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戍对此事也是相同的看法,弯刀银月族的人倒是答应得十分爽快, 但就是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能与柳神医一道合作。似乎也挺合理,因为弯刀银月族就算再厉害,也只能找出一条瘴气相对少的行军路线,并不能彻底将白雾清除,大军若想顺利推进,还是需要有大夫一路相助的。
柳弦安想了想最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哥,主动提出,姓柳,神医,其实我也可以。
“你不可以。”梁戍拍拍他的脸蛋,“军务要紧,去帮我劝劝,若是劝住了,将来我去皇兄面前给你讨个稀罕的赏。”
“倘若真对战事有利,不必我多说,大哥肯定会答应的,但就是……万一弯刀银月族就是要让大哥入赘呢?”
“那就先敷衍着。”骁王殿下在这方面是没什么道德良知的,不仅自己没有,还要捎带着教坏家中懒蛋,诲人不倦地说,“哪怕允了,也不能现在就办喜事吧?管他三七二十一,先打完仗再议其他。”
“骗人?”
“什么骗人,这叫话术。”梁戍扯住他的发带,“那些白胡子老头就没教过你,什么叫虚与委蛇?”
教过是教过,但柳弦安不管怎么想,都觉得大哥与“心机”二字实在是没有半文钱的关系,更别提还要假装答应要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于是他先拉着妹妹前往弯刀银月族的住处,稍微探了探口风。
结果弯刀银月族的人也正纳闷呢,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我们部族的女孩都是一等一的好,怎么柳大公子就是连看都不愿看上一眼,至少说一说吧,他到底想找一个什么样的?
柳南愿摇头:“不知道,不好说,大哥从来没有提过这类事。”
妇人不甘心,还要继续再问,那柳二公子与柳三小姐喜欢什么样的?她心里这么琢磨着,一母同胞的三兄妹,从小又是养在一起,总该有些相似之处,听了二三,就能推出一。可惜算盘打得虽然好,成效却甚微,因为眼前这二人,一个喜欢杀伐四方威震天下的,另一个喜欢脾胃虚寒身体不好的,彼此之间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而且谁能想到,脾胃虚寒竟也能成为白鹤山庄的择偶条件之一?
柳南愿道:“况且现在西南风声鹤唳,苦统领又身陷邪教,大哥已然烦心极了,这时候,谁还敢去他面前提什么成亲的事,怕是要被厉声训斥出来。若要我说,诸位还是暂时缓一缓吧,至少等到……嗯,至少等到……”
妇人追问:“至少等到什么时候?”
柳南愿算了一下,道:“至少等到邪教被除,四海升平,天下大定,百姓富足的时候吧!”
一杆子撑出去了少说也有一百年。妇人自然是不肯的,与她讨价还价,后三条实在是太虚无了,就一条,第一条,待到西南邪教被除时,柳大公子便要来我们部族做客。
柳南愿勉为其难:“那,我与大哥商议一下。”
柳弦安却在旁边想,四海升平,天下大定,百姓富足,或许也用不到一百年那么久。现在西北已定,而东海向来安稳,北疆也还可以,若西南也消停了,那朝廷就能集中精力去治理白河水患……可能只需要五十年,或者更短。
于是思绪一下就飞到了许多年后,飞到了千百里外,昔日横行肆虐的白色水兽被归于匣中,变成了一条平缓锦绣的玉带,浇灌出两岸的千里沃野与遍地花香。他已经很自觉地将这件千秋万代的艰巨工程揽到了心上人的名下,因为不用想,朝廷现在压根就找不出几个能用的人,就算皇上正在大兴科举,想要在朝中完成年轻血液与白胡子老头的交接更迭,也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但白河是不能等的,百姓也不能等。
柳弦安心潮澎湃,思绪再度游离现世之外,只留了一只耳朵听妹妹说话,不过柳南愿已经习惯了自家二哥时不时的神游,并没有指望他能帮忙,将事情差不多商议好后,就又扯着他去找大哥。
柳弦澈正在院中打理药材,抬起头问:“什么?”
“我是说,弯刀银月族那些人还挺好说话的,已经答应愿意等到西南之战结束后,再请大哥去密林里做客。”柳南愿脆生生道,“我就允诺啦!”
柳弦澈眉头一皱:“胡闹!”
“做客而已,这么小气做什么,而且现在把话说开,也省得大哥这几天连门都没法出。”柳南愿说,“那就这么定了,我与二哥还有事,先走一步!”
说完拉起人就跑,柳弦安跟不上脚步,气喘吁吁地问:“我们还有什么事?”
