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披头散发,脚趿拖鞋,手中攥一把蒲扇,摇摇摆摆,看不出表情。
老妈子踌躇上前:“小姐刚养好,该多休息,怎么从房里出来了?”
“谢朗华不准我下楼吗?”
“这……这倒没有。”
温琰平平静静:“我休息够了,给你们先生打电话,让他回来。”
其实早在一个月前温琰就想跟他谈判,但他就是不露面,不搭理,不回应。
丫头提醒:“打过,先生让你好好养伤……”
话音未落,温琰打断:“告诉他,我想他了,叫他回来跟我结婚。”
丫头和老妈子面面相觑,一下目瞪口呆。
朗华消失的两个月,在重庆过着一段荒唐颓靡的日子。谢公馆夜夜笙歌,办沙龙、开舞会、设牌局,多少人在这儿花天酒地,寻欢作乐。浸泡着酒精、唱片、雪茄、香烟,纸醉金迷的生活令人头晕目眩飘飘欲仙。
那个谁,温琰,竟然说他可怜?
睁开眼睛看看,他有的是钱,有的是朋友,来谢公馆热闹的客人哪个不喜欢他?哪个不捧着他?到底谁可怜?
朗华觉得好笑,他为什么要去歌乐山面对那张冷冰冰的面孔?拿自己的热脸去贴冷屁股,欠她了吗?
谁空虚谁寂寞?
他不知有多快活。
每晚听着楼下的麻将声嘈嘈切切,响彻通宵,朗华逃避在醉生梦死里,昼夜颠倒,有时醒来看见躺在身边的陌生女郎,叫不出名字,也忘记自己如何荒唐的了。
交际花,小明星,戏子舞女,美人们投怀送抱,他来者不拒,只要别沾到良家小姐就行,他可负不起责。
有时跟女郎亲热起来,朗华心里冷冷地想,睡在他床上的女人哪个不比温琰漂亮,哪个不比她风情万种娇柔可怜?好好的男人做什么和尚?过去一年真是蠢极了。
有钱就能买到快乐,千真万确,无须质疑。
那天朗华搓了通宵的麻将,睡到下午才醒,起床不久便接到从歌乐山打来的电话。
他一直逃避面对温琰,想她来电无非要求离开,以及咒骂和质问,朗华厌烦听这些,不想搭理。
可佣人却道:“小姐说她想你了。”
朗华拧起眉头皮笑肉不笑地琢磨半晌:“她亲口说的?”
“对,还提到结婚的事。”
耍什么花样?
佣人问:“您今天回来吗?”
朗华稍许思忖:“不,我还有事,得空再说。”
他确实有事,一早约了孟小姐看话剧,孟小姐的餐厅开业不久,他常带朋友过去捧场,不过几次便混熟了。
入夜,朗华准时接孟老板去国泰大戏院,最好的位置最好的座儿,看到大半,发现自己头昏脑涨,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台上已经演完第三幕了,究竟是什么剧情他也全无兴趣。
心烦意乱,不断低头看手表。
孟小姐有些不满,却笑问:“怎么,谢先生后面还有约?”
快十一点了。
朗华心里痒得很,坐不住,向孟小姐道歉,提前离场,步履匆忙,上了车,让司机立刻开往歌乐山。
……
夜色深沉,万籁俱寂。
福特轿车在山中驰行,两盏大灯射出刺眼的光,开到半路,突然发生故障,熄了火,停在黑黢黢的树林间。
朗华暗骂倒霉,下车来,狠踹一脚轮胎。
此处离家尚有一段曲折的上坡路,朗华提一盏小马灯,独步前行。
七月流火,山中夜凉如水,抬头看,繁星满天。风吹竹林,摇曳而过,荒凉地没有路灯,无依无靠,四下黑墨一般,古树、旧房,暗影模糊,破败凄凉。
朗华听见自己的皮鞋踩在地里,一步一下。
这么沉默地走了会儿,孤独得像在胸膛放进一口棺材。
于是不由自主想起那年和温琰跑成渝公路,她长着冻疮的手紧握方向盘,像是把他的心也握住,那种踏实依靠的感觉已经很久没有过了,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抬起手里的小马灯,映照腕表,凌晨一两点,他约莫走了二十分钟,两层洋房终于出现在眼前。
主人家突然回来,死沉沉的别墅如被复活。
客厅灯明如昼,佣人们精神抖擞。
“先生,要不要让厨房做宵夜?”
“不用,去给我放热水。”朗华说:“小姐睡了吗?”
“很早就睡下了。”
“她的脚怎么样?”
“请医生来看过,没什么大碍,已经可以下地走路了。”
朗华上二楼,轻轻推开温琰的房门,驻足停留片刻,只扫两眼,转身回自己卧室去。
他赤身裸体泡着温水,险些在浴缸里睡着。
深夜听觉灵敏,外面门锁转动,有人未经同意进来了。不但如此,那人似乎还在卧房里翻找东西。
“谁啊?”朗华低哑的声音疲惫清冷。
话音落下,温琰走入浴室。
灯光昏暗,人影绰约。她没有穿鞋,双脚□□,身上套着一件藕色睡裙,像池塘里沉睡初醒的花,迷路来到他面前。
朗华淡淡开口:“大晚上的,到我房里偷东西?”
温琰嘴唇微动,低眉垂眸,走上前,拿起他的烟和打火机,坐到浴缸边:“我只是在找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