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我的马都跑远了,它是真受惊了。”
清和柔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沈暮朝看向纪云窈,哦,原来不是哪家的小公子,而是个小姑娘。
沈暮朝把视线移到一旁,没说相信,也没说不相信,只是道:“是吗?”
顿了顿,他偏头往后看去,“没跑远,在那里。”
纪云窈顺着少年指的方向看过去,刚刚还扬着蹄子狂跑个不停的小白马,此刻就在前方不远处站着,甩着尾巴吃着草,很是悠闲温驯,一点都不像受了惊,倒像是她在撒谎!
纪云窈:……好你个雪宝,是专门来拆台的吗?早知道她就不冒着危险跳马了!
纪云窈只得再解释一遍,“公子,我真没骗你,我是第一次学骑马,还不熟练,突然看到你从路口过来,我吓了一跳,缰绳握得太紧,让雪宝受了惊,我太过害怕,这才想着要跳马。”
雪宝?
沈暮朝想,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骑的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只小奶猫!
微风越过一旁的草丛,吹起少女乌发间的红色发带,面前的“小公子”看着有些眼熟,沈暮朝脑中浮出一张面孔,认出了纪云窈的身份。
前段时间京城永安侯府的侯夫人和大小姐来了松阳书院,学子们都知道这件事,面前的少女,就是那位纪大小姐。
纪云窈第一次去松阳书院是女装打扮,露了一面就很快离开了,这一次她穿着男子的衣衫,沈暮朝一时没认出来她,这才误会了。
沈暮朝淡声道:“抱歉,是我误会了。”
纪云窈还没被人这么冤枉过,“这位公子,要不是你突然出现,我是不会出意外的。”
感情还是他的错?
沈暮朝长睫一扬,微微一笑,“这位小姐,我也算不上突然出现吧?你在马背上,应该能看到我才对。再说了,我刚才离你还很远。”
纪云窈听明白了,这人是在嘲讽她个子太矮,眼神也不好,坐在马上也没看见人。
不过,这次的意外确实和别人关系不大,纯粹是纪云窈自己技术不行,心态也不行。
纪云窈穿男装在外面的时候,会刻意让自己的声音粗一点,但这会儿她太紧张忘记掩饰了,见面前之人已发现她的身份,纪云窈面无表情,“哦,那公子以后别再不分青红皂白冤枉人了。”
*
纪云窈把正在吃草的小白马拉了回来,她还害怕着,一时半会是不敢骑马了。
纪云窈拉着雪宝,沿着小道往回走。
没走几步,纪云窈的大表哥可算来了。
岑森本是要跟在纪云窈后边保护她的,但刚才身边的小厮来寻他,耽误了时间,岑森这才来迟了。
岑森担心地道:“表妹,你骑马没出什么问题吧?”
纪云窈幽幽地看着他,“大表哥,你可终于来了,我差一点就出问题了,还被人当成了骗子!”
纪云窈看上去没有受伤,岑森一头雾水,“骗子?什么骗子?”
纪云窈继续幽幽地道:“讹人的骗子!”
纪云窈回去后,没敢把这件事告诉纪夫人,不然,纪夫人肯定不让她骑马的。
两天后,她与纪夫人、岑森一道去乡下寻亲。
一行人在青州待了很长时间,不过很可惜,把十多个地方全跑了一遍,也没有找到吴牙婆和小善。
今日的天阴沉沉的,马车行驶在回青州的官道上。
纪夫人靠着车壁,脸色苍白,她无时无刻不盼着找到自己的女儿,可奔波多日却一无所获。
在寻女的过程中,她也帮助一些人家找到了各自被拐走的孩子,可她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自己的女儿?
悲恸、难过和连日的辛苦,让纪夫人的头疾又复发了。
纪云窈帮她揉着额头,“娘,您再忍一忍,就快进城了,等回了客栈,您好好休息几天,咱们再回京城。”
“不能休息,还有一处没去。”纪夫人有气无力地道:“有人说城郊周家村一户人家的童养媳,也是从一个吴姓牙婆手里买来的,和小善的年纪一般大,不管是不是,总要去看看才行。”
纪云窈道:“娘,我去吧,您就别硬撑着身子跑一趟了。”
找小善的这段时间,纪云窈常骑着雪宝到处跑,见女儿骑术越发熟练,纪夫人便没说什么。
马车只有一辆,快要下雨了,纪夫人和岑森先进了城,纪云窈骑马去了城郊的村子。
去到周家村,她找到了和小善年纪一般大的那个童养媳,但这个童养媳并不是小善,把她拐走的吴姓牙婆,和拐卖小善的人牙子也不是同一个。
天色越发暗淡,纪云窈正准备回去,“轰”的一声,一道惊雷陡然响起,豆大的雨滴哗哗从天而降。
纪云窈只好先找地方避雨,整个村子除了一户人家的房子是青砖瓦片砌成的,其余都是茅草屋。
看来这是户“大户人家”。
雪宝被拴在不远处的树上,打着油纸伞,纪云窈轻轻叩门,过了一会儿,门口传来动静,“咯吱”一声,木门从里边被打开,少年颀长的身影在门口出现。
沁凉的雨水落在伞上,纪云窈看清了少年的长相,这张脸她并不陌生。
孽缘啊!