“没事啊,但是你留在那里,是又想挨打吗,反正事情已经说好了,我们肯定得赶紧跑。”
柳弦安:“言之有理!”
可见在对付大哥这件事上,懒蛋的人生智慧确实比不上妹妹。
梁戍问:“都安抚好了?”
柳弦安点头,安抚好了,但不是我安抚的,我当时在发呆。
梁戍失笑:“发什么呆,说来听听。”
“我是在想白河的事。”柳弦安坐在椅上,“在想要从哪里开始改道,不同的阶段都需要做哪些事,不知不觉就走神了。”
梁戍微讶,俯身看他:“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就想到这儿去了?”
“因为待西南的事情解决之后,就该轮到了白河,早想一想总没有坏处。”
梁戍一时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半晌道:“跟着我,辛苦你了。”
柳弦安倒是不认为自己辛苦,或者说只能感觉到身体的疲倦,至于精神层面,无论是躺在水榭中也好,或者此时在西南,将来在白河,他都注定是无比忙碌不得歇的,所以其实并不会觉得有太大区别。
梁戍蹲在他面前,将下巴架上对方膝盖:“抱会儿。”
柳弦安用掌心拖住他的后脑,轻轻揉了揉,硬是将这原本又冷又硬的一个人,捂得像是已经提前抵达七老八十,正心无烦忧守着炉火,暖烘烘,软绵绵。
大战马上就要来了。
紧张的气氛传遍十面谷,也传进了一重重的密林中。
银发青年坐在镜前,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脸,转身问:“教主以为如何?”
木辙道:“袁岛主若闭上眼睛,那么就算是梁戍,短期内也无法察觉出任何破绽。”
袁彧用纱带蒙住双眼:“木教主不要忘了答应过我的事。”
木辙看着眼前几乎与苦宥一模一样的假货,点头道:“今晚她就会被送到袁岛主的房中。”
袁彧笑了一声,指背缓缓划过自己的银发:“那看来我得多留这张脸一夜。”
他获得许诺,心满意足地往外走。
凤小金戴着银色面具,与他擦肩而过。
对方虽然照搬了苦宥的长相,甚至连衣着也仿制得几乎相同,但身上那股面具胶皮未散的味道却令人作呕,像是在阳光下暴晒许久的一团腐烂猪肉。凤小金强忍着内心的不适,一把推开屋门,“砰”一声,撞得阳光下一片灰尘。
木辙并未在意他的失礼,甚至连头都没有抬,依旧翻看着手中的地形图,问道:“你又听说了什么?”
“你要将阿乐送给方才那个男人。”
“她是白福教的圣女,理应为白福教做事,无论是被奉于高台受人追捧,还是被当成一件礼物送出,都是她无法推卸的责任。”木辙合上地图,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你应该明白,不是吗?”
凤小金问:“若我不同意呢?”
“那我也有条件。”木辙看着他,“答应我,我这次就可以放过她,我会给袁岛主一大笔财富,多到足以让他主动放弃阿乐。”
凤小金皱眉:“你这次想让我去杀谁,梁戍?”
“不。”木辙摇头,“与杀人无关,我想再见她一次。”
他抬起手,用拇指缓缓按住那冰冷的银色面具,试图从中汲取一些温暖的触感:“让我再见她一次。”
面具下的人并未理会他这份虔诚的回忆,只是毫无表情地张口:“好。”
……
柳弦安将地图挂满了整间房屋,用不同颜色的笔,画出不同颜色的线。
阿宁看得有些晕,问:“这是什么?”
柳弦安道:“白河改道的路线。”
“那这个呢?”
“百姓迁徙的范围。”
“那这个?”
“回王城要走的路,稍微绕了一些,但是我想去春晖城看看花。”
阿宁对那个巨大的圈如实评价,可不像是“稍微绕了一些”,这至少要多出三个月的路途。
“但是王爷并没有提出意见,所以应当是可行的。”
阿宁在心里嘀咕,王爷当然不会提意见啦,哪怕公子说要上天,王爷也会帮忙搭梯子,更别提只是多走几个月的路。
他最近正在考虑呢,要不要将王爷这一路对自家公子所做的事都如实禀于庄主,按理来说是应该写信告知的,因为王爷确实是惯极了,也言听计从极了,要星星不给月亮的,但问题也出在这里,实在是惯过了头,甚至发展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放在史书里,可能会被史官洋洋洒洒骂上好几十页。
若庄主与夫人知道,八成是不会放心的,只会更加担心,担心懒蛋会不会越发懒。
阿宁深深叹了口气。
写一封家书都得绞尽脑汁,我真的好辛苦。
第111章
一间被挂满纱幔的房间里, 点起了惶惶跳动的烛火,夜幕将光线收拢大半,只留了室内一片浅淡晕黄。风吹银铃响, 细碎断续, 沁着水声, 让人闭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游船,香味也是特调过的, 与西南绵延千万里的花海都不相同,而是甜腻廉价,像毒蛇的信子, 轻轻一点, 就使人头脑发晕。
木辙坐在一张椅子上, 看着轻纱背后的妙龄女子, 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潋滟,唇若染血,却少了几分当年的妩媚。他痴态百出地看着他, 忽而又神情痛苦,透过眼前人,问着那数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的伶仃孤魂:“为何你没有生出一个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儿?”
