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正午,她擦着鼻子,心绪安稳,终于也想起道谢,露出笑意。情绪渐渐稳定下来,自然而然生出一点应有的不好意思。
“来尝尝我做的果茶。”
阿婆倒净冷掉的茶水,体贴地给她新换一杯。许平忧认认真真尝一口,眼睛发亮,认真地盯住长辈的眼睛,发自真心,“好喝。”
邓阿婆乐呵呵地笑,夸她还如小时候一样乖巧嘴甜。
“以后,要是有什么烦心事了,都可以来阿婆这里。”
许平忧点头,顿了顿,又摇头:“还是不打扰您了。”
她害怕事情重演,但学会折中,因此弯弯眉眼,笑着说:“我留您的电话就好。”也不叫对方失望。
“您还是一个人住吗?”
冷静下来,她这会儿想起白天的事情,免不了有点担忧,愈加肯定自己的想法,握住阿婆的手,慢慢道,“一定要留我的号码,有事情都可以找我。”
阿婆一一笑着答应,又夸她考虑周全。
“我没说错,你真的长大了。”
不是年龄,是心理和思维。这才能叫人稍微放心。
不叫人放心的另有其人。阿婆轻抚过她的手背,忽然喃喃道:“如果他也……”
到一半,她话语顿住,神色带上愁思,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手背,改成轻声发问。
“小麦跟你,还有过联系吗?”
“……我知道,你们俩小时候关系应该不错。”
不错吗?许平忧一愣,心跳漏掉半拍,还是静默着,选择了点头。
“他……”
邓阿婆说着,眉目又忽然多添一点忧愁,沉默下去。
许平忧也不问,只是将左手同样覆盖上去,当作宽慰。
她想,她应该走了,如果不走,也应该出于素养想办法,想个办法就此打住这个话题。可是……她想起初中两个人站在一起的冬天,想起他谈到音乐时发亮的眼睛,弹琴时的放肆惬意,他不再看重的那些手稿,流露出叫人心悸的冷淡……
……
“小麦他在父母离婚以后,曾经是跟着他父亲的。”
……
来自英国的浪子和内秀的东方姑娘,应该算得上所谓浪漫的开始。
他们是在费行云母亲留学时经由一次大学义务演出认识,后来距离渐渐拉近,产生了爱恋,飞速结婚。婚后倒也有过几年的好日子,两个人还在国内生活了一段时间,终于受到了阿婆的一点认可。可惜日子久了,吉他手浪子本性暴露,不愿意放弃带着乐队飘摇,也有了新欢。
费女士与他一拍两散,那时又刚好有一个去美国进修的好机会,便果断结束了这段令人伤心的婚姻,只身前往大洋彼岸。
直到她后来完成博士学业,才得知费行云在他父亲那儿过的不是正经日子,根本不是之前所许诺的良好的教育环境,安稳的生活——
上学上得断断续续,倒是带着小孩儿和一把吉他,跟一群狐朋狗友在欧洲乱跑,四处旅行,每到一处就靠演出赚钱。
费女士哪里能接受这个,一怒之下,选择再上法庭,找了权威律师,夺回抚养权。
费行云就此回国,跟着阿婆一起生活。费女士却因为古生物专业,不得不继续暂时驻扎在南美,逢年过节才回来一趟。
费行云养成随遇而安的性格,也和小时候那段经历有关。不过那个时候,他显然还对生活抱有热爱,也愿意和阿婆分享自己的学习生活琐事。
可是一切从初二那年开始,就都变了。
那一年,费行云的父亲终于因酗酒传来噩耗。
人被送进医院,却无力支付医院的账单,背负巨额的债,身边以前的朋友们也不再跟他来往。到头来,还是费女士出于人道主义,带着费行云走了一趟,预备至少父子见上一面。
就是这一面出了问题。
费行云从病房出来,人的情绪就有些不对,可是问什么也不说,费女士想尽办法也撬不开他的嘴。回国之后,更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个人呆着,经由心理医生调解才终于愿意出门。出来以后,却再也没有主动提过从前喜欢的爱好。
他明明小时候曾经很直白地表露,以后大学要进入作曲专业,继续在音乐这条道路上走下去。
后来长辈一提,他便敷衍说自己对音乐还是喜欢的,只是没那么一心一意,就这么应付过去。费女士没办法,只能给他在学校请假,又努力想尽一切办法,提前回国安顿下来,办了转学手续。
她本来还想把阿婆一起接去上海,阿婆却还是坚持要留在这里。
……
“他母亲常常说,就不该让他去见那个,”邓阿婆忍了忍,终究还是克制住自己,说得冷淡,“那个英国人。”
“我留下来,是因为这里就是我的归宿。”
她谈起原由,也应该是想起愉快的回忆,眉目带笑:她和伴侣在这座城市相知相守,又在这里把女儿抚养成人。可惜对方还是先走一步,她最开始不愿意离开成东巷的店面,也是因为那里是他们认识的地方。费女士的父亲从那里起家,闯出了一片天地。
“小麦性格看起来自由自在,可是……”
阿婆说着,便叹了口气,低头忍不住轻轻揉眼睛,微红:“可是一直不容易。”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