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将仇报说的就是夏碧茉了,夏碧蕾有些嫌恶,她真的不想再看到夏碧茉了。
“怪不得刘三哥着急成这样呢。他大概是怕脸上又被毁了。”夏碧茉安心了,然后又有些奇怪,如果不是知道事实,为什么她一点都不心动呢?
“大姐姐,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呢?”她装出害羞的模样问,“你知道的,我的终身大事解决了,现在就想着自家姐妹顺顺利利的才好。”
夏碧蕾在屋里看了看,终于找到能装逼跟吓人的东西了,她笑眯眯地拿过放了满满金步摇的首饰盒子,随手拿出一枝将之掰断了,“我喜欢强壮点的,二妹妹不知道,我最讨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了,简直是百无一用啊。”
夏碧茉看得两眼发直,她怎么不知道夏碧蕾居然力气这么大。
还不够吓人?夏碧蕾想了想,又拿出好几枝,继续掰,“我力气太大了,真担心未来的夫君被我打死了,还是长得结实些的好。”你那男身女相外加身娇体柔心毒的未婚夫就算了。
夏碧茉从未有这一刻想将夏碧蕾范简凑一对,在知道真相的一刹那,她简直是将范简恨之入骨,真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惜她是个柔弱的女人。
“大姐姐学过武?”她吞了吞口水,有些热切地问,夏碧蕾这么厉害,对付范简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吧,果然她将亲事推给她是正确的,她这么厉害,大伯又是未来的英武候,范简肯定欺负不到她头上。
夏碧蕾怒火简直要将理智烧没了,见过贱的,可真没见过这么贱的,这一刻她对夏碧茉的厌恶超过了夏碧蕖,最起码夏碧蕖的恶与毒都摆脸上。
“是啊,学了好多年呢,不是我自夸,我这次回来的路上还遇上山贼了,亲手宰了好几个哦。”她一脸诡异地靠近夏碧茉,“那些山贼说了要抓我回去当压寨夫人,我一怒之下先是砍了他的左手,那血一个子飙出来了,他大叫,用又怨又毒的眼神盯着我。这样的人迟早要成后患的,我当然不能放过他,所以我牙一咬,将他的头砍下来,啧,头掉下来了,血液也飙出来了,我靠得太近,上好的绸缎做的裙子都毁了……第二个山贼比较好,我一剑过去,从他的眼睛戳过去,总算没弄得到处都是血,就是剑收回来的时候,挂了一颗眼珠子在上面……”
“呕呕……”夏碧茉脸色发青冲了出去,一路上干呕个没完。
哼,总算可以安心看书了,夏碧蕾重新拿起书,下次她应该不会不长眼来找她了吧。
才看了没两分钟,夏碧蕾又快喷泪了,好难啊,今天的作业为毛是诗词呢,碧艾小天使,你今天为毛要出去逛街啊,姐姐想死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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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碧茉确实是被吓到了,当然她冷静下来后,又怀疑夏碧蕾是不是嫌弃她烦人,故意恐吓她。于是她亲自试了试,结果手都勒红了,金步摇纹丝不动,让丫鬟尝试,也没一个能将之掰成两半的。她不得不直视堂姐是个武功高手这样的事实。
堂姐是不能坑了,女人的撕逼她不畏惧,可动不动就砍头啥的太可怕了。夏碧茉心有余悸想起夏碧蕾对她说的话,她真的不怀疑她杀过人,因为那一瞬间,夏碧蕾身上的杀气真实得让她毛骨悚然。
