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
“好的,这边请。”
林素夕带着王伟岸来到自助餐厅,在服务员的带领下,刚一进到里面,瞬间就有无数目光朝这边飘过来。
“看,美女。”
“我靠,少见呐,这种类型的。”
“她这一身算人民币的话得十好几万吧?”
“嗯,那双拖鞋貌似就几万块呢。”
“那个男的,是他老公吧?难道,这女的是傍大款的?”
“不像啊,你看气质,那男的一脸阳痿相,女的一看就有一股贵族气息,都说真正的贵族气息都得从小开始培养,装不出来的。”
“嗯,也是,你看那女的是走在前面的,那个男的倒是跟在后面的。”
“这么说,那个男的很可能是被富婆包养的玩具了?”
“应该是了,你有那个女人的条件,会找这么个人当老公?我看,那男的多半是已经被这富婆玩坏了才一脸阳痿相儿的。”
在一声声议论当中,林素夕和王伟岸来到了自己的位子上。
一边是一条十几米长的皮质座椅,靠着墙摆了一整条过道,另一边则是一把普通的软质背椅,这条过道上一共十个双人桌,也就摆了十把这样的椅子。
“你先去拿吃的吧,我先坐会儿。”
林素夕一屁股坐在皮椅上,翘起二郎腿,这幅样子,倒是跟先前议论之人说的贵族气息相差甚远。
这时,她突然看到,邻桌坐在靠近过道一侧的男生似乎有点儿熟悉,片刻后想起来了,那是她的高中同学啊。
名字好像是叫杨云昭,是校篮球队队长,也是自己班的班长,成绩基本稳定在班级的5~10名,可以算得上是体才兼备,也是当年无数女生的理想结婚对象。
林素夕打眼望去,对方如今似乎混得不错,衣服跟鞋子虽然不是什么奢侈品,倒也算是知名品牌,一身下来五六千打底,手上的电子表貌似是瑞夫泰格的极光飞行员系列,价格也在人民币两千叁百元左右。
看完杨云昭,林素夕自然地把视线转向离自己只隔了不到两米的,坐在杨云昭对面的女生。
然而,看到的那张脸却是让林素夕十分厌恶。
那居然也是她的高中同学,名字叫刘小鹿。
至于为什么厌恶,那是因为这个女生平时总是一副可怜楚楚的苦瓜脸,就跟所有人都欠她钱似的,说话时总是把声音夹得像蚊子一样,语气也是婊里婊气。
林素夕刚想看看刘小鹿有没有改变,后者就开口说话了,“宝贝!吃完饭,能陪我走回家吗,我要你给我打着伞,太阳好重,我好怕会晒黑哟。”
“开车送你呗。”坐在对面的杨云昭往嘴里送进一块儿鸡肉,说道。
“那样,一点也不浪漫嘛。”
“这....好吧,我听你的。”
刘小鹿的话听得林素夕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不知为什么杨云昭会跟刘小鹿走到一起,记得高中的时候,刘小鹿对杨云昭死缠烂打已经到了不要脸的地步,而杨云昭则是明确说过自己不可能同意。
这时,林素夕发现了一些细节。
那个刘小鹿身上穿的,竟然比杨云昭贵不下十倍。
从头到脚,首饰、衣服、裤子、高跟鞋都是奢侈品牌,一身下来,至少得叁十几万。
相比之下,杨云昭那一身根本就不值一提。
林素夕继续暗中观察,通过两人说话时的微表情,分析两人的心理,没过多久,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玩味的笑。
“杨云昭,作为一个公认的叁好学生,也终于向富婆底下了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