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行妄擦干净头发,又从书橱里拿出来电脑,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作业,他成绩算不上好,平时也不用功,但是也得顺利毕业,作业什么的虽然很潦草,但也没落下。
沈念余在旁边打着游戏,背景音乐震天响。
裴行妄皱皱眉:“烦不烦。”
沈念余默默关掉了音乐:“妄哥,你说你对待感情那么渣,就不怕有朝一日遇到个克星吗?”
裴行妄嗤笑一声,一身浪荡气质:“估计那个人还没出生呢。”
“啧啧啧,妄哥就是妄哥,人家都找个年纪小几岁的老婆就谢天谢地,你倒好,直接想找个小二十岁的?”
裴行妄脸色不虞,一把将他推走了:“老子不是变态,一边玩去。”
裴行妄叼着支烟,敲击电脑,衣服穿得松松垮垮,沈念余盯了半天,最终得出来一个结论——如果他是女人,估计也会沦陷吧。
裴行妄很快就做完了作业,顺便还帮江富强和沈念余copy一份,当之无愧宿舍的大哥。
沈念余夸赞道:“我妄哥还是我妄哥,速度依旧这么快,真男人!”
裴行妄懒散目光睨过去:“骂我?”
万万说不得男人快。
沈念余噗噗笑着,就是不说话,裴行妄使劲踹他一脚,一点都不带客气的,最终沈念余求饶:“啊啊啊妄哥,今晚咱们得去驻唱,你省省力气!”
*
周六晚上,南嘉和白玲玉约好在freedom门口见面。
南嘉因为堵车,比约定的时候晚到了半个小时,白玲玉都快急死了:“啊,嘉嘉你怎么这么慢!再晚点就见不到裴行妄了!”
酒吧下面的停车位早就满了,两旁的街道上现在也停着很多车,道路一下子窄了不少,南嘉还以为有什么大型活动。
“妄哥每周六都来驻唱啊,至于这么挤吗?”
白玲玉不客气地拍了她一下:“问题是裴行妄已经两周没来了!大家可都憋着劲等着呢。”
南嘉懵了懵,白玲玉拉着南嘉一路狂奔。
酒吧很大,不过好的位置已经坐满人了,只剩下边缘的位置,白玲玉赶紧摸了过去,一屁股坐下了,要再晚点,就只能站着了。
音乐声震耳欲聋,彩灯晃得人眼睛疼,南嘉还是第一次来酒吧,看什么都充满新奇。
她不敢喝酒,只要了一杯含酒精的饮料,抿了一口,眉头也皱成一团。
激烈的音乐声几乎掀翻了屋顶,南嘉眯眯眼,视觉还没缓过来,头懵懵的。
光怪陆离的灯光打下来,南嘉一边打量周围,一边新奇地跟白玲玉说着话。
南嘉身旁坐的小姑娘化了烟熏妆,露了半个肚子,将头发高高扎起来,下身是渔网丝袜,看着年龄也没多大。
就连白玲玉今天都穿着超短裙,南嘉看着自己膝盖以下的棉麻长裙,抿了抿唇,心底有点不自然。
这时候,场面突然安静下来,随之而来的一声又一声刺破心脏的尖叫:“啊啊啊!!”
从后台方向走过来几个少年,全都是一身黑,气质又痞又坏,尤其为首的那人,皮肤冷白,头发极短,下颌线弧度性感流畅,走在最前方,站到了舞台之上。
干冰机制造着烟雾效果,色彩灯不舍昼夜常亮,气氛一级给足。
裴行妄睥睨众人,抬起下巴,握着话筒,很轻地哼笑一声:“大家好,野莓乐队。”
少年淡淡的、低磁的嗓音撩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全场气氛更加热烈起来,大家齐齐呼唤着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
南嘉没再继续看他,目光环视着全场所有人,有男有女,有年轻人也有中年人,她由衷地感到骄傲,她的妄哥非常优秀,有很多很多的粉丝,那么多人愿意为他摇旗呐喊,南嘉与有荣焉。
哪怕只是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
哪怕以后她与裴行妄再无交集,可她愿意看着他发光发亮,点燃更多人的青春。
在一阵一阵的尖叫声中,演唱开始了,裴行妄拿着话筒微微皱眉,嗓音低缓深情,悦耳极有节奏感的音乐从他喉间溢出来,充满磁性,又干练有力量。
裴行妄表情看似又浪又痞,细细品味,却感觉到一种蓬勃的、漫不经心的张狂。
是少年的歌声。
才如此纯粹,如此多情,如此缱绻。
灯光投射在他身上,他是王者,他天生就适合舞台。
再加上吉他手,贝斯手,鼓手的密切配合,演出才如此天衣无缝。
很多人觉得摇滚不需要唱功,吼就完事了,唱得太好就没感觉了,觉得摇滚更注重器乐,所以现下不少知名歌手唱功堪忧,所以裴行妄的唱功难能可贵。
裴行妄是天赋型歌手,可他年少就专门学习过声乐,勤勉与天赋同行,能力无人能及。
——“野莓乐队!!”
——“野莓乐队,裴行妄,给我原地出道!!”
嘶吼声一阵高过一阵。
拥有排山倒海般的力量。
乐队几个成员配合得天衣无缝,每个节奏,每个鼓点都无可挑剔,粉丝们几乎激动得要爆炸了。
白玲玉也激动着跟着吼:“你哥哥真的太有魅力了呜呜!”
南嘉得意地扬起下巴:“那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