其实夏碧茉不是没考虑过别人顶缸,逍遥候世子范简的家世跟容貌让书院无数姑娘对她又嫉又妒,如果她有心坑的是别的女人,说不定早就成功了。可她考虑再三,觉得还是自家姐妹,尤其是夏碧蕾顶缸最好。一来自家姐妹抢了她的亲事,传出去别人会更同情她,她到时含泪将亲事让与姐妹,更能博得外人的同情跟赞扬,二来虽然家族名声有损,可有时候出污泥而不染更让人钦佩,只要操作得当,姐妹越不堪反而能衬出她光彩夺目,更何况夏碧蕾是隔房的堂姐,她的名声就有被污也有限。再加上大伯是英武候世子,她被夏碧蕾抢了亲事,别人只会怀疑是不是大伯趁势逼人。三来……夏碧茉沉下双眼,她不知为何越来越厌恶夏碧蕾了,她越风光她就越厌恶她,她总觉得夏碧蕾是她天生的敌人,两人中只能存活一个,夏碧蕾越光彩她就越黯淡。
在大伯一家没回京城之前她一直很优秀的,说到英武候府,大家夸奖赞美的对象都只有她一个。夏碧茉有时总不免荒谬地觉得,夏碧蕾是不是夺走她身上的某样东西才这么风光的,比如说运气之类的。
夏碧茉叹了口气,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夏碧蕾既然不能坑了,那就换个对象吧。不过在这之前得好好隐瞒得才成,从逍遥候世子的迷瘴中清醒过来后,夏碧茉才发现这是个多么可怕的男人,愤世嫉俗,偏执,一身戾气隐藏在秀气的外表下。她曾经见过他将一个意图扑到他身上的歌女狠狠一脚踹过去,如果是以前她还认为他这是洁身自好,可当她看到他一脸享受地将那女人踹个半死不活的时候,她的血液冷了下去,这个男人憎恨女人,发自内心的憎恨。
夏碧茉盘算着周围交往过密的朋友,姐妹是不成了,如果是好友抢走自己的未婚夫呢?虽然不如姐妹抢走那样令人同情,但多少有些用处。
只是得好好计算才成,毕竟她在书院给人的印象一直是温柔优雅的,突然变得爱炫耀,尤其是炫耀自己与未婚夫之间的感情,传出去别人难免会觉得她轻浮。更何况书院人多嘴杂,她形象大变,就算成功将范简丢给别人,大家难免会发现什么不对。再者逍遥候府或许会发现她的意图,想起范简将歌女踹得只剩半口气的模样,夏碧茉打了个寒颤。
烦恼地在房间转来转去的时候,夏碧茉听到丫鬟来报,“姑娘,逍遥候世子邀请您去逛街呢。”
丫鬟喜气洋洋地说,自家姑娘跟逍遥候世子定亲后,就收到源源不断的首饰头面,未来的夫婿这么重视姑娘,她们当丫鬟的都与有荣焉。
夏碧茉心一凉,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邀约不能不去,未婚男女定亲后经常一起逛街在大梁是允许的,双方家长也赞同小儿女婚前多培养感情。如果是以前,这一定是她最幸福的时候,可自从发现他的真面目后,与他周旋就成为她最痛苦的折磨。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8章 已置换
等碧蕾收到夏碧茉出去的消息,嘴角勾起笑容,恶人还得贱人来收,她总算是安生了。
杏花书院的学习并不轻松。夏碧蕾应付得确实吃力,但一想到它的历史跟现状她就觉得现在吃的苦头都是值得的。
杏花书院的创始人是开国皇帝的长姐长生公主一手创办的。长生公主虽是女儿身,却文韬武略无一不精,时人常道若她是男子,这皇位就没有开国皇帝啥事了。历来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多半命不大好,长生公主也不例外,她遇上了渣男。此男渣到什么地步呢,靠长公主上位后宠幸小妾,还意图将长生公主毒死给小妾和其肚子里的孩子让路。开国皇帝甚为喜爱这个助他打下半座江山的长姐,一怒之下要将他们全砍了,长生公主心善,只是将他们全流放了。经历这事后,长生公主觉得女儿在世上大为不易,是以开办了杏花书院,目标是教养出有才华又坚强,不围着男人转依旧能活得好好的女子。
夏碧艾说起长生公主的时候一脸赞叹,夏碧蕾不知是不是阴谋论看多了,当下就说,“长生公主大智慧,那渣男跟小妾不弄死,流放了才好,正好看看他们是不是情比石坚。古来贫贱夫妻百事哀,本来娇生惯养的人哪能突然面对贫富的落差,这两人大概后半生都只会互相埋怨憎恨,多好的感情都磨灭了。长生公主这一手可比直接弄死解气多了。”
