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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玉没带她去食堂吃饭,而是七绕八绕到了宿舍后面的小卖部,是个随军的阿姨开的小灶台。平时训练完或者休息时间,部队里的人都会跑她那儿开个荤,都是先家常菜。
    帮林妙妙点好菜,金玉就走了,“先吃饭,吃饱了坐这儿乖乖等我回来。”
    等菜上齐,林妙妙没好意思先动筷,就有一句没一句的跟阿姨聊天,等着金玉。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阿姨都准备重新把菜再回锅热一热了,金玉回来了。
    准确说,是受伤的金玉回来了,他坐到对面的时候,林妙妙清楚看见他后背衣服上印着一个鞋印。
    两人都只字不提,干巴巴的把饭吃了,金玉提出要送林妙妙回招待所,明早金立雄会去接她。因为气氛很低迷,她不乐意但也没吭声,两个人各怀心事,算是不欢而散。
    次日清晨,赶在金立雄之前来接林妙妙的是警察。
    对,没错,招待所老板死了。
    起初林妙妙打开门看见两个穿制服的警察的时候,以为他们是打算扫黄,所以特地很认真的说自己成年了,没有违法乱纪。可当其中一名记录员拿着小本本询问她昨晚在哪儿、做什么的时候,她又觉得这俩人像是诈骗。
    一直到被请到一楼前台,林妙妙都晕晕乎乎的。
    “你昨天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之后去过哪里?有没有见过什么人,听见什么声音?”
    “我昨天七点左右就回屋休息了,具体时间不知道,我手机坏了,一直呆在屋里看电视,没听见什么动静。不然警察叔叔您问问别的客人呗?”
    其中一人冷笑出声,“小姑娘,我劝你最好说实话,这个招待所就你一个客人,而店老板死亡时间就在你回来之后,监控都拍下来了。”
    林妙妙第一个反应,我靠,黑店!
    不过她凌乱的思绪很快调整回来,毕竟不是真的十八岁小孩,她皮笑肉不笑的盯着说话的警察,“这位警察叔叔,监控拍到我杀人了?我跟店老板无冤无仇,我毛病啊,千里迢迢来杀人?”
    “嗯?我没有说你杀人,我只是说老板死了,你怎么一口咬定他是被杀?你知道什么?”
    林妙妙微笑,有种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感觉,只好拿出万年不变的说法推辞,“在我律师没来之前,我有权保持沉默。”
    穿着一次性防护服的警察从隔壁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正巧听到了这句,冷不丁笑出声,“现在小孩啊,就是TVB看多了,说话一套又一套的。”转过头就冲两名警察摇摇头,“现场没打斗痕迹,也没遭到破坏,多半不是。”
    林妙妙转过身看向说话的主人,不禁上下打量起来,原来传说中的法医就是这个样子,跟电视剧还是多多少少有出入的。她有些好奇的提问,“如果人是我回来之后死的,那距离现在已经快十个小时了,这个天气居然还没出现尸臭,也是神奇。”
    法医挑眉,有些哭笑不得,“小姑娘胆子挺大的嘛,居然还知道尸臭。”
    “那是,我的目标是做法医。”
    “女孩子学法医还是比较困难的,你可得好好加油才行。”他一边在文件上面签字,一边与林妙妙闲聊。
    “还行吧,不然痕检科也不错,不用学昆虫学。”
    正在现场拍照的痕检员也忍不住冒了头,以一种你很有眼光的眼神赞许的看向林妙妙,“对,痕迹才是最牛批的,是破案的关键。”
    几人聊得很轻松,看似相处融洽,林妙妙被带走的时候却没一个人帮忙说话。到了警局,问的还是最开始问的一些问题,因为办理入住的时候林妙妙根本没跟老板打过照面,所以她根本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只是隐隐觉得,这事儿跟金玉脱不了干系。
    金立雄急匆匆赶来的时候,她正坐在审讯室门口的长廊,看着十分憔悴。他不知道怎么安慰,事情出来的第一时间,他就给部队打了电话,以事假的形式把金玉捞了出来,然后才掉头来的派出所。
    两人办好手续赶回家的时候,金玉正坐在院子里杀鸡,地上放着一个火盆,金立雄按照习俗,必须让林妙妙跨过去才行。
    “回来了?吓到了?”金玉握着一把锋利的弯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林妙妙。
    作为任务执行者,她并不想太过纠结杀不杀人这件事,最好闭口不谈,只是点点头,换了个相对轻快的口气问道:“这是那只叫的最凶的鸡吗?”
    “嗯。”
    “杀的好。”
    金玉割断了鸡脖子放血,刀刃时不时刮弄鸡的气管,“不怕吗?”
    也许是自己想多了,林妙妙总觉得他的话里有话,有试探也有担心。她怕吗?坦白说,她自己也不知道,可她知道金玉想听什么,随即甜甜一笑,“有阿玉在,什么都不怕。”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阿玉做什么都是对的。”
    “是吗?”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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