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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是个混蛋。】
    【之前还是无赖,这么快就变混蛋了吗?】【算我是混蛋,你快去吃饭。我开车聊天也不方便,你吃完回家我们再聊。】
    宋书华卸完妆,可颧骨上那层薄薄的胭脂一样的红晕始终没法卸掉。
    身上有些热,心跳有点快,脑子一团浆糊。
    对方偶尔会这样,话语间透露着一种自来熟的亲近。这种突然拉近的距离,总让宋书华脸红心跳,不知如何是好。但非要说对方表达了什么,除了关心之外,也没有更多了。
    可他为什么这么关心自己呢?关心他胖还是瘦,身体健不健康……对了,他只是把对另一段无法实现的感情投射到自己身上罢了。这点从一开始,他就明白了。
    可明白归明白,脸会红,心跳会加速这种事也不是他能控制的。
    准备离开时,他正好碰到刚下台的小峰,浓妆艳抹也没法遮住他脸上的失落。一回来,就把头饰扯下来扔到化妆台上。
    “发生什么啦?”
    小峰转头,看了宋书华一眼,嘟囔道:“没什么。”接着又骂了一句,“客人都是傻逼。”
    “别怪别人吁你啊,你自个的错嘛,又不是新人了,还犯这种错。”
    “就是,害得我们小费都缩水了。”
    刚才那一场,小峰是主唱,唱着唱着一个音没上去,接着劈了一路,弄得后边跳舞的都没法跳下去,最后被客人轰下台。跟着商务经理就过来了,小峰这问题明显就是开嗓没开好,这种基础问题,连新人都不会犯。
    第一回 面对别人的责骂,小峰没有还嘴。
    宋书华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说:“我一会儿要去吃羊汤,你和我一块儿吧。”
    “谢谢,我不去了。”
    “去吧,一次失误而已,吃点好吃的,就忘了。”
    第57章 只是一点好感
    三号桌在一个金碧辉煌的豪华包厢,十人大圆桌的桌子边缘,放了一只黄铜涮羊肉锅。锅里翻滚着浓白的汤头,一盘盘切成薄片的上好羊肉和一些码得整齐的蔬菜,占了半张桌。
    宋书华不是第一次和小峰吃饭,从夏天到冬天,他俩已经很习惯这样凑在一块儿吃东西。
    吃着肉片,喝着热汤,白雾在眼前升起,宋书华的鼻尖和背心微微有些冒汗,整个身体都暖和起来了。
    “你多吃点。”宋书华用漏勺给小峰捞了一勺肉放他碗里。
    “嗯。”小峰侧目看了他一眼,继续埋头大吃。
    小峰侧着眼角看人,正好把他青紫的眼眶暴露无遗。刚上着妆,宋书华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卸完妆,更显凄惨,不仅青紫一片,眼泡也肿了起来,两只眼睛一大一小,看起来又好笑,又让人心疼。
    宋书华问了,小峰说他上午在地铁和人打了架,被人一拳打在了眼睛上。看宋书华担心,他还笑嘻嘻地,说他把那人撂倒在地,骑着揍。
    宋书华不是很相信。他没怎么坐过地铁,但也知道,地铁里有警察,真打得这么厉害,不会就这么放人走的。见他不愿意多说,便也没有多问。
    小峰打了个嗝儿:“吃过那么多涮羊肉,什么地道不地道,还是最贵的最好吃。谢谢你请我啊,吃了好吃的,心情好多了。”
    “不用谢。也不是我请你吃。”说后半句,宋书华又想起那人,也不知是不是房间里暖气太热了,他总觉得脸颊发烫。
    “那谁请?”小峰左右看了看,这里也没别人了。见tt一脸为难,还有点羞涩,他恍然大悟,“蛋糕小哥?”
    见tt默认,小峰突然胃口更好了些,又哗啦往铜锅里倒了两盘肉。房间没有更多人,他还是压低声音,一脸八卦:“哎,你们真好上了?他人呢?这又是玩的哪出?”