被姐姐带得越来越歪的夏碧艾想了想还觉得真是,果然女人不能被怒火冲坏头脑,长生公主若是当下砍了,这口恶气还不一定能出完,还不如让他们活着,心里不痛快时就整前夫跟其真爱出气。
“长生公主果然不愧女中豪杰啊,忍得一时之气换来半生出气筒。”夏碧艾崇拜了,“难怪她后来再婚后能这么幸福。”长生公主二婚的对象是个妻奴,跟她一起创办了杏花书院,夫妻俩剩下的人生都围着杏花书院转,还真教导出不少优秀的女孩。
可以说杏花书院出身的女孩不一定婚后都能抓住夫君的心,但她们大多过得很幸福,因为她们在杏花书院学会了自立自强。豪门大户贵族世家也喜欢聘杏花书院出身的姑娘为家中宗妇,一个好宗妇三代不愁,这些被教养得尤为能干的姑娘确实能胜任宗妇的角色,也因为这样,杏花书院的名声越来越大,有了这么多嫁入高门的曾经的学生的维护,杏花书院的后台也越来越硬。
夏碧蕾并不是傻瓜,她深知考上杏花书院,半条腿就踏入贵族圈了,不对,她本来就是贵族。但那一堆背景惊人的同学还是值得她深交的,不用特意找就自动上门的人脉啊。优秀的人只会跟同样优秀的做朋友,为了让大家刮目相看,她的学业就不能太差。
想到这里夏碧蕾静下心来应付功课,她上辈子是个学霸,可她擅长的科目都是理科,语文跟英语只是马马虎虎。现在靠皇帝进了书院,成绩就差没垫底了,对她这般曾经的学霸而言,简直是不能忍受!
幸好书院开办的科目里她还是有擅长的,比如算学,夫子都只能甘拜下风,这一科给她拉回不少面子,再比如说骑马射箭什么的,虽然不算主科,但多少能拉一下总分。
男子书院主要讲授经学策论兼算学不同,女子书院也讲授经学策论,但更调琴棋书画跟管家能力。由此可见,古代的教育其实一点都不轻松。
夏碧蕾揉了揉有些酸疼的双眼,要是能找个高明的家教就好了,可能因为古今思维的关系,她在好些学业上,比起本土姑娘灵气欠缺。
“姑娘,康王殿下来了,夫人让您过去呢。”雪消一脸喜气地说。大姑娘偷溜的时候,她的脚扭到了,作为受害者,大姑娘回来时就将来龙去脉与她说了,她自然知道大姑娘与康王殿下两情相悦了。果不其然,她的话一说出口,就看到自家姑娘满脸的喜色。
夏碧蕾当然高兴,学霸妹妹不在,学霸男朋友就来顶缸了,作业还有愁吗。
当然她喜悦的真正原因无人得知,是以孙氏只是暗叹女生恨嫁,秦瑁高兴得快飞起来,没想到碧蕾这么欢喜能见到他。
“我来的路上顺便买了些点心蜜饯。”秦瑁含情脉脉看着夏碧蕾,又勉为其难挤出一丝丝注意力在孙氏身上,“不知夫人可喜欢?”
孙氏无语,全都是碧蕾爱吃的,你问我喜不喜欢干嘛。
“行了,碧蕾,你跟康王殿下到花园走走吧。”孙氏也不打扰两个小儿女谈情说爱,跟丈夫恼怒闺女被抢不同,她倒是有几分岳母看女婿,越看越有趣的感觉。说实话,自从知道皇帝跟秦王都乐意女儿嫁给康王,再加上向来被传厌恶女色康王对女儿承诺一生一世一双人后,孙氏就觉得再也没有比康王更适合女儿的对象了。康王与女儿少时有旧又有恩,为人又是个守承诺的,现在看他恨不得将女儿揣怀里带走的模样,就知道他有多喜欢碧蕾了。
“好哒。”夏碧蕾两眼亮晶晶看着一堆点心,无比欢快地说。
孙氏叹气,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看碧蕾那副高兴得快飞起来的德行。
夏碧蕾让人将纸笔砚墨拿到亭子里,再叫人上了茶就点心。
“碧蕾,你这些天过得可好?”有没有想我?秦瑁一脸期待地看向夏碧蕾,“我一直想来见你,可父皇硬是不准我出门,我被押在床上整整喝了十天的补药。”最可气的是他想偷跑出来找碧蕾都不行,他大哥秦王直接坐镇康王府,然后他王府的人在面对秦王那张阎王脸时全都叛变了,将他当犯人看管起来,少吃一顿补药都不成。
夏碧蕾的脸马上变成苦瓜,“我也吃了好多天的补药啊,好难喝。”她娘孙氏也是押着她喝的,说要将瘦下来的肉补回来,可怜她一闻到人参鸡汤的味都想吐了。不过效果很明显,她现在皮肤嫩得能滴水。
