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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三年 作者:静。水

    以我们班这种“疯”一般的活跃程度,这种活动应该最适合他们群魔乱舞,待我真正见识到校庆那比董意投篮还奇葩的一幕时,不禁再次深深懊悔当初为什么不好好学习……

    从开场到结束,音响一直处于“滋滋——”到“”再到“咔,咔,咔”然后“咚!咚!咚!”最后“”这种循环再循环的状态。有人唱到一半音乐没了,有人跳到一半音乐变了,有人还没开始音乐就没了……各种状况百出令人瞠目结舌,根据资深校友的情报,学校这音响是政府拨款的,烂成这种很正常!不过中午试音的时候还可以,一到关键时刻就全罢工了。

    这场校庆可谓是无论到极点,我决定下一年一定要带部MP4过来消遣时间。

    根据众老师在课堂上的瞎扯和调侃,我大概了解邹老这朵奇葩的背后历史。本来他是在一所省重点大学任职班主任的(这一点我十分诧异),后由于某种原因被调职到这里(虽然我颇是怀疑是他的“个性”问题)。他来到这所破旧的学校之后震呆了,闹过一阵子别扭,被友好的老师们共同劝说了一个多月才勉强承受住了这个事实,后面的后面老师们都劝告我们要好好“爱护”他,不要惹他生气。

    可我现在觉得自己才是最需要被“爱护”的人!

    初中时我最崇拜的就是语文老师,虽然他是个男的,虽然他个性偏激了一点,但他的口才完完全全将我折服了!整个初中生涯里就语文课我听得最认真、最一字不漏,连体育课都不能跟它比!而我在语文老师的熏陶下喜欢上了各种各样的词语文字,再加上那个年龄的男生特别迷玄幻小说,我便开始尝试加入了某个网站写过一两篇。

    说实话当初回去拿毕业证的时候我还特地回头去办公室瞄了几眼,很想握住语文老师的手诚挚而矫情地和他道声谢并且很想很想告诉他我真的很崇拜你很舍不得你不如你辞职吧…而现在,我觉得上语文课简直玷污了我之前伟大的语文老师……

    我托着下巴盯着年迈的语文老师语速缓慢无力地念着参考书上的内容,这样的课上了一个月之后我彻底崩溃了!于是首次在语文课上悄悄地看课外看完了把语文书看几遍,语文书都看完了就写点小说练练笔,这种放羊一般的课陪伴我度过了三年。

    临考前抓本语文书背一背,加上底子好成绩还能及格,即使对这种生活满腹牢骚,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我有了很多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感觉挺不错。

    而邹老的历史课,基本上半节课用来罗嗦班里的芝麻事,剩下的半节课才急急忙忙地讲起书本的内容。而且当他讲到某个重点时,会联系到某个相关的事件,然后自以为分析得很透彻地给我们评论讲解这件事,讲完后又会无缘无故扯到我们身上并且借此教育我们,最后铃声响了才把他从滔滔不绝的言论中回过神来,匆忙地让我们把幻灯片展示的内容全抄了。

    可爱的鼹鼠老师虽然讲物理讲得很枯燥,但我觉得比起那个身长有一米八多的化学老师,已经是能听进耳朵里并且能懂一点点的程度了,至少我没挂过这科。

    这位全校最高的化学老师讲话的速度比语文老师还要缓慢无力,而且声音极轻!不凝神仔细地去听,还真听不清楚。他戴着副老花镜头发倒是挺茂盛,身上一直是蓝色或是浅蓝色衬衫的风格。讲课的时候一边念一边写,写完了还出几道题问会不会做?然后随手点前面几个,很可惜我们班的人有一大部分都是不学无术的,点了多个发现没一个能回答上来,只好自己把题目解释一番。

    每次听着他的声音我都忍受不了五分钟,只能拿出本子在张肃崇拜的目光下慢慢地写起了小说。

    作者:打劫,求收藏推荐留言。

    ☆、2010年11月 (1513字)

    可能是受全球变暖的影响,今年的冬天来得很慢,慢到十一月的天空还是蓝色的,太阳还是光溜溜地四处晒,地板热得能煮熟两颗鸡蛋,这是某个电视台的记者亲手实验的。

    因为学校周围车辆太多太危险,我才踩了一个月单车便放弃了。步行到学校需要二十分钟,这一路上简直就是置身于发光发热的太阳表层,身上无处不在灼烧。自己又不能像女人一样撑着把伞,只好走快几步,越走越热,越热越累,我朝天空那浑圆的大太阳比了两根中指。

