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点了点头
“我知道兔子对你来说可能就是小零食,但是……”
“没关系的,我可以变成人形,这样的话一只兔子倒也可以填饱肚子了。”
说完,维恩凑到林煜跟前,用他大大的虎脑袋蹭了蹭林煜的手背,看到维恩又做出了猫科撒娇的举动,林煜心里那颗沉寂已久的大猫控的心终于又重新被挑了起来。
即使面前这个家伙骗了自己上了自己还让自己怀孕了,但是看他那圆圆的大脑袋,小巧的三角耳朵,长长的睫毛,琥珀一样水润的眼睛还有那个粉粉的鼻头。
真的可爱的让自己无法克制啊!
于是没有原则的林煜同志终于放弃了堵在心里许久的疙瘩,像一年前那样扑到维恩面前,用双臂环紧了维恩的脖子在他脸上一阵蹭。
怀孕就怀孕吧,生了只小猫以后还可以继承他爸的作用继续让我欢快的撸猫!
沉迷大猫的林煜同志在心里如是想。
维恩做事的效率一向很高,第二天一早他就抓了一串兔子回来了,没错,是一串,因为这个兔子家族有些庞大,维恩又是人形的状态,所以他用草编了根绳子把兔子们捆成了一串,于是林煜看到的便是兔子们像鞭炮一样被结在一起拼命挣扎的样子,这滑稽又可怜的模样让林煜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早在维恩去抓兔子前,林煜就已经在屋子旁边那个小小的杂物室清了出来,十几只兔子放进去倒也不是很挤。
兔子的繁殖速度很快,所以林煜丝毫不客气的立刻就从里面抓了一只出来充当今天的午餐,西伯利亚的夏天再怎么热食物放上一晚上也不会馊,何况现在还没到盛夏十分,晚上睡觉的时候林煜仍要盖着厚被子才行。所以即使兔子多到吃不掉,林煜也丝毫不担心,实在不行就送几只给那个狐狸精呗,反正狐狸都喜欢吃兔子。
不过那些兔子似乎还挺记仇,林煜后来给他们喂食物的时候,居然还咬了他一口,气的林煜那天又大开杀戒宰了几只兔子,吃不掉没事,他已经准备做兔肉干了。
自从知道这里有熊出没后,维恩跟在林煜身边几乎已经到了寸步不离的程度了,就算林煜要去方便,他都必须紧跟在后。
搞得林煜忍无可忍地吼道
“我光屁股你看什么看啊!”
维恩淡淡道
“你□□我都看过。”
“……”
不过那只熊不走始终是个隐患,而且维恩这么跟前跟后也不是个办法,就算那只熊没有对林煜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万一他的出现突然吓到了林煜,那林煜和肚子里的宝宝就都有危险了。
在仔细商讨了许久后,林煜和维恩一致决定,要干掉那只讨厌的熊!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当然,林煜那么痛恨偷猎者,他自然不会做和那些偷猎者一样的事了,他口中的干掉其实只是想让那只熊离开他们的领地而已。
或许是林煜住的这块区域的食物比较丰富才把熊吸引了过来吧,单纯的驱赶他走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眼下只有一种方法,能让这头烦人的熊滚蛋。
那就是狠狠收拾他一顿,让他知道领地的主人不是好惹的。动物之间常常会因为领地之争而打的头破血流甚至丧命,争夺领地一方面是为了争取食物,另一方面是争取跟多的配偶选择权。
争夺配偶权多半发生在同种动物之间,但争夺食物就不一定了,比如在非洲,狮子会杀死豹子或者鬣狗一样,即使他们不是同族的,但因为他们会与狮子抢夺食物,所以一旦碰面,狮子还是会尽可能的杀死他们。
经过林煜的再三确认,这片林子里只有一只熊,所以可以确定他不是为了配偶而是为了食物才来的。
那些被林煜搁置了几个月的红外摄影机又重新起了作用,林煜发挥他野生动物摄影师的专业技能,在熊必经的路上放置了几个摄像头,希望能找到吸引熊来的源头。
