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早知如此,也会当初。
·be
·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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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十二年,一轮回。
立意:不悔不堕。
第1章
我唤他少年。
时至最后一次联系,我们相识整整十二年。
我也喜欢他十二年。
“跟你在一起的时光都很耀眼,因为天气好,因为天气不好,因为天气刚刚好,每一天,都很美好。”
喜欢也如此。
记不起那天天气如何,应该很好,不然也不会有光落在他脸上。
入校第一天,全班皆是新面孔,我性格不热烈,一个人找处角落待着,无聊时看窗外,他正坐在窗户前,背靠墙,笑着和后排朋友讲话。
他说着偏头看过来一眼,我没看到他的眼睛,也没看到他的长相,只记得他背后的光,浓烈又耀眼。
从此我只追寻光。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并不是什么积极的小太阳,可能是逢青春期,躁动和不安一天比一天强烈,身为学生朝六晚六,学校家里两点一线,情绪无处发泄,便只能任由其在脑海里滋生蔓延,长成参天大树,遮阳避日,不见天光。
一个契机,我看到安妮宝贝的书,从此不可自拔,整日消极低沉,Q网名和个性签名一天一个变,宗旨不离孤独和寂寞。
有一次班上同学又在闲聊,他忽然扭头跟我说:“你怎么一天一个网名。”
我尴尬得不知所措,偏偏生一张冷面孔和极硬的嘴,张口回:“关你什么事。”
原本和谐松散的氛围僵硬一瞬,我浑身肌肉也僵硬如铁,心跳和呼吸具停。
但他没说什么。
只是看了我一眼。
就那一眼,我回家恨不得撕烂我的嘴。
后来好像莫名其妙就开始多说话了,大概是座位离得近。
但我还是不敢和他对视,更不敢像其他同学一样和他自由聊天。
夏天那段时间天气热,小县城都是走读生,很多人怕热中午不回家。
他每天都回家,但他来得很早。
我家离校远,没办法像他那样短时间内走个来回,于是便跟爸妈说中午不回去。
就为了多和他相处一个小时。
他爱看书,不知道在看什么,我很好奇。
有一次他把书借给别人,我偷偷找别人借。
是一本小说,亦舒的,《玫瑰的故事》。
说实话,没看懂。
那个时候年龄实在有点小。
也不知道他看没看懂,后来也没问。
有一次我正沉浸其中,头顶忽然压下一片阴影,我愣一下,后背瞬间激一层麻,紧接着他就靠过来问:“你什么时候开始看的?”
我磕磕绊绊说前几天。
他很自然地坐到旁边,“看到哪儿了?”
我下意识躲开,把书送到他面前,和他拉开好大的距离。
他好像愣了一下,随后笑笑说:“哦,那你慢慢看。”
有朋友喊他,他起身出去。
我有很多话想说,但我连头都没有回。
我是个犟丫头。
从小就是。
我宁愿把《玫瑰的故事》读一遍又一遍,也不愿意跟他解释一句:我没有不想跟你说话。
我是……太想。
太想了。
所以只能写下来。
那个时候我们老师要求每天写日记,我把所有情绪都写在日记里,有一次日记本掉在地上,他弯腰捡起,我刚要说谢谢,他问我:“我能看看吗?”
其实那个时候的日记都是应付老师,因为老师会抽查,所以每个人都在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但我不是。
我写的是我自己。
写的是不能广而喧之的青春期。
但我同意了。
他开始看我的日记。
我想把所有想要说给他的话写在日记里,但我不敢,便只写风,写月亮,写令人烦躁的午后教室,写安妮宝贝和我那颗热烈跳动的心。
我们没有约定,没有沟通,但却默契地不把此事摆在明面上,就像……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我会在第二天组长检查完作业时,偷偷把日记本放在他抽屉里,他会假装和同桌讲话,帮我“打掩护”,偶尔两个人对视,我会偷偷抿唇笑,他眼睛也在笑。
时间一长,我们成了小分队。
六个人。
三男三女,其中有一对情侣,不是我和他。
后来情侣被老师发现,我和女方是好朋友,穿一样的闺蜜装,被老师误会早恋的是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骂我婊/子,厚颜无耻。
我哭了一上午。
那个时候我和他已经是同桌,我不愿意让他看见我掉眼泪,便一直手撑着脑袋,把头拧着,后脑勺对着他。
脖子和手酸疼也不愿意拿下来。
放学的时候我起身,他不知道从哪拿来一个贴纸,贴在我课本被眼泪打湿的地方。
贴纸很小,没能完全遮住湿迹,他从我旁边走过,我看了他一眼,我知道我的眼睛一定很红很肿很丑,但那一次我还是坚定不移地看向了他。
这次事情算导火索,没多久情侣的男方就转学了,后来没多久另外两个男生也转学了,其中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