凤小金没有说话, 只是漠然地闭起眼睛。他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正在逐渐靠近,又在那里停驻许久, 而后便有一只苍老如树皮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
“为何你当初不等我,却要跟着姓谭的那狗官走?”木辙继续问, “她们甚至说你是自己给自己赎的身。”
他不明白, 既然她有钱,为何当初却不肯跟自己离开秦淮。
凤小金却是明白的。一个青楼女子, 在同时面对一个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个风流倜傥的王城贵族子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并不难猜。
木辙困惑多年,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而已,不想承认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洁的神女,其实也同这世间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会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认她当初其实根本就没有看中他,不想承认臆想中的情人离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说来可笑,最善于玩弄人心邪 教头目,偏偏同样受制于人心的弱点,逃避怯懦,对于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于将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个疯子。
凤小金不觉得自己的娘是一个多坏的女人,也不觉得她是一个多好的女人,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轻时遇到家世显赫的俊俏公子,想赌一把,结果命苦,赌错了,这一生也就毁了。
他已经记不清那所谓“爹”的长相了。八岁那年,自己杀了豆腐佬,带着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路北上,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腊月抵达王城,那是一座大得惊人的城,街道宽阔得能并排行驶五辆马车,每一栋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与彩绘,琉璃瓦在阳光直射下,灿烂得教人睁不开眼。
人也与小镇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邻居不同,他们穿着风流,贵人们裹着厚厚的裘皮,看起来都高兴得很。包子铺的老板娘先发现了赤足站在雪地里的小少年,她惊呼一声,赶忙差伙计到后院找了身干净的旧衣,招手叫他:“孩子,别待在那里了,快进来烤烤火。”
凤小金被伙计拉进铺子,擦洗之后换了衣服,老板娘又给他端来了包子与热汤,问道:“你是来王城寻亲的吗?”
“是。”凤小金捧着热汤,看着外头树上挂着的红绸,羡慕地问道,“婶婶,王城的年,每回都这么热闹吗?”
“这才腊月初九,还没过年呐,挂红绸是谭府有喜事,谭大人今天要纳妾。”老板娘笑道,“等会我家小子要去讨糖吃,你也一起去玩吧,对了,你的亲戚姓甚名谁,住在哪里?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谭府,谭大人。凤小金抬起头问:“是正阳街的谭府吗?哪个谭大人?”
“是正阳街的谭府,王城拢共也就那一个谭府。”老板娘道,“谭晓钟谭大人,今日要纳周府的三小姐进门。”
凤小金的手指稍微错了一下,包子里甜蜜的花生红糖馅儿流出来,温热地裹满掌心,他问:“谭大人纳妾,那他的妻子是谁?”
“是户部李大人的女儿,当初他们成亲时,可比今天热闹多了。”老板娘打开了话匣子,那得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自己当初还没嫁人呢,就站在街道旁边,看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一路走过长街。而策马行于队伍前的谭家公子,面如冠玉笑如春风,只这一眼,就成了王城不知多少少女的梦。
凤小金心想,十一二年前。
那时候自己的娘正挺着肚子,或者正抱着自己,待在那间破旧的豆腐坊里,日日痴痴看着北方。她以为他正在等她,以为她只要能抵达王城,出现在他面前,就还是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造成眼下这种困局的,不是薄情人心,而是弄人造化。
她觉得那个男人是爱她的,所以经常会偷偷给儿子讲那短短的相逢,讲男人的许诺,讲王城的繁华,以及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将来的好日子”。
“你爹会找我们的。”她说。
于是凤小金也就相信了,自己的爹一定会去秦淮接娘亲与自己,一旦发现人不在了,就会派出家丁,在各个角落疯了一般地找,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奢梦,一路咬牙行至王城的。
可在抵达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纳妾,而且他还有妻,有子,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