不过遗憾的是,这只熊很聪明而且很暴力,林煜放置的那些摄像头很多都在一夜间被这头熊毁于一旦,等他第二天去查看的时候,地上只剩下了摄像头可怜兮兮的残骸。
好在即使只有几个摄像机幸免于难,但它们仍然拍到了十分有用的镜头。当林煜从摄像头中看到那只熊爬上树的时候,他大概明白了这头熊为什么偏偏来他的领地了——因为这里有十分吸引他的浆果。
因为西伯利亚春夏短暂,所以能享用到浆果的时间也就短短几个月,棕熊们在夏天干的两件事就是交配产崽,进食屯脂肪。
浆果对于他们来说虽然不是屯脂肪的最好选择,却也是不可抗拒的美味。
弄清楚的棕熊的真正目的后,林煜和维恩行动起来也方便了很多,虽说这只熊很聪明,但再聪明也无法与人类的智慧匹敌。
林煜挑了一个与熊错开的时间和维恩一起去了那只熊最喜欢光顾的地方埋下了陷阱,然后便蹲在电脑前看着摄像头中记录的实况静等那只熊的到来。
要说那只熊也是挺有心机的,每次去那棵树,都是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林煜想,至于吗?不就是吃点果子嘛,搞得去偷人家一百万似的。
不过就算他在黑夜活动又如何呢?林煜看不见不代表维恩看不见啊,猫科动物可都是有着极佳的夜视能力的。而且输出的主力就是维恩,一个大肚子的连走路都不方便的孕夫怎么可能去揍熊嘛。
维恩聪明的趴在了逆风的岩石后面,这样棕熊就无法嗅出他的方位。那只棕熊似乎完全被树上满满当当的浆果吸引住了,他在空气中仔细嗅了嗅浆果香甜的气味,然后用与他那笨重的身体完全不符的灵巧身手蹭蹭蹭的上了树。
躲在岩石后面的维恩瞧准机会,迅速拉下了手边的绳子,然后就看到那边天降一张大网,将爬树爬到一般的棕熊完完全全罩住了,被缠住手脚的棕熊猛烈挣扎起来,结果就是从树上重重摔下,好在他只爬了一半,而且还有厚厚的脂肪层做保护,所以即使从树上摔下,也只是摔懵了而已。
等到他缓过劲来的时候,一张硕大的虎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眼前,紧接着,还有些呆愣的熊便看到这只老虎忽然亮出了他尖利的爪子。
这只名叫乔的棕熊发誓,他活了这么久都没有碰到过这么贱的老虎,如果他今天被老虎咬死了也就算了,可这只老虎却偏偏不走寻常路,他亮出爪子并没有抓向熊的要害部位,而是……他的屁股和脸?
于是这头倒霉的熊虽然没有死,但屁股和脸却被抓的鲜血淋漓惨不忍睹,而且他的手脚都被渔网罩住了,越是挣扎,网子缩的越紧,乔的喉咙里只能发出了幼年时期找不到母亲时才会发出的哀嚎声,可想而知他的内心是多么的崩溃了。
而从维恩开始痛揍熊的时候,林煜便挺着大肚子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孕夫真是不容易,走两步路都能累的气喘吁吁,林煜拍了拍自己的大肚子小声嘟哝道
“都是你,平白给我添了那么多重量!可累死我了!”
等到他好不容易来到逮住熊的地方的时候他已经累的气喘如牛了,维恩也结束了他的□□收回了利爪。
林煜走到那头熊的旁边,看到他被抓成马蜂窝的脸和屁股连连摇头,不住叹气,他揉了揉维恩的大脑袋,然后用悲悯的眼神看着那头可怜的熊。
“唉,你要是不来我的地盘抢东西我也就放你一马了,可谁让你不巧的来了我的地方呢,放心好了,我不是那帮人渣不会要你命的,反正你们熊的审美和人也不一样,毁容应该也没什么吧。”
乔根本不知道林煜叽里呱啦在说什么,他只知道这个能控制老虎的人类非常的可怕!比那些拿着枪杆的人类还要可怕,他宁愿碰上那些拿着枪杆的人类死的干脆点也不想被一只老虎挠花屁股。
看到棕熊的眼睛里已经泪汪汪的了,林煜的良心也不允许他在做什么过分的事,于是他从背后掏出了一杆枪,对准熊的屁股,干脆利落地将麻醉针射了出去。
谢天谢地,自己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