秦瑁有些歉意地摸了摸她的头,夏碧蕾对他笑了笑,她去救他是心甘情愿的,他用不着抱歉的。
“阿瑁,你帮我补习好不好?”夏碧蕾软软地要求,“我成绩可差啦,考试的时候垫底可难看了,到时皇上面子也不好看,毕竟是皇上金口玉言让我进书院的。”她是走后门进去的,如果成绩不理想,到时不仅是皇帝还是她面子都不好看,当然她爹的面子也不好看,毕竟曾经的探花郎,女儿太差,说去出她爹哪抬得起头。
此刻别说是补习,哪怕是夏碧蕾让他去摘星星,他都会……回去找皇帝老爹或秦王让他们想办法。秦瑁当下同意了,并乐滋滋地想,补习可真是个好借口啊,以后可以经常上门了。对了,下次过来,顺便让厨房炖些猪蹄花生汤过来吧,秦瑁偷偷瞅向正欢快啃着点心的夏碧蕾的……胸,好像没怎么长啊,他还是更喜欢大点的。
“对了,阿瑁,前次那些死士身份查出来了吗?”完全不知道此刻秦瑁想法有多猥琐的夏碧蕾问道。
“没有。”秦瑁赶紧回神,“线索被人抹去了,不过能猜得出是谁。”当年先帝剩下的儿子没几个了,不是他那些叔伯干的才怪,真是的,都快踏入棺材了,还念念不忘那张椅子。
“这叫梦想不老?”夏碧蕾同样无法理解,“大概不能带着遗憾死去?精神值得表扬,行为不予提倡。”
为什么被你这么一说我就觉得有点逗呢?秦瑁有点纠结。
花园里秋天的花不比春天逊色,俊男美女专心于功课的模样让过往的人会心一笑。
然而这一对和谐了,夏碧茉跟逍遥候世子范简就不怎么和谐了。
“范大哥,咱们去书铺看看好不好?”夏碧茉一脸温柔害羞地问,看向他的眼神一如以往的满含情意。
果然是他多心了,逍遥候世子范简笑了笑,这女人对他死心塌地得很,怎么可能突然厌恶他,“碧茉,先去吃饭好不好?我肚子有些饿了,听说东城迎宾来的菜不错,有你最爱吃的莲蓬豆腐跟龙井竹荪,我已经让人订下座位了。”
夏碧茉心下发凉,你看这样的男人,你说他是个喜欢男人的断袖,谁会相信。如果说出去谁不羡慕她,温柔体贴,相貌秀气,家世过人……为什么他偏偏喜欢男人呢,夏碧茉心里发苦,她是多么的希望刘三郎说的是假的。
“范大哥订了座,那真是最好不过了。”她看似腼腆地低头,掩盖住所有的情绪,她不能心软,这男人请她吃饭的目的肯定不单纯。怪不得他今日一直带她往东城逛呢,这其中有什么不妥吗?她悄悄抬头看向他,一不小心看到他秀气的嘴角勾起一个邪气的笑,顿时打了个寒颤。
“碧茉,是不是冷了?”他关切地问,眼神专注,神色关怀,仿佛方才那一幕是她眼花似的。
“嗯,有点。”她掩饰地说,然后抬头给了他一个含羞带怯的笑容。她的心从未如此刻这般冷静,都是演戏,就看他们谁比谁更会演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139章
迎宾来的饭菜味道相当不错,但因为位置不大好,并不受很多贵族子弟喜欢,无他,太吵杂而已。迎宾来前面的大街车水马龙,是京城主要的干道,来往车马喧,好些讲究清净的贵人们哪受得了这热闹劲。
“抱歉,碧茉,我只想着这家的饭菜好吃了。”逍遥候世子范简一脸歉意,“没想到人这么多。我真是考虑不周。”
夏碧茉脸上勾起温柔的微笑,“范大哥不需要道歉的,只要跟范大哥一起去哪都没关系,况且这里人这么多,可见味道一定很好。”
范简自然不是真心道歉的,他对女人了解得透彻,当然知道女人心里想什么,啧,怕是她心里巴不得去人多的地方吧,毕竟他生得俊俏,家世又好,本身又上进,有这样的未来夫婿,怕是恨不得在全天下人面前炫耀,越多人知道越好。
对夏碧茉低头默默害羞的招牌表情,范简露出鄙视又得意的神情,他很了解女人,所以不管什么样的女人只要他愿意都手到擒来。可也因为太了解,他对女人这种生物打从心里厌恶,不管多高贵多美貌,哪个不是汲汲营营,将寻一个好夫婿当成人生最大目标的,这些没有男人就立不起来的女人像水蛭般吸着男人的血,若不是有生孩子这个优点简直一无是处!