    这间学校普遍矬男很多,高级一点的在高二、三年级。记得每次放学下楼梯时,一些高年级的男生就会明目张胆地在新生中寻找美女,而学姐则含蓄地扫描这一片,目光利得很。

    每天早晨的早操时间是我最恶心的,巴不得逃上几天。幸好天气热的同时雨量也不少,偶尔一个星期有两三天不用下去,但下过雨的空气比往常更加闷热,几乎把我潜在的狂躁分子全勾了出来。

    让那些排放二氧化碳的垃圾人类去死吧!我每天都这样诅咒着。

    高中的体育课完全不同于初中,也可能是因为高考不用考体育吧。自初二开始我就没正常地在体育课上打过一次篮球,每次上课必须先跑步、练实心球、跳远,练完这些才可以干别的事情,仅剩下的十分钟时间大家也没精力去玩了,集体回班里吹风扇。

    而现在,老师一道哨声大家集合起来点了名训了话,仅仅花了十分钟时间,大家便可以自由活动了。当时我还没适应过来,呆呆地站在那有点不知所措,董意胖墩墩的身体跑了过来拖着我走,“发什么呆?赶紧去借篮球!”

    虽然篮球是我最钟爱的运动,但我逐渐发现羽毛球也是一种十分有趣的运动。可惜太久没碰过它,刚开始有点不顺手,后来与董意大战了整整一节课,两人都大汗淋漓两腿发软,但我觉得很爽。

    后来便喜欢与不同的人交手,有的人喜欢打怪球,有的人根本连挥拍都不会,感觉上还是和董意比较合拍,但我不承认是由于身高差距的问题。

    到月底的时候,邹老告诉我们学校要提前分班,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一个多月就不能同一个班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一半欢喜一半愁,欢喜的是终于可以离开邹老这只千年祸害,愁的是我那三个朋友。难得固定在我身边的朋友不多,忽然那失去了,总会很不习惯。

    “萧明,你考文的还是理的?”

    我想到那勉强及格过的生物化,理性而果断地选择文科。

    董意很高兴,“我们四个都是考文的,也就是说我们又可以在同一个班了!”

    “文科不是有两个班吗?”邵文问。

    “是三个班,另外那一个班是综合班,里面全是美术生和体育生。”魏雨插了嘴。

    董意呆了一下,想了想,说:“我们应该不会有人去综合班的吧?”

    “应该不会吧。”

    我一直认为英语这种东西应该给喜欢的人去学,而不是强迫地给每一个人灌输。并且,我一直认为英语老师都是一种很爱点名的动物。

    大概是我的成绩在这个班里算得上是中上的,英语老师时常叫我起来回答问题,让我不得不买本参考书翻答案。有一次我忘了带参考书,正想着她应该不会叫我的时候,我中招了,绞尽脑汁死盯着课本不知道选哪个,张肃在旁边小声地说:“第一句话应该连上a。”

    我诧异的斜了他一眼,开什么玩笑?!哪有这么变态的答案?!

    他使劲点头,“没错的,听我的。”

    此时我也想不出答案,只有硬着头皮选了a,结果被英语老师狠瞪了一眼,怒斥道:“不会的话就不要乱选!这种答案你也说得出来?!坐下!”

    我颜面尽失,凌厉地瞪了张肃一眼,他连忙涎着脸赔罪,“抱歉抱歉,看错了。”

    这小子除了画画厉害,其他的完全靠不住!

    ☆、2010年12月 (1648字)

    大概是为了纪念这个班的最后一次团结,学校在12月份举办了名不符实的“冬”季运动会。

    我摸了摸被被太阳晒得发烫的头顶,眯着眼看操场上半是玩半是认真地训练的同学。大概是因为这个班有一部分是体育生,所以一听到运动会就特别亢奋!否则大家连出来溜操场都懒得溜。

    体育生中有一个女生长的很好,皮肤白身材高挑样子漂亮灵气,性格有些大大咧咧的,温柔起来也有一种淑女风范。

    我衡量一下自己与她身高的差距,唔,虽然只比她高五厘米,不过应该没问题吧?

    可她似乎总喜欢和高个子的男生搭讪聊天,目测一下该男生和自己的身高差距,这下距离可就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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