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对她也没抱多大希望。
干活费力气,中午一般要吃点饱肚子的才行,但陆家米缸空空,能吃点稀饭已算不错。
王氏招呼道:“三弟妹快些吃吧,一会儿就没了。”
柳氏瞪了王氏一眼。
江挽云笑着回道:“行,现在去。”
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陆家人,虽然他们吵着要分家,但说到底亲兄弟明算账,他们为陆予风付出的已经够多了。
当初陆予风刚得病,两个嫂子都忍痛拿出了自己的嫁妆和私房钱出来,只是这病就是个无底洞。
江挽云是死过一次的人,她前世是个美食博主,为了出名每天熬夜拍视频剪视频,后来猝死了,所以她现在心态很好,只要人健康就是最好的事了。
当下最要紧的事应该就是赚钱。
赚钱给陆予风买药,带他去省城治病,赚钱给自己买大房子。
说起来最好的方法应该就是重操旧业,把她美食博主的能力用到这个时代来。
做美食,她还是挺自信的。
吃了饭洗了碗江挽云回了屋里,她准备下午上山去看看有没有野菜蘑菇什么的,拿去集市换点钱,再不济也能捡点柴火去卖。
总之不能让陆予风的药断了。
“我下午要上山,晚点回来,希望下午不要下雨。”她一边换衣服一边道。
可能是因为前世做博主又是个话痨的原因,也可能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太孤独的原因,她只有对着陆予风说话,管他听不听得见。
不是说对于植物人之类的,要在他耳边多讲话嘛。
收拾好江挽云就背着背篓出门去了。
她没有留意到,在她关门的那一刹那,陆予风的手指动了动。
第2章 发家第一步
陆家所在的地方叫桃花湾,后山是遍地的桃花树,山里桃花开得晚,清明节时候正是赏花的最好时节。
若是在现代,开发成旅游景区倒是不错,但如今交通不便,城里的人很难进山来,这些桃树的主要作用是产桃子卖钱。
陆家也有一块地种了桃花树,若是要分家,她和陆予风就能分到五棵桃树。
江挽云穿着布鞋好不容易才爬上山,这布鞋不像现代的胶鞋,一点也不防滑。
她穿过桃花林往深山里走去,这块儿一直都有村里人活动,倒不算危险,再看更深处的原始森林,那就不敢再往前了。
她手上拿着一根棍子边走边探路,看那些草木下面有没有蘑菇,更要防着踩到蛇虫鼠蚁。
别的穿书者上个山就能收获满满的吃的,她走了半个时辰了啥也没看到。
前几天还能捡点蘑菇野果之类的。
正准备回去时,前方一笼竹子映入眼帘。
对啊,她怎么没想到,现在是吃竹笋的季节。
方才她也路过了几个竹林,只是看着阴森森地没敢进去,倒是错过了很多。
现在是大下午,天色亮堂,有什么好怕的,江挽云给自己壮了壮胆,抬步往里面走去。
兴许是竹林里不见天日,前几日下的雨水在竹林里还没干,走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的,不时伸出来的竹枝还很挠人。
江挽云一边走一边伸手刨开遮挡物,她没空关心自己是否被划伤,眼睛只顾着到处扫描有没有笋子。
当下时代,竹子的作用太大了,光是日常用具就能数出几十种来,竹笋又可以做菜,是以竹子的种植也是很广的。
这片竹林离村远,最近又是农忙时节,有时间进山的人不多,春雨后密密麻麻的落叶中拱出了许多竹笋。
有长得快的已经冲得老高了,掉下一片片笋壳。
江挽云放下背篓,挑选了正脆嫩的竹笋掰下来放进去,为了保持新鲜度,笋子先不去壳。
这片竹林很大,笋子多不胜数,江挽云掰的这点倒不至于影响什么。
她很快掰了满满一背篓,手心也被笋壳挠得红肿难忍。
她默默念叨着,为了钱为了钱,咬牙一口气背起了背篓,怀里还抱了几个大笋子回去。
回去是下山,她走得要快一些,路过田地时遇见两个年轻妇人在挖地。
江挽云现在已经是强弩之末,肩膀痛得没有知觉,胳膊僵硬不能伸直,双腿直发颤,若不是一口气撑着,恐怕她早就滚下山了。
一个姓杨的妇人停下动作,撑着锄头对自家嫂子谢氏努努嘴,“看,那不是陆家的新媳妇吗?”
谢氏抹了把汗看了眼江挽云,不屑道:“居然干活了,我是不是眼睛花了?以前不是说自己什么堂堂江府大小姐,死也不会过我们这种穷人的日子吗?”
杨氏翻了翻白眼,一边锄地一边道:“肯定是因为没饭吃了呗,陆家老大老二不愿再养那个病痨子了,她不干?不干饿死!”
