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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久必婚 作者:猫原

    说完,他忍不住扶额。

    谁能想得到,21世纪了,还要解释此粉丝非彼粉丝的意思。

    陆旻同再现充很少接触网络,也不应该不明白这种基本的吧,应该又是在捉弄他,什么恶趣味啊。

    到了目的地,下车再走一段路就是景区。

    路上有不少游客,大多慕名来欣赏这条古色古香历史悠久的小街,小街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灵均街,虽然这几年被商业化,但也保留着它独特的风景和蕴味。

    陆旻同抬眸扫了眼周围,街道两边的商铺大多卖的当地特色美食和纪念品,食物的香味和游客的声音充斥着这条小街,他不怎么感兴趣,收回视线回头看向林知飞,朝他勾勾手指:“小迷弟,过来。”

    林知飞顷刻间再度烧红耳根,自从领悟到它的衍生含义,他已经无法直视“迷弟”这个词,轻轻别开脸不去看陆旻同,尴尬道:“你别这样叫我。”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还是乖乖走近他,与他并排走着。

    陆旻同扬了扬唇,一言不发地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姿势亲昵自然,他低下头,嘴唇微微凑近林知飞的耳边,轻语:“待会儿给你拍一百张照片,少一张都不行。”

    第53章

    在短短几个小时内, 拍一百张照片……

    任务太艰巨, 他又不是模特, 而且出来玩随便拍两张风景照留作纪念就好了,为什么要定个一百张的目标,而且拍摄对象还是他,他哪里知道那么多的拍照姿势。

    林知飞真诚地跟陆旻同讨价还价:“哥, 十张好不好?”

    “从一百跳到十?挺会开口的啊。”陆旻同似笑非笑地斜睨着他,一锤定音:“就一百张,没得商量。”

    林知飞敢怒不敢言, 只好硬着头皮上。

    游玩过程变得苦不堪言。

    他压根没顾得上看风景吃东西, 第一张亮出必杀技剪刀手之后,全程都在绞尽脑汁思考要在镜头前摆什么姿势。

    陆旻同没带相机, 只用手机,拍了二十张左右意识到不对劲,看差不多到午饭时间, 便和林知飞找了家饭店, 坐下后开始一张张地翻看照片,终于知道哪儿不对了——“可真厉害, 二十张照片,十二张剪刀手。”

    林知飞羞愧道:“我很少拍照, 就不知道该怎么摆……”

    陆旻同凝眸翻着照片,镜头下的林知飞确实很局促不自然,脸上的笑容也透着一丝僵硬,看到一张他站在石狮子旁边的照片, 动作顿了顿没再翻,仔细看了半晌,这张倒挺好,手里拿着根脆皮玉米,笑得很欢乐,挺有感染力的。片刻后,他收回视线,啧道:“可惜没带相机过来,手机拍照不行。”

    林知飞忙不迭说:“那就别拍了。”

    陆旻同垂下眼睑继续看照片,心不在焉地回了句:“嗯,不摆拍了。”

    服务员把菜端上来又退出包厢,林知飞刚才沿路吃了一些小吃,导致现在不太饿,但陆旻同就吃了口他的玉米,连杯水都没喝,他端起一旁的热水壶,给陆旻同烫碗筷,随即帮他盛好饭,放到他面前:“哥你别看了,先吃饭。”

    陆旻同眼皮都懒得抬,漫不经心道:“没空。”

    林知飞:“……”

    就这几张照片,有什么好看的。

    然而心里很高兴,他想了想,侧眸看向紧闭的包厢门,于是拿起勺子,加饭加菜,凑近对方,笑眯眯道:“那我喂你。”

    陆旻同无语地白了他一眼,刚想说话时看到已经递到嘴边的勺子,他略一沉吟,默不作声地张口。

    林知飞夹了块鱼肉,把里面的刺挑掉放到勺子上,又凑到陆旻同嘴边,弯了弯唇,笑容软软的:“张嘴,啊。”

    陆旻同面无表情地啧道:“啊什么啊。”

    却还是张嘴吃掉勺子里的饭菜。

    林知飞喂了四五口,陆旻同终于受不住,轻轻别开脸拒绝,“不用喂了,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先吃吧。”

    林知飞嗅着饭菜香,馋虫被勾起来,便就着勺子吃起来。

    陆旻同的目光在他身上停留一瞬,不禁弯了弯唇,低眸继续摆弄着手机。

    林知飞咬着勺子看他,见他手指在屏幕上下滑动着,似乎没在看照片。他眼睛一瞄,看见对方正在剪辑照片,他一愣,问:“哥你干嘛啊?”

    陆旻同轻描淡写道:“把你的剪刀手弄成头像。”

    林知飞:“啊?”

    陆旻同抬眸看了他一眼:“你干脆也把头像换了,整天顶着头猪,也不嫌难看。”

    “不能换,我答应钱钱的,得用半年,还有好几个月呢。”林知飞把碗放下,又凑近些,建议道:“同哥,我有一张比心的照片啊,你别用这剪刀手了,换成那个行吗?”

    “比心?”

    “对啊。”林知飞让陆旻同退出操作,给他翻到那张照片,“就这个,跟你比心。”

    陆旻同一看,大拇指和食指捻一起,他皱起眉:“心在哪里?”

    林知飞又有些得意,眯眼笑起来,指着照片解释道:“就这两手指啊,靠在一起就是心的形状。”

    陆旻同低眸掠过,仍然不为所动,继续把刚才的小肉手设置为头像。

    林知飞心念一动,亮着眼睛问:“同哥,你喜欢我的手吗?”

    陆旻同的目光还凝在手机上,懒得抬起眼看他,语气也懒洋洋的,透着几分漫不经心,却意外显得发自内心:“我喜欢你这个人。”

    林知飞高兴惨了,激动地吃了两碗米饭,一勺一勺地直往嘴里塞。

    下午就在小街闲逛,到处领略小街的风格韵味,小街的生活节奏很缓慢,时间似乎被拉长,有种说不出的悠徐闲散。

    林知飞中午不小心吃撑了就没怎么品尝当地美食,反而对街边摆有各式各样的纪念品小玩意儿的小摊充满好奇,逛了一圈下来,买了一大堆纪念品。

    都是极具特色的玩意儿,看着便宜就多买了些,想全都送给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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