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渊大哥,我想您大概还没来得及吃东西,就买了点夜宵。”都胜勋手里拎着几个看起来有些简陋的袋子,香气正来自其中,模样却与这办公室高档简洁的氛围有些格格不入。
林理事看着袋子眉毛稍微蹙了一下,闻了闻后却爽朗笑道:
“诶唷——这个味道!那家店竟然还在啊?你小子挺会啊,绕了远的路专门去买的?”
说着还招呼都胜勋坐下,让他把夜宵放在会客区的茶几上。
“也不远。”见理事笑了,都胜勋便知道自己这一趟是买对了,“您过去经常带我去那条小吃街… … ”
“那真是… … 多少年前的事来着?”理事在桌上的文件中翻找了一会儿,抽出几份文件放在茶几上作为垫纸,以免食物的油滴到茶几上不好收拾。
“十年前。我是从16岁开始在帮派里做事的——理事,这文件… … ”胜勋迟疑着是否要把沾油的袋子放上去。
“这是周万洙部长的财务报表,标点符号都缺乏可信度,都是废话,所以放吧。”理事的幽默感一如既往。
胜勋会心一笑,把夜宵依次摆开。炸鸡,血肠(??),炒年糕,热狗;不精致,但分量和放料都十分热情,充满了温暖的人间烟火的味道。自然还有烧酒。
理事卷起袖子,一改往日优雅,大口吃了起来,就仿佛正跟胜勋一起坐在路边摊里。这景象让胜勋一下子回到了十年前。那时,曦仁哥已经因为上大学而搬出去住了,自己一边上高中,一边开始参与清湖派的帮派生活。跟在渊大哥一起工作到深夜,经常来不及吃晚饭,便会在回家路上经过这条小吃街吃夜宵。两个饥肠辘辘的男人一起争抢一份食物,吃起来格外香。
“诱饵放出去后,周万洙他们已经来过我办公室一次。他们必然还会来第二次。”理事看着手中的炸鸡骨头说道。
“那次他们为什么… … 没有得手?”胜勋屏息凝神问道。
“因为刚好赶上曦仁在给我办公室的植物浇水… … 以及补充蛋白质营养。”理事笑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平时不起波澜的模样,“我刻意出差这么久,足以让他们有大动作。所以接下来你继续保持监听,没有我的命令不要轻举妄动,切忌打草惊蛇。懂吗?”
胜勋点点头。
“等我们抓到周万洙的破绽… … 钓出北部洞派里那条鱼,你也该升职了。离开创新企划部,名正言顺来我手下工作吧,‘都室长’。”理事喝下一口烧酒,拍了拍胜勋的背。
胜勋迟疑了一会儿,才开口说道:
“理事,我年龄小,资历浅,枪打出头鸟呢。派里希望来理事您手下做事的人很多,合适的人选也不少。我不希望您为难。”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礼貌又体贴。
“明明是升职,你小子干嘛听起来这么不情愿?舍不得离开曦仁? ”理事饶有兴致的观察着都胜勋的表情揶揄道。
胜勋缄口不言,一阵不长不短的沉默。
理事没再追问,把目光投向了剩下的夜宵,转移了话题:“怎么血肠还剩这么多?你不是最爱吃这个嘛——还没改掉好吃的东西放到最后吃的毛病吗?”理事拿起一串血肠送进嘴里。
胜勋也跟着拿了一串送进嘴里。一口下去,似乎有些咸了,糯米的口感也不尽如人意。是因为自己学了厨所以变得挑剔了呢,还是那家店口味变了呢,还是说记忆中好吃的味道带着在渊大哥的情感加成呢。
26岁的都胜勋,毕竟与16岁的都胜勋差别过大——或许甚至不是一个人。
都胜勋又想起了几小时前在SOLARIUM里听到的曦仁哥娇媚的呻吟声。
嘴里的血肠似乎味道更加面目可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