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注意到除了这次的伤,常湛身上还有一些旧伤,深深浅浅的褐色疤痕看起来年头不一。这关乎病人的隐私,他不好多问。
不过这次事故起因赛车,想想眼前这张桀骜的脸,估计别的疤出处跟这次也大同小异。
林书雁夹起棉球蘸着药水给伤口消毒,短短几天时间伤口还没结痂,有些伤得深的地方露着模糊的血肉。
常湛不加收敛地看林书雁,某种欲望和情愫在身体里快速生长,延伸到他的血液中,一股脑地往下倒流。
药水擦在他身上,刺痛中带着麻木,他猛地握住了、林书雁的手腕:“疼,林医生。”
林书雁手一抖,力度轻了些:“我轻点。”
常湛睡醒不久,碎发在额前凌乱:“好。”
说完也不松开人家,用手紧紧抓着林书雁左手手腕。
林书雁无奈,这病人怎么跟小孩似的?他只见过小孩子换药疼得委屈巴巴,握着他的胳膊不放的。
常湛这样捉着他的手腕,让他动作不便,想了想说:“你这样我没法换药,要是疼,就抓着我的胳膊吧。”
常湛移开手,老老实实抓住他的胳膊。
他人看着年轻,力气却出奇大,松开时林书雁看见自己的腕表上面,浮起了一圈淡红色的痕迹。
他跟着老师久了,难免对病人有些絮叨,没忍住小声多嘴了一句:“这么怕疼,还去玩赛车那么危险的东西?”
常湛近距离盯着他的脸,外面阳光照在林书雁的侧脸上,那一小块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他能清楚地看见上面浮动的细小绒毛。
以及耳侧那颗如笔尖轻点上去,赭褐色的小痣。
常湛被他勾走了魂魄,连疼也忘了,目光如烙铁落在林书雁身上,烫得难以忽视。
偏偏林书雁正低头帮他换药,错过了他眼中的火热。
第4章 不用管我
给常湛重新上药包扎伤口花费了一些时间。
他始终抓着林书雁的胳膊,以至于上药的动作多少有点不方便,而常湛又是个怕疼的,林书雁手上稍稍一重,他就疼得倒吸凉气。
小孩一样。
正好最近他接诊了两个孩子,一个八九岁,学自行车摔断了胳膊,一个只有四岁,在公园玩让树枝把腿划破了。一换药,两个都疼得稀里哗啦,哇哇地哭。
林书雁觉得常湛也半斤八两。
被他小看了一头的常湛正专心卖惨,想着怎么才能博得林书雁更多关心,让他每天都来多看自己两眼。
“林医生。”
林书雁抬头:“嗯?”
常湛用舌尖舔了舔下唇,漂亮妖冶的脸上浮起笑:“我什么时候能出院啊?”
“至少要半个月。”林书雁以为他着急出院,殊不知他恨不得就在医院呆着,“幸好这次伤不重,不然少说要一个多月。”
“不过就算出院,你这伤也要好好静养一段时间,剧烈运动肯定是不能做的。”
常湛不知想到了哪里,纯情无辜地望向他:“什么算是剧烈运动?”
林书雁没听出来他语气中的一丝戏狎:“快跑,篮球足球,游泳,还有现在你们年轻人爱玩的极限运动,最好都先不要做。”
听完常湛笑起来:“林医生,你也是年轻人呐。”
“我?”林书雁自嘲道,“我就算了,何况我也不爱玩那些。”
相比于常湛每天灯红酒绿,他的生活可以用相当单调来形容。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看看书,钻研课题和论文,下楼慢跑可以称得上他唯一热衷的运动了。
因此他既有手术台上的凌厉,也带了些许文人的书卷气。
连同科室的女医生都说他做风太过老干部,才二十多岁就过上了退休生活,等真退休可怎么办!
两人正说着话,外卖到了。
正好药刚换好,林书雁将换下的绷带扔进垃圾桶:“那你吃,我先回去了。”
常湛嫌外卖送得太快:“林医生,我点的多,你再一起吃点吧。”
“不了。”林书雁拒绝得很干脆,“我刚吃过。”
常湛把餐盒一一摆在桌上,足有五六个。林书雁一看,居然是日料,最中间摆着鳗鱼饭。
常湛解释:“我点的套餐,不知道有这么多,反正我自己吃不完,林医生不帮我,就全要浪费了。”
林书雁推辞不过,实话实说:“医院有规定,现在是上班时间。”
“理解。”常湛没有再勉强,思索片刻:“那等我出院了请你吃饭。”
林书雁正拿着笔记本做他的病情记录:“嗯?”
那一秒的呆滞让常湛觉得他很是可爱,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林医生照顾我辛苦了,等出院请你吃饭。”
林书雁正要拒绝,这本就是他的职责所在。还没开口,便听见常湛道:“不许拒绝。”
“……”
常湛的伤其实恢复得很快。第一是没有伤到骨头,并不是太严重。二是他年轻,身体素质比常人要好许多。
林书雁几乎每天都来,有时候一天两三次,也不全是换药,偶尔来查查房,陪病人聊聊天。
他很早就注意到,常湛虽然有身份有地位,一看就是非富即贵,但来探病的人并不多。除了上次碰到的男孩,他还没见有其他人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