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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吟她的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说不出话来,难以形容的酸涩充斥着她的心脏。
    人要怎么变,才会生疏到这种地步。
    十年前的他们怎么也不想不到,有一天他们会陌生到倒一杯水就要说谢谢,买一个早餐就是麻烦,何吟想不到,唐逸也想不到。
    何吟读高二的第一个学期,由于文理分科,班里转进来了几个新同学,陈津易就是其中之一,阳光帅气的少年,每天手上都拿着一枚篮球,他和何吟先是成为了同桌,然后又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紧接着唐逸就发现,何吟口中的话题逐渐变成了和陈津易的日常。
    那时候夏天还没结束,夕阳还有热度,修车行门前的两棵大榕树长得茂密,叶与叶的缝隙过滤着阳光,何吟的校服都被汗浸湿了,但还是坚持不懈地蹲在唐逸旁边。
    老板看不过去,给她找了个小椅子坐着,还给她找了只蒲扇,于是她更加没有压力地和唐逸聊天,手上的扇子舞起的风在她和唐逸脸上打转。
    “唐逸哥,期中考成绩出来了,我英语除了作文外都拿了满分。”
    唐逸正在修车,眼都没抬起来地回:“嗯,厉害。”
    “你怎么这么敷衍。”
    他抬眼,看着她又重复了一次。
    何吟脸上还是不满,心里却在想被糖纸包裹着的太妃糖,真甜。
    她说:“你还记得我同桌吗,就是之前和你说过,陈津易,他的英语烂得对不起他那张脸,每回看到有人给他写信表白,我想的都是一百五十分的卷子,他连一半都考不到,怎么有这么多人喜欢他?”
    唐逸漫不经心地问:“你也喜欢他?”
    何吟怔住,笑眯眯地反问:“我喜欢谁你不知道吗?”
    她的语气轻松,表情像在开玩笑,但脸是真切地红起来,额头都冒了汗,带着小女生特有的羞涩与口是心非,希冀着唐逸能从自己的世界出来,接住她显而易见的试探。
    但唐逸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用干净的手肘碰了碰她的手臂,然后轻轻说:“快点回家,叔叔阿姨还在等你吃晚饭。”
    他依旧拿着扳手拧着轮胎上的紧固件,手臂因为用力而凸显出肌肉的线条,沾满油泥的脏衣服也挡不住他的魅力,何吟觉得自己变成鸟在天上飞,而被他碰过的地方长出苍天大树。
    他是阿喀琉斯,他武装自己,他所向披靡,但她想成为他的脚踝。
    第4章 愿得一人心
    他们两个在镇上找了一家饭店,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看到他们两个一起进来,笑着说欢迎。
    等何吟去洗手间的功夫,他摸了过来,悄悄问唐逸:这是不是何家那姑娘?
    唐逸从容地端起水杯喝了口茶:嗯。
    这家店的老板原本做的不是饭店生意,而是开超市的,超市坐落在他从修车行回家的那条路上,唐逸以前回家会路过,偶尔去买饮料喝,后来老板进了一批进口零食,他每次又捎上了一包太妃糖。
    买的次数多了,老板自然对他印象深刻。
    有一天,他稀奇地对唐逸说:小伙子,要不然下次我进货的时候直接帮你进一批吧。
    唐逸说不用,拿了一包太妃糖就走了,这回连饮料都没买。
    到家后,唐逸碰见了何父,他拍着唐逸的背说不用这么辛苦,钱慢慢还就是了,唐逸摇摇头,和他聊了一会儿,然后回了房间。
    他洗了个澡,把身上的汗味和机油味都冲走后,在房间里做作业,这些作业对他来说有很大的难度,他只是认真地把自己会做的写完了,这时候时间已经将近零点,整个家里都安安静静,没有一点声音,楼上的何家父母应该已经睡了。
    唐逸放下笔发了一会儿呆,紧接着拿着那包太妃糖去敲何吟的门。
    先敲一下,又敲两下,富有奇异的节奏感,像是悄悄话。
    等了三秒钟,门在他眼前慢慢打开,门里那双笑眼也映在他眼里。
    何吟很快从洗手间回来了,看到他们两个脑袋挨着脑袋,她有点蒙:“怎么了?”
    “没事。”唐逸把老板的脑袋推开,从他手里把菜单抽了过来,又递给何吟:“看看要吃什么。”
    何吟不挑,看到上面标着大拇指的推荐菜就点了,然后问唐逸这几盘菜行不行。
    问得有点刻意,听起来像是没话找话,站在旁边的老板忍不住看了唐逸一眼,但看到他的神色毫无变化,只是点头。
    他们早饭吃得晚,何吟怕浪费,所以点的不多,菜上齐之后她还有闲情逸致拍食物的照片,唐逸看到她笑着摆弄手机。
    吃完饭之后,老板拉着他们俩唠了一会儿,一开始聊的都是以前的事情,何吟没听出什么来,后来越听越不对,原本她的脸皮就薄,如今老板挤眉弄眼,她的头顶有些冒烟。
    老板还在念叨:“一个男孩子哪能这么爱吃甜的,那太妃糖可贵,他每次来买,眼睛都不眨一下,当初我就觉得一定是有喜欢的姑娘,后来果然……”
    何吟眼见话题越来越偏,脸色有些僵硬,刚想打断老板的话,唐逸先开口了。
    他说道:“我们还有事,要先走了。”
    老板立刻闭上嘴,慈祥地点头:“欸,下回再来,叔给你们做好吃的。”
    唐逸扫了一眼何吟,闭了闭眼:“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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