,你看去年年会,那么多黄金,说给就给!」
    「行了,赶紧回去弄吧,这没有半点技术含量,按要求弄下来都是钱呢。」
    年轻人点点头,不过很快疑惑道:「袁哥,为什么要回家弄啊,在公司不是更快吗?」
    袁建华恨铁不成钢地上去就是一个脑瓜崩:「你猪脑子啊兄弟,回去了把你一家人都叫上,这玩意赚钱速度咋也比你加班赚得多吧!」
    「一家人全都开始弄,不是更快吗?」还能这么操作?
    年轻人想到了自己的家人,顿时心里火热,赚钱,必须赚钱!
    不过袁建华很快说道:「只能是父母孩子这些家人,不要弄得太过分了,否则被公司查到,
    那就不好办了,咱们公司的规章里可是写着呢。」
    年轻人连连点头,表示绝对不会太过分。
    基本上腾达员工们现在的反应都是这样,毕竟这年头出来打工,你给喝一百碗鸡汤也不如给一百块来的实在。
    大家出来打工就是为了赚钱养活一家老小的,不想吃老板的饼。
    当然,很多人都觉得周总有点入魔了,这种事较真好像确实没必要,不过仔细想想又觉得,要是真的能把这个情况扒出来,好像真的很爽!
    这年头一些明星和网红动不动就说自己被喷了,自己被网暴了,你要敢说没有,人家就让你拿出证据,这种证据谁能拿出来。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冤大头做这事,那肯定没什么话说。
    事实证明,现在暂时是用不到那些实习生,因为腾达员工们一个个的都开始呼朋唤友了。
    亲戚和朋友,只要是能帮忙的都拉过来。
    在这里面还出现过一个情况,让周毅听了都懵逼。
    就是一些自我感觉很聪明的腾达员工甚至自己出去找人,或者找团队,让他们帮忙做。
    当然,得到的钱员工要抽水....
    这部分员工基本上都是后面加入腾达的,反正上面那个冤大头给的钱多,外面的外包团队又便宜的吓人。
    很古老的操作,让外面的团队先做着,做好的成绩当做自己弄的,然后拿钱再分给外面的团队。
    周总给一块,分外面五毛就能让这群人抢着做了。
    以至于发展到自己根本不用动手,就能赚一大笔钱的地步!
    只不过纸里包不住火,很快这事就被老员工给举报了,全龙天直接下令严查,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经过了这个事,新员工们终于见识到了什么是腾达,安安稳稳的工作,你可以在腾达享受非常好的待遇。
    但是如果觉得自己很聪明,觉得自己可以钻空子,那抱歉,入职的时候就专门学习过公司的规章制度。
    该辞退辞退,该警告警告!
    离开了腾达,再想找这么一份工作就难了....
    周毅在懵逼过后也没有太当回事,公司大了,自然不能像以前那样管了,在利益面前总有人管不住手脚。
    外包便宜连员工们都知道,他一个当老板的更清楚,只不过,他把员工都当自己人,但是很明显,有的员工就觉得他是冤大头。
    那既然不是一路人就算了呗,另谋高就去吧!
    腾达的员工们在如火如荼地干着活,工作室也在不断地拍摄视频,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时间一晃来到了开庭的日子。
    网上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度也还算高,但是比起之前全网关注,软文满天飞的情况还是差了很多。
    案件自然是由霍鹏飞来做,周毅早早的就来到了法院。
    只是他没想到,烧喜餐厅居然也来人了,就是那位刘经理。
    「秦律师,你看那边,那边就是那个周毅了,据说在网上很有名」刘经理向着旁边的秦律师说道。
    却不曾想秦律师一脸淡然:「啊,他就是那个阿毅啊,好的刘经理我知道了。」
    秦律师现在已经失去了世俗的欲望,他可比刘经理更了解周毅!上次的事这辈子都忘不了,一家人整整齐齐的都进去了
    所以现在的秦律师就是躺平的样子,反正我尽力打官司,输了就输了,无所谓。
    刘经理有点好奇地看看秦律师,那么大的网红呢,这位秦律师居然没有半点动容!
    不愧是老板亲自找来的律师,你看这冷静的样子就不是普通人。
    法院开门了,
    就在刘经理惊呆的眼神中,前面那个靓仔到了法院就像是到家了一样……
    庭审终于开始了,只不过这次没有直播。
    案子的核心就在于,吴秋灵食物中毒,是不是因为吃了烧喜餐厅的饭导致的。
    这中间要存在一个因果关系才可以。
    显而易见,双方的证据都不充分,所以要做的就是说服法官,让法官觉得你说的有道理,这种可能性更大!
    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度盖然性规则的运用,毕竟上了法院,法院就得做出判决。
    这里要说一句,在这种食品安全类型的案件中,两边证据都差不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来说是会倾向于消费者的。
    就比如很经典的外卖案件,吃了一份外卖,然后过了几个小时食物中毒了,那肯定找商家,商家不认啊,说你这讹人呢。
    怎么办,你消费者如何证明就是吃了人家的外卖食物中毒的,没办法证明,举证很苦难,因为这中间隔着时间呢,而且你还是在家里。
    谁知道你中间有没有吃其他东西呢。但还是判消费者胜诉,为什么呢?
    这一点不需要太多解释,因为消费者就是弱势地位,所以对于消费者要保护,就这么简单。
    如果依旧想不明白,那可以重新回到我们以前说的老问题,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以及法律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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