    宋书华脸上更烫了点:“没这回事。他说我下台会饿,在这边定了个桌,叫我自己来吃。”他瞟了小峰一眼,殷红的脸蛋,嵌了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睛,“我就叫上你了。”
    “给你定个桌,叫你自个来吃?”小峰抓抓脑袋,“头一回见这么追人的。是不是人太年轻,啥也不懂啊,你给点提示啊。”
    “真的不是,只是朋友。”宋书华想了想说道,“他也不是夏天在后台碰到那个送蛋糕的年轻人,他说那人是他下属。”
    小峰脸上那戏谑的神情突然收起来,颇严肃地问:“所以是你在明他在暗,你俩还从来没有见过面?”
    宋书华点点头。
    “那他有没有问你要钱?比如说他是大老板,生意遇到问题,需要投资,还有带你赚钱?”
    “这倒没有。”
    “tt,你可长点心,小心这人是骗子。”说完又自言自语否认,“但这好几个月了,每回演出都给你送吃的,都把你撩成这样了,不找你要钱,那是要什么?”
    宋书华羞恼不已:“你别胡说。”
    “我哪是胡说,我为你担心……”看tt脸红到了脖子根,小峰才意识到他真正羞恼的是另一句,“哎,你不承认也没用,你这不明显就是喜欢人家嘛,有啥可害羞的。要是有人天天这么跟我嘘寒问暖,我也动心。
    “但还是要有所保留,你不人都还没见着,哪知道对方是什么妖魔鬼怪。”
    宋书华低下头:“不是,你真的误会了,他有爱人。”
    某种情愫实在在心头憋得太久,面对丈夫,面对那个人,包括面对自己时,他都不敢让它有 一丝一毫的泄露,只有面对小峰这个无关紧要的对象,对他深陷围城一无所知的人,才敢吐露那么一丝一毫。
    他便把和这人如何交集的事情都说了。
    小峰倒是很有耐心听他讲,末了问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动心的?”
    “我没有动心。”宋书华尴尬又羞涩地扣着手指头,“只是有一点好感。”
    小峰捂着嘴笑:“那你什么时候开始对他有好感的?”
    到底什么时候?他也一直想这个问题。
    从对方锲而不舍给他送吃的,还是激励他找回手镯?是看到对方对爱人那样深切的爱意,还是看到他为克服重重偏见做出的努力?又或者是见到他的失落无助,从同情怜惜开始?
    宋书华有时候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对这个陌生人有好感,还是仅仅是一种投射——希望他也能遇到这样理解他、尊重他的伴侣,而不一定非要是这个人。
    但日渐强烈的想要去和对方说话的冲动,表演时,知道对方坐在台下那种欣喜,又在告诉他,不是谁都可以,这种好感是有指向的,哪怕指向只是一个手机里的符号。
    “大概是从觉得他是个好人开始的吧。”
    “你好单纯哦。”见人皱眉,小峰赶紧说,“我不是讽刺你啦,是真的。而且我觉得单纯的人会比较容易幸福,因为不容易被一些东西蒙蔽眼睛。”
    “怎么越听越像在讽刺我。”
    “真不是。之前我还怕你着了周尧的道儿,现在我完全不担心了。”
    “周尧吗?我只是把他当老板。”
    “他追你那会儿呢?你就一点点没动过心,不像对这位那样有好感?”
    宋书华摇头,想到周尧堵他时,脸刷就白了。周尧让他有种恐惧感,有种一落到对方手里,便再也逃脱不了的感觉。虽然这么凭直觉对周尧判了“死刑”不太公平,但或许这就是兔子生存本能,因为太弱小,嗅到一点危险的气息都会想要避开,而非去冒险。
    “不过我对这个人也就只能停留在好感这种程度了,他有伴侣的。只是照他说的,他的爱人不爱他。”一说到这个,还是有些轻微酸涩的感觉在心底荡漾开。
    刚听到是别人请客时,小峰又要了一瓶好酒。现在好酒上桌,他呷了一小口热辣的酒,砸吧着嘴,老气横秋地说:“我觉得他最开始非要来认识你可能的确是因为感情失意,但说不定真是因为和你认识了,他才从上一段感情走出来了。他有明确说过自己结婚了嘛?”
