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她杠能杠出什么来,我也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您胡说什么呢!您是孟家二老爷明媒正娶的发妻!虽说咱们二老爷走了快六年,但您还是二房正妻,这孟府也该是有您的一席之地的!”
余氏看着落梅气急败坏的样子笑出了声,“你看你还认真了,我自然知道自己也是孟府的主子,所以啊,这孟府的事情我也分担点,总不能让老太太做吧!”
“那您一个人也太辛苦了。”
“我还有伶玉呢,她如今大了,我也好顺势教教她这管家之事。”余氏喝了口手里的茶,随后往院外瞧了去,“诶?怎么许久没瞧见伶玉?”
落梅一听眼神躲避,遮掩道:“许是去前院看花灯了吧,夫人别管了,要不奴婢服侍您休息吧,今晚这外头且有的闹腾呢!”
说着落梅伸手准备去扶余氏,余氏躲开后便盯着她看,“我这才更了衣你就要给我褪去?落梅,你是不是有事儿瞒着我?别忘了,你是自我出嫁便一直跟着我的,你心里有没有事儿我可是一清二楚!”
落梅收回了手,抿了抿干燥的嘴唇不说话,余氏皱了皱眉,一改刚才温柔的模样,厉声问道:
“伶玉呢?她不在前院看花灯吧,快说,她去哪儿了!”
落梅赶紧跪下,着急地攥紧了手,“夫人息怒!伶丫头,伶丫头她去门街逛灯市了!”
余氏一下子站了起来,眉头紧锁,落梅见状赶紧接着道:“夫人!伶丫头她闷在府里久了憋得慌,而且前几日二姑娘又来招惹三姑娘了,嘲笑咱们姑娘这辈子都没机会去门街瞧盛景,奴婢想着她也到了年纪,可以出去逛逛了,姑娘这才去了。您别生气,是奴婢的错!”
“我,”余氏努力克制住火气,还是有些焦急地说,“她今年刚至及笄之年,何况现下时辰这么晚了,门街人多又杂,她一个姑娘家遇见什么危险了可好?”
“是奴婢疏忽了,奴婢也是见姑娘求奴婢求得可怜,心一软才答应了,奴婢这就去找伶姑娘!”
余氏看着落梅出去,握紧了手中的帕子,在房中来回踱了几步,随后待不住,便也去偏门守着。
——
而这边,门街上,只见万家灯火齐亮,百姓欢聚,车水马龙,好一派繁荣景象!一位穿着朴素的姑娘正兴奋地看着琳琅满目的花灯,专心读者上头的诗文:
“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
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
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
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姑娘看得入了迷,绚烂多彩的元宵灯火将人间点缀得五彩斑斓,甚至一直绵延至与广阔天穹相连,远处的灯火恍若点点繁星闪耀,靠楼的灯火则似明月高悬,绚烂夺目。
身旁的女使此刻却有些无聊,打了个哈欠,埋怨道:“姑娘,您在府里看得那些诗文还不够吗,来了这门街还要看!我以为是来看花灯,原先还兴致满满的呢,如今可倒好,咱们瞒着二夫人偷偷溜出来竟做着和府中一样的事。”
原来这便是孟家三姑娘孟伶玉。身旁的女使叫馨儿,与她自小一块长大的,因而两人情同姐妹,倒不像是主仆了。
孟伶玉回过神,转身拉住女使馨儿的手,“对不住嘛,馨儿,我看入迷了。”
忽而孟伶玉转头嗅了嗅,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扑鼻而来,“好香啊,咱们去前头看看,感觉那边好热闹的样子!”
两人来到矾楼外,只见一行女子正在进行歌舞表演。原来是女子的脂粉香气,只不过伶玉隔着这样远都能闻见,真是厉害了。
“三百内人连袖舞,一时天上著词声。”素衫浓颜,青丝墨染,彩带飘逸,若仙若灵。馨儿直拍手叫好,伶玉也陶醉其中。
那馨儿真真是看得兴奋了,想喊伶玉,可周遭太嘈杂了,她便拉住孟伶玉的胳膊,凑到她耳边,提高嗓门道:“姑娘!我听说御街上有鳌山灯会,是由宫里搭建的,那才算是整个灯会的中心呢!而且我还听说圣上还会带着后宫的嫔妃一起到宣真楼上欣赏灯会,表演卖力的,有赏钱呢!观者都有份的!”
孟伶玉努力听清了馨儿的话,打趣道:“府里给的月钱不够你花的吗?再说,咱们偷溜出来的,只得在附近逛逛,不能走远!”
馨儿一听往周围看去,恐是害怕二夫人派人来捉,瞬时蔫了下去,“也是,那姑娘咱们何时归府啊?”
“再等等嘛。”
舞毕,伶玉走出人群,沿着河岸走着,忽的余光瞥见草丛里许多忽明忽灭的生物,眼睛一亮,赶忙拉了拉身边的馨儿,“馨儿,那难道是萤火虫吗?”
初春的郊外,河边已经开始出现萤火虫的幼体了,只是还没有到夏天那样繁盛的地步。
可从未见过萤火虫的伶玉随即便被那空中零星点点的昆虫吸引,追着跑到了野外。
看着闪耀的萤火虫,伶玉开心地笑了,本就有着不俗姿色的她此刻在萤火虫光亮的映衬下,面容愈发娇柔,灿烂的笑容怕是叫花儿也自愧不如。
远处,一双炯炯的眼睛已注视了过来,久久不得回神。伶玉瞥见了,双目对视,竟是位公子。那双眸子如玉般纯净,而肤色白皙,更是衬得那眸子即使在夜间依然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