纪云窈眸子瞪大了些,“是你?”
沈暮朝同样有些惊讶,“纪小姐?”
“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纪云窈问道。
沈暮朝解释:“前段时间纪小姐去过松阳书院,我是书院的学子,自然见过你。”
纪云窈有问道:“既然你见过我,为何那日要把我当成讹人的骗子?”
还记着这件事呢!
沈暮朝笑了一下,“我当时没认出来你。纪小姐今日前来,是有事情吗?”
纪云窈道:“我来周家村办点事,我可以在你家避一会儿雨吗?雨停了我就走。”
除了沈家周围是青石路,村里其他地方都是泥土路,雨珠一滴又一滴砸在地面,水渍溅起,打湿了纪云窈层层叠叠的裙摆,她那双镶珍珠的绣鞋,也沾满了泥土。
沈暮朝的目光,落在那双绣鞋上。
让这位纪小姐进来避雨的话,她衣裙上的水渍和鞋上的泥污,会弄脏院子和房间的地面。
这也意味着,他需要冒雨收拾和打扫。
可沈暮朝很讨厌雨水。
脑中浮出“麻烦”两个字,沈暮朝面上却是不显,温声道:“抱歉,不是很方便。”
作者有话说:
女主:新手上路!
男主:这里有人碰瓷!
我开新文啦,前三章留评发红包,希望大家会喜欢!
第2章 早死小娇妻的第二天
沈暮朝继续道:“不过,纪小姐可以去隔壁避雨,隔壁的周婶子为人热情好客,一定会好生招待纪小姐。”
不方便?
纪云窈踩着雨水去了隔壁,隔壁的周婶子确实很热情,又是给纪云窈拿帕子擦头发,又是给她拿花生吃。
周婶子边剥花生边打听,“姑娘啊,我看你从沈家那方向过来的,你是来找暮朝的吧?”
暮朝?
周婶子口中的沈暮朝,应该指的就是她刚刚遇到的那个人。
原来他叫沈暮朝。
纪云窈浅浅一笑,“婶子,不是的。”
周婶子一副了然的模样,“没事,不用瞒着婶子,来找暮朝的姑娘不止你一个,每次暮朝休沐从书院回来,总有小姑娘来村里堵他。”
周婶子误会了,不过就算纪云窈解释了,周婶子也不一定相信。
纪云窈随口问道:“很多姑娘来找他吗?”
周婶子:“是啊,别看暮朝爹娘不在了,家里就剩他一个,但暮朝可招姑娘家喜欢了,不过,来找他的姑娘那么多,婶子我觉得你是最好看的那一个。”
周婶子出主意道:“姑娘啊,你要是真喜欢暮朝那孩子,应该趁着下雨的机会上他家避雨的。”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看对了眼,就能成了!”
周婶子以过来人的身份给纪云窈传授着经验,纪云窈尴尬笑了下。
既然沈暮朝家里没有其他人,那沈暮朝刚才为什么不让她进屋避雨?
沈暮朝是松阳书院的学子,书院里是有女弟子的,他肯定不是碍于男女大防才拒绝她的。
什么多有不便,看来是沈暮朝找的借口罢了!
*
小女儿被拐走多年,纪夫人常年郁结于心,加上这段时间的奔波,回到客栈,纪夫人就病倒了,病情十分严重。
在客栈修养了近半个月,纪夫人这才痊愈,处理过其他事,临回京前,纪云窈和纪夫人又去了松阳书院。
虽然没有找到人,但她们到底是麻烦了张山长,纪夫人决定捐些银子,给书院修一间学舍。
把银票递给张山长,张山长微微一笑,语气更加亲和了。
松阳书院每半个月休沐一次,今日恰逢书院休沐,学子们大多已经离开,书院此时很安静,张山长陪着纪夫人和纪云窈逛了一圈。
逛到最后,张山长还亲自把纪夫人和纪云窈送到了门口。
站在门口,张山长和声道:“纪夫人,您放心,只要这边有消息,老夫就立即写信送往京城。”
纪夫人感激不已,“多谢先生,只要有消息,哪怕找不到小善,我也是有盼头的。”
张山长:“是啊,不过,有时候没有消息,反而是最好的消息,还请纪夫人放宽心……”
张山长说着话,余光瞥见不远处的两道身影,他话音一停,偏头看过去,“你们俩怎么还没回去?”
正朝书院门口走过来的这两道身影,隔着一人宽的距离,一道高一点,一道矮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