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痕——比起太阳,她更像日光,很柔,却始终都在。
“在你找到我之前怎么称呼我?”
“周南。”
“我原本的名字?”
“嗯。你外公给你取的,取自于《诗经》中的第一首诗《周南·桃夭》。”
“那你的名字呢?”她问,“取自于哪里?”
“形只影单。”
“为什么取单?听着怪可怜的。”
“因为我是单独的那一个。”
“听上去你的童年生活并不快乐。”
她灌了半杯酒,微醺下的圣阳似乎变得柔情了起来,而被她说出口的话也变得轻了起来,仿佛一阵风吹过就会消散无踪影。
“我就不一样了。”
“嗯?”
她不再回答了,只是说:“你知道的。”
他能找到她势必也把她调查的一清二楚,当然会知道她的童年生活是在领养和弃养之间来来回回。
如果说第一次是没有缘分,那么第二次呢?第三次呢?
她是一个怎样性格的孩子,难道不是在领养之前就该调查清楚吗?
既然不了解她,为什么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告诉她想要做她的爸爸妈妈?
那是昶煦第一次体会到亲情,从孤儿院出来,坐上那辆黑色的轿车,去往那个名为“家”的地方。
一天,两天,三天……
她以为她会永远的生活在这里,和她所谓的爸爸妈妈们。
时间那个家伙,究竟烫伤多少人心,又挽救多少生命。
让感情变深,也能让感情变淡。
终不过是时间罢了。
她总以为自己输在了时间,总以为是和他们相处的时间不够,所以他们还来不及看见她身上的闪光点。
然而,并不是。
不是这样的,昶煦。
那辆黑色的轿车又开回了孤儿院,从车上被院长牵下来的昶煦始终沉默着,不肯开口说一句话。
她所希冀的,那个名为家的地方,离她真的太远了。
一定是她不够乖巧,一定是她不够听话,一定是她不够优秀。
她用了一千个理由说服了自己,欺骗了自己。
可是昶煦,你还愿意相信第二个家吗?
她相信了,不止一次。
在昶煦第三次被送回孤儿院的时候,她昂头看天,极淡的蓝,像是偷偷从画家颜料盒里偷跑出来戏耍一圈的顽童。
因为蓝的太好看,就连白云都忍不住开始调戏它。
拂动的云,终究会遇到下一片更蓝更美的天空,然而,它便不再回头,一路前行。
被抛弃在原地、永远无法逃离的天啊,你看看地上的孩子,他们在冲你笑呢。
极致又至纯的笑容也没有办法让你心软一次吗?
昶煦和那朵多情的云不同,她喜欢干净到极致的颜色,也喜欢纯粹到极致的感情。所以当她喜欢上裴恒的时候才会那般肆无忌惮,她可以爱他十年,倾尽她的青春,也可以一个人开始然后一个人结束。
她的暗恋是绝对真挚和纯净的,永远不说出口是她对裴恒最后的宠爱。
正是因为如此,她对席单钰的敌意是与生俱来的,那个自称和她亲人相关的男人,她总是会抱以抗拒的心态去对待。
因为,那是未知的伤害啊。
圣阳给昶煦的记忆除了那段谈话以外,最深刻的还是漫天飞扬的银杏叶,坠落时如蝴蝶纷飞,那副淡然姿态连她都不由为之着迷。
同样慵懒的一天,她外出,席单钰在酒店办公。
经过江城,她似乎也习惯了他在她旅行时候跟着,然后什么都不做,就只是在有她的城市里工作,工作,工作。
他的工作真的很多,多到只要电话铃声一响,根本不用猜就知道是席单钰的,尽管他们都是一样的手机自带铃声。这让昶煦很怀疑自己的手机是不是故障了,他那种会响的手机似乎是工程师的偏爱。
他又拿起桌面的手机,边接听边往落地窗前走去。
昶煦视线一停,落在桌面零散的几张A4纸上,印在上面的不是她熟悉的中文,也不是她有点熟悉的英文,更像是法文吧。
她带着好奇心认真看了两分钟,突然有些佩服他,居然能看懂这种鬼画符的文字。
电话结束后,席单钰一转身就看见昶煦一手撑在桌面,另一手掀起一张A4纸,落在纸上行字间的目光带着困惑和钦佩。他并没有打扰她自学法文知识的专属时间,而是调出手机自带的相机,为她拍了张认证照。
一个偷看,一个偷拍。
只要他们愿意和上帝一起保密,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等昶煦从那堆看着头脑发晕的文字中抽离出来,一抬头发现原本站在落地窗前讲电话的人不见了。
没一会儿,就看见他换了套衣服从房间出来——西装、衬衣、西裤、皮鞋。
不同于平时他在酒店办公的随意,这次是正儿八经的商务装。
他将最后一枚袖扣扣上。
可能是因为那枚袖口真的十分特别,让昶煦忍不住盯着看了两眼,是绿色的,没有花纹,很简单,却非常抢眼。
像猫科眼睛,泛着光亮。
是活的。
“临时有个会。”他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