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校园文,第一人称主攻文,“我”是攻,突如其来的脑洞。
知道题材很凉,不v,随缘更新。
短篇,大概三五万字。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情有独钟 成长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齐宣,陈谨良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记我曾经暗恋的女孩
立意:立意待补充
第1章
2007年9月,距今13年前,我念初一。
我叫齐宣,齐宣王的齐,齐宣王的宣。
其实我压根和齐宣王一点关系也没有,而我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不过是因为我爸姓齐,我妈姓宣,他们都是农民工,没什么文化,干脆给我取名就叫齐宣,没想到还挺好听。
这年我12岁,家贫,父母无文化,却有远见,深知教育重要,给我报了南城十四中。
最好的初中。
那年借读费制度还未取消,学费769元一学期,对我父母来说是笔巨款,还有补课费学杂费另算,他们送我来念书,勒紧了裤腰带。而如果把我送回老家农村念初中,每学期的学费是59元,学杂费全免。
我还记得那年十四中旁边的粉店,桂林米粉2元一碗,料足味美,我每个月的零花钱是五元,负担不起。
南城最好的初中,意味着这里聚集了南城最多的有钱人。
我的小学是在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小学念完的,周围孩子家境大多和我一样,五块钱一双的塑料凉鞋能穿两个夏天,特意买大一码,第一年穿完小心收起来,第二年接着穿。
所以我上初中才知道原来世上真的有所谓阿迪、耐克,一双鞋的价格远超我一个学期的学费,令人咋舌。
直到现在我已独立,自己挣钱,仍对此类名牌望而却步,就是那时候落下的病根。
初一开学分班考试,我考得不错,分到初一六班,班级排第17名。进班才知道,此班大部分学生都从附近两所市重点小学升上来,六年同窗,彼此颇熟,对他们而言上初中不过是换间教室换个老师继续做同桌,和以前无甚差别。
我就不一样,我对十四中的一切都很陌生,不论环境,还是这些即将成为我未来三年同窗的孩子。
我那年尚分不清他们身上穿的阿迪,脚下踩的耐克,也已隐约感觉到了与他们的格格不入。
他们衣着崭新挺括,而我身上的T恤早就洗得发白,鞋子是母亲从路上捡回来的被人丢弃的土黄色帆布鞋。
所以我坐在教室角落里,看我的同学们熟络聊天,心生胆怯,只好故意板起脸,假装冷漠。
我那时坚定地觉得,我会在这个班沉默地待上三年,直到毕业也不会交到一个朋友。
谁知那天下午便有人主动找我搭话,是个矮小微瘦的女孩,肤色偏黑,眼睛很大,生动漂亮。
那个年头女学生流行厚厚的平刘海,两边留出长长的两绺,她就是那样的发型,扎在脑后的马尾辫用一个粉色兔子发圈扎起来,现在想来挺傻,那时却觉得非常可爱,以至于她拿着本粉色的记事本站在我面前时,我被惊呆了。
她甜甜地对我说你好,然后自我介绍,我才知道,她叫陈谨良。
很男性化的名字,不及她本人可爱的十分之一。
“你有事么?”我因自卑,拒绝别人一切好意,故意冷淡。
“我在收集班里同学的q|q,以后大家都是同学,你能给我写一下你的q|q|号码么?”
我说不能,她有一丝被拒绝之后的尴尬。
“不能也没关系啦。”她性格很好,被我这样拒绝,也没生气,反而又笑着来问我的名字。
我说:“齐宣。”
她笑道:“我记住了。”然后蹦蹦跳跳走开,很像她发圈上的兔子装饰。
我没好意思告诉她,我之所以不告诉她q|q|号码,是因为我根本没有那玩意儿。
事实上我家没有电脑,更别提上网,我之所以知道q|q是什么,因为小学时班上男生老偷偷去黑网吧,下课就聊自己的q|q已经挂到了几颗太阳,或者月亮。
如果我知道以后我会喜欢这个兔子样女孩儿,我肯定会第一时间躲开她。
第2章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与陈谨良再无交集。
可我总不自觉地注意她。
她是个性格非常好的女孩子,爱笑,说话声音总很软糯,像只温柔无害的小动物,深得班上老师同学的喜欢,硬要鸡蛋里挑骨头说她一点缺点,就是她肤色稍黑,略微带点小麦色,不过这完全不伤大雅,我倒觉得微麦色的肌肤是很健康的好看。
一般来说,太温柔可爱的女孩子总容易招惹同性嫉妒,少女之间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我在初一六班才短短一个月,就已经听到过几次这些女孩子私底下的相互诋毁谩骂,或者传播谣言,而表面上她们竟然还很亲厚,这样表里不一的表演,让人叹为观止。
收获谩骂最多的永远是班级公认最漂亮的几个女孩子——当然,班级最漂亮的女孩也会嘲讽其他班的漂亮女孩,而长相普通的女孩通常甚少被人提起。
陈谨良如果再白一点,大概也会被迫加入到受人背地里诋毁的队伍,正是她不够白净的小缺点,让她躲过一劫,成为很少被人提起的普通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