    宋书华摇头。
    “那他最近还总提他的那个单恋对象吗?”
    宋书华还是摇头。
    “那不就完了。喜欢一个人都会有很强烈的想要谈论对方的冲动,你看你都憋不住要和我聊这些嘛。不聊了,那就是不喜欢了。”
    宋书华觉得小峰分析得也有道理,一点喜悦油然而生,脸又开始发热发烫。还没等他真的害羞起来,小峰又给他泼了一盆凉水。
    “但你也别高兴得太早,他总是这样躲在暗地里,你不觉得有问题吗?要不然肯定早跟你发出见面邀请了啊。”
    宋书华想到自己的情况:“他会不会是真的结了婚?他也没说过他是单身。”
    “这都还好,结了婚还可以离。就怕他长得又老又丑,或者缺胳膊少腿儿。”
    “我倒宁可是后者。”
    小峰“噗嗤”喷出一口酒:“不会吧,你喜欢缺胳膊少腿儿的老头?”
    “我不是这个意思。”
    “算了,不逗你了。总之你自己小心些,被骗感情不算什么,总之别被骗了其他的。有什么记得和我商量,我看男人是火眼金睛,保证不会走眼。”
    宋书华腼腆地点了点头。
    这些事在心里憋久了,吐出来总算畅快多了。他看着还在一边喝酒一边吃肉的小峰,神情都变得柔和起来。有朋友的感觉真好,特别是这样一个会认真听他说,也不会嘲讽他可笑和幼稚的朋友。
    小峰前前后后分析了这么一大通,但宋书华只最听进了一点,就是那人有可能已经从那段失意的感情里走出来了,因为他的确很久没有在他们的聊天里提起他的爱人。只要一想到,自己也许是他走出来的原因,宋书华就难以按捺自己那颗麻雀一样扑腾的心。
    今天吃得久一些,出去时,夜晚已经深了,气温降到了个位数。
    宋书华给他们各自叫了一辆车,两人站在路边等着。小峰怀里还揣着剩下的半瓶酒,只略有两分醉意,正是兴奋的时候,拉着宋书华不着边际地说话。
    “tt,要不今晚我跟你回家吧,我俩接着聊那个神秘男人,你把手机给我,我跟他聊几句,保证把他老底都给你刨出来。”
    宋书华听到这个提议吓了一大跳。
    见他脸色不对,小峰又说是开玩笑。笑着笑着,他突然不笑了,看着宋书华尴尬地搓手:“tt……”
    “有事?”
    “你能不能,能不能……”
    小峰吞咽着唾沫,像是很难说完后半句。宋书华便帮他说出后半句:“借钱给你吗?”
    小峰话头突然打住,怔怔看着他,也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这时一辆车停在路边,司机伸头,和两人对号码。对上后,宋书华对小峰说:“你喝了酒,你先上车吧。”
    “你呢?”
    宋书华看了看下一辆车的位置:“车已经来了。你刚是说要借钱?”
    “不是啦。”小峰又笑着,钻进车里,和宋书华挥手,“那我先走啦,拜拜。”
    小峰有点反常,他那样子一看就是想借钱,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后又没有借。
    送走小峰,宋书华也上了车。
    车里没开暖气,刚刚在羊汤馆集聚的热量渐渐散尽,那种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高涨的情感也随之消失殆尽了。
    喜欢或者不喜欢,动心还是不动心,有没有好感,对于他来说不仅全无意义,反而平添麻烦,那瞬间的喜悦后,便是无尽的痛苦和折磨。
    他不自由,他身在锁链里,越是挣扎着要去够那朵距离之外的玫瑰,脖子上的锁链就会勒得他越狠,磨得他越痛。
    他深知这一点,刚刚小峰的话让他稍微对那玫瑰有所憧憬,而这条通往现实的、回家的路,已经拉紧了他脖子上的锁链,让他感到窒息了。
    不能再这样继续放任自己下去了,在克制不住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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