谢氏道:“说起来,陆家老三曾经也是神童啊,我娘当时还想方设法给他和我堂妹说媒呢……”
她俩说的话声音不小,但江挽云已经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赶路,好不容易艰难走到陆家院子,差点全身一软跪滑下去。
看看天色,约莫是下午四点多。
江挽云将背篓放在地上,人也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
她扶着门框起身去洗了手和脸,又将瓦炉点燃热药,再打开门锁进去看了看陆予风,状况没变,呼吸平稳。
“今天捡了很多竹笋回来,明儿个上街去了,我先去剥笋壳。”
她一边说话一边换了鞋子,将脏鞋子丢在屋檐下,又把中午剩的稀饭热上,再找了个大盆子和菜刀来坐下开始剥笋。
陆予风的药只够吃明天一天了,她明天必须上街一趟。
笋子直接卖是卖不出好价钱的,这东西太常见了,她必须想法子加工一下。
正剥着呢,院门开了,柳氏扛着锄头回来了。
陆家只是普通的农户,家里有一排土平房,一间堂屋,两间卧房,三间厢房和厨房。
陆家二老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大老二已经娶妻生子,女儿已出嫁,老大陆予海有两个儿子,大的十二岁,在镇上一家木匠铺当学徒,小的七岁,在家帮着打猪草和喂鸡。老二陆予山有一个闺女六岁,天天跟着她堂哥疯跑。
陆予风是他家最小的,也是被视为最有前途的,在他还在村里私塾念书时就被老秀才称为神童,直呼“此子绝非池中物”,后去了镇上的学堂再到县里的书院都是碾压同窗的存在。
再后来他就病了……
柳氏扫了一眼院子里,看见江挽云身边堆成一堆的笋壳,愣了一下。
这是江氏掰回来的?
怎么可能?!
柳氏在心里尖叫。
但她表面不动声色地放下了锄头,悄然无息地靠近,她要看看江氏是否在装模作样。
结果,只见江挽云左手拿笋,右手掰壳,咔嚓一声就剥了下来,动作麻利丝滑,完全不像第一次做这事的人。
怎么可能?!
柳氏正站在原地不能接受这个现实,江挽云却早就察觉到她了,笑着将两个大笋子提到她面前道:“二嫂,看这笋子咋样?”
这是楠竹笋,长得肥肥胖胖的,一个没剥壳的有一个大白菜大。
柳氏还没回过神来,愣愣点头,“好。”
江挽云把笋子放她怀里道:“那二嫂拿去尝尝。”
柳氏赶紧伸手接住,像抱着两个烫手山芋一样,表情十分精彩,“给,给我的?”
怎么可能!?
这真的是江氏?!
柳氏凝神,直直地盯着江挽云,脸是那张脸,人肯定不是那个人!
江挽云道:“我下午上山掰回来的,二嫂若要吃的话,记得先焯水免得发苦。”
“啊,哦,哦……”柳氏整个人都傻了。
她抱着笋子往厨房走,走了几步才回过神来,回来凑近道:“你有什么要求?说吧。”
黄鼠狼给鸡拜年,绝对没安好心。
“我们都是一家人,我哪有什么要求。”江挽云笑眯眯道。
柳氏狐疑地看着她。
江挽云道:“今晚该二嫂做饭了?娘他们该回来了。”
柳氏一看天色,确实不早了,只有收起心思做饭去了。
笋子他们平日里也吃,但这东西直接炒会味道怪怪的,又苦又涩,焯水后味儿也一般,只有晒干了炖着吃还可以。
江挽云抱着另外四个笋子跟着进厨房,她的稀饭已经热好了。
“这还有四个笋子,我先放这儿了。”
柳氏正将笋子皮剥了,切成片倒进锅里焯水,头也不回道:“行,放那儿吧,待会我会给他们说。”
今晚炒个笋子,弄点咸菜,煮锅红薯稀饭就差不多了。
江挽云凑近道:“二嫂准备怎么炒?”
柳氏看了她一眼,不自在道:“和往常一样啊,算了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你又不会做饭。”
江挽云一边喝稀饭一边道:“我会啊,做饭是江家女子必学的技能,跟女红一样重要,这样才能在婚后为夫君做可口的饭菜,增进夫妻感情,所以我父亲在世时请了专门的大厨来教我们做饭。”
她一本正经地忽悠了一通,成功把柳氏说得心里一动,大厨教出来的,做饭技术肯定比普通人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不过她素来讨厌江挽云,冷着脸道:“你会做饭那是你的事,快出去,莫要碍着我了。”
江挽云看出来了柳氏就是嘴硬心软的人,笑道:“二嫂先别赶我走,我恰好知道一个办法能将笋子炒得好吃。”
柳氏顿住,问道:“什么办法?”
江挽云看了看厨房问:“家里可有泡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