上楼的时候,大厅注意到这对少男少女的都不由得盯着看,这容貌气质一看就知道是达官贵人,怎么会来在贵族眼中上不了台面的迎宾来……该不是哪家落魄的贵族吧。
夏碧茉坐在雅室里,松了口气,她方才还真怕范简不管不顾要坐满满都是人的大厅呢。这里又是雅室,她有些担心两人私底下相处怕范简打什么坏主意,不过方才她露面时好些人都看到她的脸了,再加上现在她又是他名誉上的未婚妻,一时倒不用担心范简对她对什么歪脑筋。
两人坐在靠窗的桌子旁,秋高气爽,在户外还能感到有些热,在通风的屋内就有些凉了。
“范大哥,我关上窗吧。”夏碧茉站起来悄悄将室内打量了一番,“外面是人来人往的道路,太吵了。”
“别关。”范简皱眉,“我怕热呢,而且开窗正好看看风景。”
夏碧茉闻言,心知今日来迎宾来的重点是在大街上了,不然一条拥挤的街道有啥好看的。
小二送菜速度很快,夏碧茉食不知味,范简面上依旧若无其事,可夏碧茉敏锐地感觉到他时不时将注意力放到大街上,眼中不时闪过狰狞之色。
“啪”的一声,范简放下手中的筷子,一直高度警觉的夏碧茉心一沉,不由得向窗外看去。
惊马了!一辆马车从远处奔驰而来,车内不时传出姑娘的尖叫声,路上的行人纷纷躲避。
太危险了,夏碧茉捂住嘴巴,心跳都要停了,要是撞了人……才想着,马车果然撞上一个衣着褴褛的男人。
那男子侧身一躲,哪是那么容易躲得过去的,他倒在地上,抱着腿嚎叫起来。好在这时两个汉子冲了上去将马儿制住……
整个过程真是尽心动魄!夏碧茉的心脏砰砰跳得厉害,直到此刻她才回过神来,不由得将视线看向范简,见他眼神里蕴含的愉悦狂暴之色,她心下打了个突,不对,这事没完!她赶紧朝窗外望去。
马车此时快散架了,里面的姑娘露面了,是罗大学士的女儿,罗大姑娘。此刻她整个人仿佛都吓傻了,呆呆愣愣的。
“当家的!”一声尖锐的叫声简直震破耳朵。
夏碧茉循声望去,一个肥胖,衣服上到处是补丁的妇人扑到方才被马车刮到抱着腿哀嚎的男人身上,“你没事吧,你的腿怎么了?断了?”
街道上的人纷纷议论起来,“这是哪家的姑娘?得让她赔医药费才是。”
“啧,坐马车都不小心点,这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多危险啊。”
“她好像是罗家的姑娘。”
“马车上没印记,你咋看出来了?”
“我远远见过。”一个尖嘴猴腮的男人十分肯定地说,“没错,罗大学士家的闺女。”
罗大姑娘大概惊吓过度了,此刻才回过神来,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只是她的眼泪并不能引起旁观之人的怜惜,尤其是肥胖妇人的怜惜。
那妇人冲了上去,一把扯住她的衣物,凶神恶煞地嚷嚷,“臭丫头,都是你的错,我当家的腿可毁了!你说你怎么赔!”
罗大姑娘还惊魂未定呢,就被一个肥胖妇人猛摇,顿时头都晕了,她张大嘴巴正想说什么,冷不丁“呲”的一声让她脸色大变,她的衣裳被那妇人撕裂了,露出粉红的肚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